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截留货款
26岁的张某,大学毕业后,凭自己的聪明才智一直在外打拼。20X2年9月10日,他回到家乡,进入H公司销售部门工作,任业务员。他工作表现优异,业务能力强,很快赢得公司领导的器重,负责广西、广东两地的酒精、甲醛销售业务。
20X3年3月,张某在销售工作中发现,H公司财务管理存在一个大漏洞。公司产品销售实施包干制,谁销售产品,就由谁负责追缴货款。于是张某就向客户提供了朋友李某的账号。客户货款到账后,他交回公司一部分或全部截留,挪用款项用于放高利贷、非法经营和个人开支。当客户下一笔货款汇入他的户头后,再抵抵消前面已到账的货款。
尝到挪用货款的甜头后,张某见公司没有发现,胆子越来越大,继续截留和挪用公司货款。20X3 年8月底,张某挪用H公司销售货款一案东窗事发。公安机关接H公司报案后展开调查。20X3年10月,检察院将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和公司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多次截留和挪用公司货款用于放高利贷、非法经营和个人开支。数额高达115万元。案发后,张某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主动补代自己的问题,并积极配合部分挪用的货款,尚欠的30万元由其母亲陈某担保,在20x4年2月28日前一次性归还H公司。
根据内部控制管理规定,业务员追缴货款和销售产品确实是不相容的职责。业务员应该负责催收货款,但是货款应该直接汇入公司的账户,而不是个人指定的账户。为了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和合规性,公司应该对业务员追缴货款和销售产品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
在内部控制管理规定中,应该明确规定业务员追缴货款和销售产品的职责。此外,应该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业务员的收付款进行严格的审批和控制,确保货款只汇入公司账户,避免因业务员个人收款或滞留资金而导致公司财务风险。
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培训业务员有关追缴货款和销售产品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以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同时,公司应该加强对业务员追缴货款和销售产品的监督和考核,确保他们能够按照公司的要求履行职责。
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可以有效地规避潜在的风险和保证公司的利益。公司的整体风险防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
思考: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对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是否有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