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学(2024-2025-2)

刘金玲 邝平 宋凯琳 张亚萍 孙晓冰 马钰淇 闫红斌

目录

  • 1 第一章 治安管理绪论
    • 1.1 思政导学
    • 1.2 治安管理概念
    • 1.3 治安管理历史沿革
    • 1.4 治安管理指导思想和任务
    • 1.5 思政研讨
    • 1.6 本章教学资料
    • 1.7 练习题
  • 2 第二章    治安管理组织
    • 2.1 思政导学
    • 2.2 概述
    • 2.3 治安管理政府组织
    • 2.4 治安管理社会组织
    • 2.5 思政研讨
    • 2.6 本章教学资料
    • 2.7 练习题
  • 3 第三章    治安管理措施
    • 3.1 思政导学
    • 3.2 概述
    • 3.3 治安管理防控措施
    • 3.4 治安管理强制措施
    • 3.5 治安管理处罚措施
    • 3.6 思政研讨
    • 3.7 本章教学资料
    • 3.8 练习题
  • 4 第四章 治安管理原则与法律规范
    • 4.1 思政导学
    • 4.2 治安管理原则
    • 4.3 治安管理法律规范
    • 4.4 思政研讨
    • 4.5 本章教学资料
    • 4.6 练习题
  • 5 第五章  公安人口管理
    • 5.1 思政导学
    • 5.2 公安人口管理概述
    • 5.3 常住人口管理
    • 5.4 流动人口管理
    • 5.5 特殊人群治安管控
    • 5.6 居民身份证管理
    • 5.7 思政研讨
    • 5.8 本章教学资料
    • 5.9 练习题
  • 6 第六章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
    • 6.1 思政导学
    • 6.2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概述
    • 6.3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
    • 6.4 休闲服务场所治安管理
    • 6.5 其他类公共场所治安管理
    • 6.6 思政研讨
    • 6.7 本章教学资料
    • 6.8 练习题
  • 7 第七章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 7.1 思政导学
    • 7.2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概述
    • 7.3 旅馆业治安管理
    • 7.4 印章业治安管理
    • 7.5 典当业治安管理
    • 7.6 其他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 7.7 思政研讨
    • 7.8 本章教学资料
    • 7.9 练习题
  • 8 第八章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 8.1 思政导学
    • 8.2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概述
    • 8.3 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
    • 8.4 大型活动安全监管
    • 8.5 大型活动常见突发事件处置
    • 8.6 思政研讨
    • 8.7 本章教学资料
    • 8.8 练习题
  • 9 第九章  危险物品管理
    • 9.1 思政导学
    • 9.2 危险物品管理概述
    • 9.3 枪支弹药管理
    • 9.4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 9.5 危险化学品管理
    • 9.6 思政研讨
    • 9.7 本章教学资料
    • 9.8 练习题
  • 10 第十章 出入境与外国人管理
    • 10.1 思政导学
    • 10.2 国籍管理与护照、签证制度
    • 10.3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
    • 10.4 外国人入出境与居留管理
    • 10.5 涉外行政案件查处
    • 10.6 思政研讨
    • 10.7 本章教学资料
    • 10.8 练习题
  • 11 第十一章 社会治安防控
    • 11.1 思政导学
    • 11.2 社会治安防控概述
    • 11.3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 11.4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践与发展
    • 11.5 思政研讨
    • 11.6 本章教学资料
    • 11.7 练习题
  • 12 第十二章 接处警工作
    • 12.1 思政导学
    • 12.2 接受报警
    • 12.3 指挥调度
    • 12.4 警情现场处置
    • 12.5 常见警情处置指引
    • 12.6 思政研讨
    • 12.7 本章教学资料
    • 12.8 练习题
  • 13 第十三章 治安案件查处
    • 13.1 思政导学
    • 13.2 治安案件查处概述
    • 13.3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13.4 治安案件的管辖和回避
    • 13.5 治安案件处理的程序
    • 13.6 思政研讨
    • 13.7 本章教学资料
    • 13.8 练习题
  • 14 第十四章 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
    • 14.1 思政导学
    • 14.2 群体性事件概述
    • 14.3 群体性事件的预防
    • 14.4 群体性事件处置
    • 14.5 群体性事件舆情引导
    • 14.6 思政研讨
    • 14.7 本章教学资料
    • 14.8 练习题
危险物品管理概述

