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典型
(一)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构成要素为标准构建的“三三式”模式
该模式是由金其高教授提出的,他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共三个“三”组成。第一个“三”是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主体系统,即党的组织和国家政权进行块块防控(地域防控),公安司法机关、职能组织、社团单位进行的条条防控(职能防控),公民个人进行的点点防控(个体防控)。第二个“三”是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措施系统,即积极防范、行政管理、刑事处置。第三个“三”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客体系统。社会治安问题发生之前(尚未发生的)、社会治安问题之中(正在发生的)、社会治安问题之后(已经发生的)。同时,这三个“三”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且多层次的,比如,公民个人也可以在社会治安问题发生之前进行积极防范,问题发生之中进行刑事处置等等。公安司法机关可以在社会治安问题发生的各个阶段进行积极防范、行政管理、刑事处置。也就是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三个子系统构成,而他们之间相互都能发生联系,共同使系统的功能发挥至最大。
(二)以各个城市的经济规模为标准构建的“三个基本模式”
有学者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经济发展规模不同可以分为三个基本模式。第一种就是像北京、上海等这样的特大城市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结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一是强调公安的中心协调指挥作用,具体是现代化的报警中心,快速、层次简洁的指挥系统,加上完备的接处警工作;二是强调覆盖全面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主要是以巡警为主体,其他各警种配合的社会面的巡逻网络;三是强调阵地控制和社区管理,即加强重点区域的控制;四是建立快速反应网络。第二种就是像廊坊这样的中小城市。廊坊市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分为八个系统:居民区治安防控系统,内部单位治安防控系统,流动人口和违法犯罪高危人群治安防控系统,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重点区域治安防控系统,街道、公路治安防控系统,枪支弹药和危险物品治安防控系统,重点时间段治安防控系统,快速反应系统。这种防控的模式的优点便是简单,易于操作。第三种就是像昆明这种中等城市,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主要有几个层次组成:在指挥系统、指挥中心下设几个按功能分类的系统,分别是打击系统、管理系统、防范系统、控制系统和保障系统;五个单项工作机制,即专项整治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区域联动机制。这种防控模式的优点是层次分明,结构完整,更有利于发挥出成效。
(三)以城市和乡村存在差异为标准,构建的“一元化和二元化模式”
1.城乡二元结构模式
这种模式考虑到我国城市和农村发展的巨大差异所导致的社会治安状况的差异,城市和农村应该分别构建自己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对于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其组成部分主要有:统一、高效的指挥系统和报警中心;以打击犯罪为首要目标的快速反应机制;严密的社会面的巡逻网络;以服务社区、预防犯罪为理念的社区警务;政府机构、社会机构、公民个人多元主体参与的犯罪防控体系;信息预警机制的建立。农村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是:乡镇级联防、村里群防、农户自防三级联防,共同构筑联防网络;在主要交通要道和乡镇集市等人流、车流量大的地方设治安检查站,加强重点部位的巡逻;本着标本兼治的理念,全方位展开工作,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四到家”活动,即法律条文传到家,学法用法查到家,守法责任定到家,法律服务送到家。还有学者主张在农村推行社区警务,主要措施有:转变警察以“管理者”自居的观念;加强农村治保会的建设;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例如,关注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介绍等邻里照看;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农民守法意识等。我们认为,将城市和农村分开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符合我国目前的现状,但是不符合我国未来的发展趋势,目前国家大力推行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构筑不能忽略这一大的发展趋势。
2.城乡一体化的一元模式
城乡一体化的一元模式强调将城市和乡村纳入一个防控体系中,有一个统一的指挥系统,有一个统一的报警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信息预警机制,树立以预防犯罪为主的理念,各级防控主体负好自己的责任,采取有效的打击防范措施,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城乡联防,共同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目前该模式已经在一些地区取得相当的成就,青岛市构筑的“动起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就是城乡一体化一元模式的实践典范。
