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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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第16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一、概念和特征
(一)意外事件
(二)不可抗力
二、理解
(一)意外事件
(二)不可抗力
三、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过失的区别
意外事件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应当预见而未预见;而疏忽大意的过失对危害结果的可能性能够预见也应当预见,只是由于其疏忽大意而未预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