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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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错误(mistake of law),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发生了误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可分为两种: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肇事电动车,通过技术鉴定,被认定为机动车。两个法律问题:
一、使用方:工具认识错误
二、生产者:间接正犯?正当业务行为?
作为技术方,生产者应当知道技术参数符合机动车要求。但作为使用方,顾客是不知道的。但生产方,国家已颁发营业许可,且已通过质检。
三、许可方、质检方:共同犯罪?国家意志?
对于交通肇事罪等过失犯罪,不具有共同过失,不构成共犯。
对于危险驾驶罪,具有共同故意(间接故意),构成共犯。民众的国家意志,不构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