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渊源简介
下一节
理论渊源简介
马克思出身法律世家,父亲是德国有名的律师,马克思本人本科阶段曾在波恩大学、柏林大学学习法律。法学各学科中,马克思非常重视刑法学的学习。
马克思柏林大学的毕业证书记载,马克思于1836-1837年度冬季学期,学习了甘斯教授讲授的刑法学课程,课程学习情况被评价为“极其勤勉”。1837-1838年度冬季学期,学习了赫弗特尔教授讲授的刑事诉讼法学,课程学习情况被评价为“勤勉”。马克思一生撰写了不少法学学术论文。
恩格斯虽非法学科班出身,但在他宏大的政治哲学理论视野中,对法学的相关问题,也进行过高屋建瓴的理论论证。
恩格斯于1844年完成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以对社会弱势群体的英国工人阶级的怜悯情怀,以辛辣的批判笔触,阐述了针对英国政府的“国家犯罪学说”。《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后来结集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