青岛市公安局以“大防控”为战略指导思想,以“一面两网三线”为主体,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作用和基层创造精神,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建立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具有青岛特色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不断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治安防控网络。“一面两网三线”为主体的动态治安防控体系,其中“一面”是指依托覆盖全市城乡的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流动警务室、移动治安检查站、110警车、武警特警巡逻车、专职特勤队伍和校园保安队伍等警务资源构成的动静结合、人防与物防结合的全部街面防控点构成的防控实体。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青岛市新采取的几项措施具有积极意义:组织发动治安志愿者、企事业单位保安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治安防控,组建了专职特勤队伍和校园保安队伍,培育了治安防控的新生力量;在进出市区的26处重要堵截点配备了“移动治安检查站”,“移动治安检查站”集治安检查、盘查审讯、日常办公、视频监控、生活及应急装备保障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具有堵截、盘查、审讯、监视、监控、办公、生活保障、不间断电源以及现场宣传等功能,可满足民警24小时野外执行查缉任务和基本生活的需求,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的堵控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在人员盘查、车辆检查、应急处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促进警力向街面下沉,青岛市公安局又研制了流动警务室,用于民警开展执法勤务和公安宣传。“两网”是指科学整合后的公安内部视频监控网和接入公安机关的社会视频监控网,青岛市公安局建成了视频总监控室,将中小学校周边安装的交通安全视频监控探头、公交站点、部分公交专用道路和市区部分主干道上增设的一批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单位自建的视频监控,党政机关、高速公路、大型商场、金融单位、高等学校视频监控等视频监控系统陆续实现接入市局的公安图像综合应用平台,接入公安机关公交车辆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三线”是指从中心城区到环青岛周边梯次展开的、由诸多监控点连接构成的三条防控线。“一面两网三线”点线面结合,形成了一个无缝衔接的社会治安动态、立体防控网络。青岛市的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不仅具有地方特色,而且体系的完整性和先进性也值得我国其他城市学习。
二、河南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典型经验
1.新密模式--“一村(格)一警”工作的试点推广
2014年4月,河南省省公安厅将新密市公安局确立为“一村(格)一警”工作的试点单位,指导新密市建立了以社区民警为主体、以包村民警为补充的农村警务模式。2014年9月1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一村(格)一警”工作新密现场会,提出要树立“群众第一、基层第一、民警第一”的发展理念,以“转作风、强基础、化矛盾、保民安”为重点,以实现“民警得锻炼、群众得实惠、治安得稳定”为目标,在全省推行新密市“一村一警”警务模式,组织广大社区民警驻村、机关民警包村,推动警力下沉,实现警务前移。
早期“一村(格)一警”警务工作模式,是警力资源的内部调配,是由市、县公安局采取民警自荐、县级公安局党委推荐、村居委干部和群众代表进行测评等方法与程序,挑选综合素质较高、工作业绩不错、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民警,通过选派的方式,按照局机关民警回原籍包村、交警沿交通线包村、刑警尽量到案件高发的村庄开展工作、国保民警尽量到社情复杂的村庄开展工作、派出所民警按辖区包村等原则与方式,确保一名民警对口联系一个村,而且尽可能减少熟悉情况的时间、提高警务效能。在保持民警现有岗位和职责不变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把机关警力下沉,兼任包村民警,协助派出所专职社区民警开展工作,把警务延伸到村(社区) ,把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提高群众和民警的“双向熟悉度”,推动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的深度融合,让有限的警力资源发挥最大的效能。
包村民警与社区民警协作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共同解决冲突问题。包村民警每周固定半天时间,深入分包的行政村协助派出所民警开展工作,对收集掌控的情报信息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总报送社区民警,社区民警将本人及辖区包村民警工作情况汇总上报派出所,统一处置。“一村一警”推进过程中民警深入一线,全面掌握基层信息,开展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社会治安防控动态“打防管控”能力,有效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进一步加强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农村社会持续稳定的根基。
“一村(格)一警”工作推行过程中也出现部分问题,比如县市公安机关本身存在警力紧张的问题,很多地方很难抽调警力到边远农村地方开展工作。激励机制不够,不能吸引民警长期扎根广大农村地区,民警进村后不能真正沉下身子主动深入群众,工作流于形式。部分驻村民警长期来形成重打击、轻防范的理念,服务意识及对警务工作前移认识不到位,不适应农村警务工作的需要。有的民警进村开展工作,每周半天时间较短或被动工作未取得村民信任,不能较好融入环境,深度了解情况。
