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法定义务
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法律、法令明文规定的职责的行为。如: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逮捕和搜查等行为。条件是:
(1)法律明文规定的应该执行或者是可行的;
(2)必须由法律规定的特定身份的主体去行使;
(3)必须在法定限度内实施;
(4)主观上必须是依法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的意图。
二、执行上级命令
是指在国家法律认可范围内依照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命令而实施的行为。条件是:
(1)执行的命令所属上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布的;
(2)该命令本身是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3)命令的形式合法;
(4)没有明显的犯罪性内容;
(5)执行命令的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三、正当业务行为
是指行为人从事法律允许实施的各种专业性较强而有可能造成损害的业务行为。如:医疗、竞技行为等。其条件是:
(1)从事的业务行为必须是法律所允许的;
(2)行为人具有法律认可的从业资格;
(3)从事业务没有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
(4)没有违背法律规定或者认可的从业规章、竞赛规则或者所在单位制度等。
四、自救行为
是指行为人在其权利被侵害时,依靠自身力量来保全自己权利或者恢复原状之行为。自救行为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1)保护的利益不同。前者限于自身的合法权益,后者则更为广泛。
(2)实施的时间不同。前者是在不法侵害行为结束后实施的,后者则是在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实施。
(3)方法要求不同。前者限于对不法侵害者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扣押其财物。后者则宽泛得多。
五、基于权利人自愿的行为
包括权利人明确承诺的损害、推定权利人承诺的损害、权利人的自损行为等。对于安乐死以及双方相约自杀的法律定性值得探讨。权利人明确承诺的损害的条件为:损害的对象只能是其有权处分的本人权益;不得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实施;并且是行为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