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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要点
一、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
人民当家作主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予以保障。这些制度坚持人民主 体地位,真正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落 到实处,充分调动起人民的主观能动性,构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 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要不断坚持和 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有效保证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相统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 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这一 根本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 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坚持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 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 的历史周期率;正确处理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政治关系,实 现国家统一高效组织各项事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效保证国 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 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 与,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 监督、落实各个环节上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 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 负责、受人民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 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 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 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 治的独特优势,是保障各政党、各阶层、各民族和基层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的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 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在人民民主的共同 旗帜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 与共,形成“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一 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实行中国共 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 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民族 区域自治制度,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 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重要政治制度是建立在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基础上的、 由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派生而来,体现在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 面各环节的具体政治制度,与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相衔接,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有效运行。要顺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要 求、满足人民对民主的新期待、适应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健全新目标,不断推进重要政治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
制度成熟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当前,我们的民主制度建设同扩大 人民民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要在坚 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固 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实现民主发展与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
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 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 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协商民主 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 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 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 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 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习近平指出:“有事好 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 是人民民主的真谛。”①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 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 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 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 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 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
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 形式。我国协商民主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 聚共识双向发力,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了党派和 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广泛畅通各种利 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了不同政治力量为维护和 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 和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了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广泛形 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了人民群众在国家 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广泛凝聚全社会推 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了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 落实的弊端。通过协商民主,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了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凝聚了全社会共识,保障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要不断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 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 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 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 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要提高深度协商互动、 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
三、积极发展基层民主
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我国基层民主有多种多 样的形式,如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态的农村村民自治、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组织形态的城市居民自治、以职工代表大会为组织依托的企事业单位职工自治等。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政治参与主要在基层,最直观 的当家作主感受也主要在基层。发展基层民主,是实现人民有效政治参 与的重要渠道,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
基层民主的建立和发展,保障了基层群众广泛、直接、有效行使民 主权利,彰显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广泛性、真实性、有效性。从城乡社区 里的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论坛、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到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进社区,从“小院议事厅”到“板凳 民主”,从线下“圆桌会”到线上“议事群”,广大人民群众在火热的基 层生活中,摸索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充满烟火气的民主实现形式。人民群 众通过这些接地气、聚人气的民主实践,围绕涉及自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发表意见建议,进行广泛协商,利益得到协调,矛盾有效化解,为我国社会长期稳定提供了重要政治基础和制度保障。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群众自治全 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基层民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健全基层党 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 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 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 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全心全意 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