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学习目标
理解信息安全的基本内涵;
理解网络空间信息安全与国家安全的关系;
了解网络空间信息安全与国家安全相关政策,信息道德与规范,防范网络与电信诈骗。
理解信息安全与数据加密的关系;
了解数据加密技术与方法;
了解数字签名。
§9.1 信息安全的基本内涵


信息作为一种资源对于人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信息安全的实质就是要保护信息系统或信息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免受各种类型的威胁、干扰和破坏,即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信息安全可以泛称各类信息安全问题,随着网络社会的来临,也可以指称网络安全或网络空间安全;网络安全是基于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网络社会到来所面临的信息安全新挑战所提出的概念;而网络空间安全则是基于对全球五大空间的新认知,网域与现实空间中的陆域、海域、空域、太空一起,共同形成了人类自然与社会以及国家的公域空间,具有全球空间的性质。
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网络空间安全三者往往交替使用或并行使用。与前者相比,后两者反映的信息安全更立体,更宽域,更具有层次,也更多样,更能体现出网络和空间的特征,并更多地与其他安全领域渗透与融合。
综上所述,三者既有互相交叉的部分,也有各自独特的部分。

信息安全的基本属性
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保密性:保证信息为授权者享用而不泄漏给未经授权者。
(2)完整性:保证信息从真实的发信者传送到真实的收信者手中,传送过程中没有被非法用户添加、删除、替换等。
(3)可用性:即保证信息和信息系统随时为授权者提供服务,保证合法用户对信息和资源的使用不会被不合理的拒绝。
(4)可控性:即出于国家和机构的利益和社会管理的需要,保证管理者能够对信息实施必要的控制管理,以对抗社会犯罪和外敌侵犯。
(5)不可否认性:即人们要为自己的信息行为负责,提供保证社会依法管理需要的公证、仲裁信息证据。
信息安全评估标准与安全等级划分
我国和其他国家一样都开发建立自己的信息安全评估准则,我国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建立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

社会信息道德与社会责任
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具备信息社会责任的现代人,应具有一定的信息安全意识与能力,能够遵守信息法律法规,在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中遵守公共规范,既能有效维护信息活动中个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积极维护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信息安全.
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为计算机伦理学所制定的十条戒律
不应用计算机去伤害别人; 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
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 不应用计算机进行偷窃;
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 不应使用或拷贝没有付钱的软件;
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 不应盗用别人的智力成果;
应该考虑你所编的程序的社会后果; 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
网络空间信息安全与国家安全
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其基本内涵“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要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这深刻阐明网络和信息安全是我国十一项安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不可分割的核心内容。
网络安全是一个国家安全问题,也是全球安全的问题,不仅仅涉及到技术层面、也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层面的问题. 网络安全内涵的丰富和外延的扩展,使之成为一个各国不得不重视的现实问题,未来战略问题,“网络主权”已成为国家主权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第五空间 网络信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