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刑法总论)

尹维达、穆伯祥、仝德、高芊芊、王峰

目录

  • 1 刑法概述
    • 1.1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 1.2 第二节 我国刑法的创制与完善
    • 1.3 第三节 刑法的功能与任务
    • 1.4 第四节 我国刑法的体系与解释
    • 1.5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1.6 视频
    • 1.7 课后练习
  • 2 刑法的基本原则
    • 2.1 第一节 概述
    • 2.2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 2.3 第三节 刑罚适用平等原则
    • 2.4 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2.5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2.6 视频
    • 2.7 课后练习
  • 3 刑法的效力范围
    • 3.1 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 3.2 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
    • 3.3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3.4 视频
    • 3.5 课后练习
  • 4 犯罪概念及犯罪构成
    • 4.1 第一节 犯罪概念及特征
    • 4.2 第二节 犯罪分类
    • 4.3 第三节 犯罪构成理论沿革
    • 4.4 第四节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构成
    • 4.5 第五节 犯罪构成要件及层次结构
    • 4.6 第六节 犯罪构成分类
    • 4.7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4.8 视频
    • 4.9 课后练习
  • 5 犯罪客体
    • 5.1 第一节 概述
    • 5.2 第二节 分类
    • 5.3 第三节 犯罪对象
    • 5.4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5.5 视频
    • 5.6 课后练习
  • 6 犯罪客观方面
    • 6.1 第一节 概述
    • 6.2 第二节 危害行为
    • 6.3 第三节 特殊要素
    • 6.4 第四节 因果关系
    • 6.5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6.6 视频
    • 6.7 课后练习
  • 7 犯罪主体
    • 7.1 第一节 概述
    • 7.2 第二节 刑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犯罪主体)
    • 7.3 第三节 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 7.4 第四节 单位犯罪主体
    • 7.5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7.6 视频
    • 7.7 课后练习
  • 8 犯罪主观方面
    • 8.1 第一节 概述
    • 8.2 第二节 犯罪故意
    • 8.3 第三节 犯罪动机与目的
    • 8.4 第四节 犯罪过失
    • 8.5 第五节 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
    • 8.6 第六节认识错误
    • 8.7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8.8 视频
    • 8.9 课后练习
  • 9 正当行为
    • 9.1 第一节 概述
    • 9.2 第二节 正当防卫
    • 9.3 第三节 紧急避险
    • 9.4 第四节 其他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 9.5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9.6 视频
    • 9.7 课后练习
  • 10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 10.1 第一节 概述
    • 10.2 第二节 犯罪既遂
    • 10.3 第三节 犯罪预备
    • 10.4 第四节 犯罪未遂
    • 10.5 第五节 犯罪中止
    • 10.6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10.7 视频
    • 10.8 课后练习
  • 11 共同犯罪
    • 11.1 概述
    • 11.2 共同犯罪的形式
    • 11.3 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 11.4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11.5 视频
    • 11.6 课后练习
  • 12 罪数形态
    • 12.1 第一节 概述
    • 12.2 第二节 实质一罪
    • 12.3 第三节 法定一罪
    • 12.4 第四节 处断上一罪
    • 12.5 第五节 数罪的类型
    • 12.6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12.7 视频
    • 12.8 课后练习
  • 13 刑事责任和刑罚
    • 13.1 第一节 刑事责任
    • 13.2 第二节 刑罚
    • 13.3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13.4 课后练习
    • 13.5 视频
  • 14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 14.1 刑罚体系和种类
    • 14.2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14.3 视频
    • 14.4 课后练习
  • 15 刑罚的裁量
    • 15.1 概述
    • 15.2 量刑情节
    • 15.3 量刑制度
    • 15.4 视频
    • 15.5 课后练习
  • 16 刑罚执行制度
    • 16.1 第一节 概述
    • 16.2 第二节 减刑与假释
    • 16.3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16.4 视频
    • 16.5 课后练习
  • 17 刑罚消灭制度
    • 17.1 第一节  时效
    • 17.2 第二节 赦免
    • 17.3 本章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教材课件
    • 17.4 视频
    • 17.5 课后练习
  • 18 课程教案
    • 18.1 课程教案
第四节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构成


一、概念
是指由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二、特征
(一)是以我国刑法加以规定或者包含的。
(二)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统一
(三)只有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法定意义的事实特征才是其构成要件的事实。
抽象概括出来的带有共性的,对于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性有决定意义的事实。因此必须将构成要件的事实与要件的其他事实相区别:
1
、其他事实对案件侦察和审理具有线索和证据作用,也可能对量刑有一定意义,但并非犯罪的构成要件。如:故意杀人罪中杀人的时间、地点使用的工具等就不属于构成要件。
2
、犯罪构成与案情的关系体现为:前者是案情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基本案情。

三、犯罪构成概念与犯罪概念的关系
(一)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其具体化
1
、犯罪概念的基本特征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离开了犯罪概念所揭示了的犯罪的共同本质的认识和对其的体现,犯罪构成就就失去了立法和理论上的根据。
2
、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及其基本属性的具体化。犯罪构成通过一系列主客观要件,使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这一本质特征得到具体而明确的体现;犯罪构成在通过犯罪成立必备的诸要件,使犯罪概念的法律特征具体化,反映出犯罪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及应受惩罚性。
(二)区别在于:功能不同
犯罪概念使从行为的社会政治本质上,从整体上回答何为犯罪,犯罪有何基本属性,从而使我们得以从原则上把犯罪行为和其他行为区别开来,而犯罪构成则是在犯罪概念基础上进一步回答:犯罪使怎样成立,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法定的具体条件,它要解决的是构成犯罪的规格或标准问题。四、犯罪构成概念的辨析
(一)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事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
联系
从犯罪学的角度看,犯罪构成的实现过程,是犯罪主体对犯罪事实的活生生的展现过程;从司法实务的角度看,刑事诉讼的定罪就是将发生了犯罪行为的各种事实与法律规定犯罪构成相对照;从犯罪构成理论和刑事立法角度看,犯罪构成是对犯罪行为及其事实的抽象结果。
2
区别
(二)犯罪构成与罪状不同。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罪刑规范对犯罪状况的描述,是刑法分则性规范在文字形式上的组成部分,而犯罪构成则是刑法规范所规范的实体内容,两者的属性根本不同。罪状在刑法条文中只是犯罪构成及其要件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不可能代替犯罪构成本身。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没有一个是由其罪状完整的规定下来。
(三)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理论不同。
1
联系
犯罪构成理论以犯罪构成为研究对象,犯罪构成理论则是对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及其与之相关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研究所形成的理论体系;犯罪构成理论的基础和根据,没有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理论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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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
犯罪构成是规范性的东西,是法律对犯罪成立所必需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理论则是范畴性的东西,是对犯罪构成本体及相关问题的体系性的研究理论。

五、犯罪构成的意义
(一)为追究刑事责任提供依据
(二)为划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提供标准
(三)为无罪的人不受刑法追究提供法律保障
(四)在理论意义上,成为正确认定犯罪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