2.永城模式--“一村(格)一警”工作的探索完善
永城市公安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一村一警”机制建设,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探索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在建设包村辅警队伍过程中,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村人解决本村事情”的工作思路,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包村辅警。包村辅警人熟地熟情况熟,很快适应工作要求,同时解决了因待遇低、交通不便,村警招录难、易流失的问题。强化警民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善用新媒体,在市局、乡镇派出所、各村居三个层面建立了三级微信群,实行“工作分层交流,信息垂直传递”,不仅宣传法律法规,安全防范,还发布协查通报,寻人启事。社区民警、村格辅警严格履行“治安防范组织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情报信息采集员”、“法律政策宣传员”、“警务下沉联络员”、“便民利民服务员”“六大员”职责。创建群防群治工作新模式,成立“红心义警”这一在公安机关指导下的群众性社会治安志愿者组织,开展治安巡逻法制宣传、安防教育、纠纷调解、文明劝导、社会关怀等公益活动,实现警民联动。探索创新了派出所监管、民政局救助,精神病院收治的精神病人“三三管理法”,建立了新型重点人员管理机制,有效提高了对精神病人的管理和救治服务水平,提升了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能力。依托“雪亮工程”建设多个城市农村人员密集区域及国道、省道与农村道路交叉口微型卡口,织密全市视频监控网。推广视频巡逻与秘密守候相结合、室内视频巡查与街面盘查相结合、视频监控与平安大喇叭相结合的实战应用技战法,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提升社会治安快速反应能力。
3.兰考模式--“一村(格)一警”工作的提档升级
兰考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莅临兰考考察时的指示,在河南省公安厅、开封市局领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持续擦亮“一村(格)一警”品牌,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强化科技在公安实战中的应用,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2020年4月,在兰考试点由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联合攻坚研发了融合智慧社区、智慧巡防、智慧检查站、智慧内保、重点人智能管控、智慧娱乐特行六大子系统的新一代“一村一警及社会治安防控实战平台”,集信息智慧采集、数据智慧应用、情报智慧推送、治安智慧管理、风险智慧防控于一体。实现指挥调度、视频巡查、信息研判功能高度集成,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智能引领“一村(格)一警”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兰考县局建成情指行一体化指挥中心,健全指挥调度、合成作战、“135”快速反应处置工作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应用并增强了打防维稳工作合力。坚持精准化巡逻,开创智慧警务新模式,在城区建立多功能智慧街面警务站,依托智慧街巡系统,将巡防力量、人员预警、重点部位等要素一张图展示,配备车载智能抓拍、无人机等智能化装备,实行可视化智能指挥,实现巡逻轨迹实时监控、报警求助实时定位,变盲巡盲查为精准巡逻。坚持智能化防控,提高人像识别、车辆卡口覆盖率,打造县际、城区、核心重点部位构建三层治安防控圈,实现全网覆盖、全城可控。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思路,以智能感知、前端数据采集、实时研判预警,大力开展智慧小区、村居建设,助推“一村(格)一警”工作发展。
打造多元化警务模式,推动警务工作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所有村警全部进入村两委班子,兼职基层网格员,协助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基层事务,以“护家义警”为典范,大力培育发展平安社会组织,全方位推动警务共同体建设。创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坝头张庄村探索建立“讲理堂”调解模式,融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方资源,为辖区群众提供专业、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打通“一村一警”智能工作平台与“一中心四平台”壁垒,建立了非警务矛盾纠纷分流和流转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矛盾纠纷移交渠道,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将出入境户政、车辆管理、治安、网警等单位窗口业务集中办公,实行一站式办理。开展警务室、警务工作站、街面警务站24小时自助服务等便民措施,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兰考县积极探索“一村一警”发展新模式,发扬“焦裕禄精神”深入贯彻为人民服务理念,用科技助推警务工作发展,高质量打造县域社会治理体系,为维护河南省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公安机关应有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