一、 危险物品管理的概念和范围


(一)危险物品的概念


危险物品是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能的物品的总称。是在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引起人身伤亡,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受到损毁的物品。危险物品从形态上可分为固体、液体和气体3类。在我国列为危险物品管理的主要有: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


(二)危险物品管理的概念


危险物品管理是以公安机关为主体的管理,它不同于从业单位的自我管理,也有别于政府其他行政部门的管理。因此,所谓危险物品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为保障危险物品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和销等环节实施的审批发证、登记注册、监督指导、安全检查和事故查处等一系列治安行政管理活动。



一是管理措施的强制性。二是管理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三是管理过程的全程性。四是管理活动的社会性。

(三)危险物品管理的范围

因此,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公安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列入管理的危险物品主要有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几类。

1.枪支弹药

2.管制器具

3.民用爆炸物品

4.烟花爆竹

5.危险化学品

6.剧毒化学品

7.放射性物品

二、危险物品管理的原则

(一)预防为主、保障安全原则(二)依法管理、严格管理原则(三)科学管理、文明管理原则(四)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五)服务社会原则

三、危险物品管理的方法

(一)审批许可

一方面,危险物品管理相对人获得从事危险物品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必须依法定程序提出该项许可的申请,这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否则即为非法;另一方面,危险物品管理主体针对危险物品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才能决定是否采取治安行政许可,没有危险物品管理相对人的申请,危险物品管理主体不能主动实施治安行政许可。作为危险物品管理主体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有关规定,明确自我职责分工和许可权限,通过实施审批许可,严格依法审查申请者的从业条件,控制不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入危险物品行业,从源头上控制危险物品的流失。

(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就是公安机关为了履行管理职责,依法对危险物品管理相对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的一种行政行为。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的目的,就是对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情况进行强制了解,判断从业单位的守法情况和安全防范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其改进。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监督检查的内容可以是从业单位和人员资质,也可以是物品,场所、设备设施和管理制度等。

(三)审查、考核和培训工作人员

审查是指检查核对是否正确、妥当(多指计划、提案、著作、个人的资历等);考核是指考查审核;培训是指培养和训练(技术工人、专业干部等)。危险物品管理中发生的危险物品丢失、被盗、乱存乱放、私拿转借等情况,往往是由于工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造成的。因此,危险物品管理不仅需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严密的规章制度,而且需要训练有素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去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四)日常指导

日常指导是指公安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涉及危险物品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以引导管理对象接受或认同为目的,以建议、劝告、示范等方式,但不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公安机关要重视对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方面的行政指导,即在职责范围内以建议、劝告、示范等方式,为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出谋划策,进行有目的引导,不断提高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措施的能力。

(五)收缴失控的危险物品

收缴失控的危险物品,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流散在社会上的危险物品进行强制收回、上交或者销毁的行为。清查收缴失散在社会上的各类危险物品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六)查处事故

涉及危险物品的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必须立即赶赴现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调查事故原因,进行善后处置。一是保护现场。事故现场是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反映事故真相的关键所在,也是事故责任人或破坏者留有痕迹和物证的场所。二是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是公安机关查清事故情况,依法处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手段。三是事故处理。事故处理是事故调查过程的继续,其目的是为了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事故处理教育事故责任者和广大人民群众,从而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的遵守国家规定的有关危险物品管理法律、法规,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是指公安机关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为目的,针对危险物品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有关危险物品管理工作的方针、法律和危险物品基础知识、安全防范基本技能为内容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是危险物品管理中进行安全管理和搞好安全防范的根本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