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从经济成分的角度分析)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其中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所以,主要的经济成分是三种: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社会要继续向前发展,就要不断扩大国营经济,同时逐步将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改变为社会主义经济,使社会主义经济逐步成为我国的经济基础。
(从与经济成分相联系的阶级构成角度分析)与新民主主义时期三种不同性质的主要经济成分相联系,中国社会的阶级构成主要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基本的阶级力量。由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既可以自发地走向资本主义,也可以被引导走向社会主义,其本身并不代表一种独立的发展方向。因此,这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及与之相联系的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之间的矛盾,就集中表现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的矛盾。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步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的因素不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已经居于领导地位,但非社会主义因素仍有很大比重。社会主义因素居于领导地位,加上当时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国际条件,决定了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并获得最终胜利,非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受到限制和改造。为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为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必须适时地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是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的社会。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其理论依据
1.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提出
对于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何时开始、怎样过渡的问题,毛泽东和党的其他领导人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变化的过程。
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即“两个转变”同时并举的思想。
1951年前后,党内大体形成了先用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搞工业化建设,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共识。在过渡的时间上,认为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一般估计为15年到20年时间;在转变条件上,认为只有实现了国家工业化,才能实现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在过渡的步骤和方式上,认为当工业发展了、国营经济壮大了的时候,就可以进一步实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国有化和个体农业的集体化。
从1949年至1952年,党领导人民集中力量恢复国民经济,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
1952年9月,毛泽东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时间基本上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而不是10年以后才开始过渡。
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同年12月形成了关于总路线的完整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让历史照进现实:这里的内容告诉我们,中国在当时有两条完成工业化的道路:资本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工业化,但我们选择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完成工业化。)1、近代以来的历史证明,中国社会经济状况不允许走资本主义道路,如果搞资本主义只能成为帝国主义的附庸。2、当时的时代条件和国际环境的新特点又促使中国人民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3、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也决定了中国必然走社会主义道路。因此,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实现国家工业化道路的选择上,中国不可能选择资本主义道路,而只能是选择社会主义道路。
2.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经历一个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到利用国家政权对旧的生产关系进行革命性的改造,逐步消灭私有制、确立公有制并大力发展生产力的过渡时期,这是一切走向共产主义的国家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他们还认为,资产阶级革命只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直接序幕,无产阶级要不停顿地把民主革命发展成为社会主义革命。马克思、恩格斯还曾设想用暴力没收与和平赎买这两种方式来变革所有制,并认为如果能用赎买的办法变革所有制,将是“最便宜不过了”。
列宁认为,落后国家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下,“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过渡到苏维埃制度,然后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过渡到共产主义”列宁还认为,必须经过一个相当长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1949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具体分析了当时存在的五种经济成分的性质、相互关系、发展趋势和前途,明确提出了“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任务。
1953年12月,由毛泽东审阅通过的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写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指出:“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一过渡历史时期之所以必要,并且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毛泽东特别指出:我们之所以要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因为只有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把在我国绝大部分社会经济中使用简单的落后的工具农具去工作的情况,改变为使用各类机器直至最先进的机器去工作的情况,借以达到大规模地出产各种工业和农业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着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确有把握地增强国防力量,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以及最后地巩固人民政权,防止反革命复辟这些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