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语部分成绩单独报告,称为口试成绩,满分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
口语部分由三节组成,考查考生用英语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第一节 短文朗读
本节要求考生根据所给情景及任务要求,朗读1篇100词左右的短文。该节考查考生根据具体语境运用语音语调等语言知识的能力。
第二节 根据所给信息提问
本节材料为1张信息卡,要求考生根据所给情景与信息卡上的5条中文或英文任务提示,使用完整的特殊疑问句依次进行提问。该节考查考生通过口头交流获取具体信息的能力。
第三节 根据所给信息回答问题
本节材料为1张信息卡,要求考生根据所给情景与信息卡上的内容,依次回答5个问题。该节考查考生根据所给信息回应他人的询问的能力。
口语部分考试采用计算机口试或现场面试形式。计算机口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现场面试则采用两名口试教师与两名考生面对面交流的方式。
口试采取两名口试教师和两名考生现场交流的形式。其中,一名口试教师主持口试,负责与考生交谈并评分;另一名口试教师不参与交谈,专事评分。口语部分总时长约为 10 分钟。第一节由两名考生分别朗读短文。朗读前,考生有1分钟的时间浏览文本第二节和第三节由两名考生完成相互问答。第二节中,按照口试教师指令,考生 A 根据信息卡向考生B提问,考生 B根据相应的信息卡依次回答问题。第三节中,两名考生对调顺序,考生B根据另一张信息卡向考生A提出问题,考生A根据对应的信息卡依次进行回答,如果考点的实考人数为单数,最后一名考生独自参加考试,由主持口试的教师承担考生 B的角色,与最后一名考生完成第二节和第三节的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