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的体系
(一)概念
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二)层次
总体上分为总则、分则、附则。具体可分为编、章、节、条、款、项。总则和分则各为一篇,其篇下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内容有次序的划分为章、节、条、款、项。条为不间断序数是为引用上的方便。
1、总则(计5章)
(1)刑法的基本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2)犯罪
(3)刑罚
(4)刑罚的具体运用
(5)其他规定
2、分则(计10章)
3、附则(第452条)
(1)施行时间
(2)对旧法、单行刑法效力的规定
(三)章、节、条、款、项及有关术语"但书"的理解
1、条、款、项在法条中的表现形式
2、但书的含义
(1)"但书"是指在刑法条款当中,如有用"但是 "连接用来表示转折含义的,则从"但是"开始的这段文字,学理上称为"但书"。
(2)我国刑法条文中"但书"表示的具体意思上:①是前段的补充,如第13条,"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②是前段的例外,如第246条规定"侮辱罪、诽谤罪"告诉才处理,又但书指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③是前段的限制,如第20条第2款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刑法的解释
(一)概念
(二)原因
(三)解释分类
1、按解释效力分
(1)立法解释
我国过去立法解释不多,这就是其特点,或许也是其缺点,一般的立法解释只是该法律表决前所做的报告。但自从200年3月15日立法法出台以后,规定立法解释的适用范围为"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其含义的;法律制定以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据此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4月29日便通过了第一个刑法立法解释。
A、含义及其主体
B、表现形式
(2)司法解释
A、含义及其主体
B、法律根据
《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C、表现形式
a关于确定罪名413-414是立法权还是司法权,直到2002年3月两高联合发布了b《关于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才使罪名得到统一,共有罪名418个,2003年两高颁布罪名的解释规定,增加和修改罪名7个,目前的共有罪名总数为422个。
c多种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为何种性质
d司法实践中司法解释的作用
e司法解释可能歪曲法条本身的含义(取消奸淫幼女罪名)
(3)学理解释
A、含义
B、意义
a对司法实践中提高法官(检察官)素质起指导作用
b通过社会舆论等施加压力
2、按解释方法划分
(1)文理解释(字面、文法)
对法条字义,从字面含义到语法结构所作的解释
其特点是严格按照法条字面上的含义进行解释,既不扩展,也不缩小。
(2)论理解释
A、按照立法精神及刑事政策,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
B、扩张解释(扩大)
C、限制解释(缩小)
有严格解释、自由解释之分,绝对的严格解释实际上取消了刑法解释的必要性,完全脱离文本的自由解释则混淆了立法与司法的界限,易导致法律法律虚无主义和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否定。应以自律原则和可预测原则作为刑法解释的限度。
三、修订刑法的中国特色
(一)政策依据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办是有罪必罚,宽大体现区别对待;
(二)继承了外国法律长处,但没有照搬照抄
1、在体系结构上:犯罪概念(第13条)和刑法的任务(第2条)
2、刑罚方法上:
(1)管制
(2)死缓
(3)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