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序言
    • 1.1 导论
    • 1.2 推荐链接
  • 2 教师职业道德概述
    • 2.1 道德与教师职业
    • 2.2 教师职业道德的概念与原则
    • 2.3 教师职业道德的结构
    • 2.4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和体系
    • 2.5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方式与途径
    • 2.6 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内容
    • 2.7 仪容仪表等行为规范
    • 2.8 幼儿教师职业心理及调适
    • 2.9 一二章测试
  • 3 师德规范解读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上)资综+教综
    • 3.1 一 爱国守法
    • 3.2 二 爱岗敬业
    • 3.3 三 关爱学生
  • 4 师德规范解读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下)资综+教综
    • 4.1 四 教书育人
    • 4.2 五 为人师表
    • 4.3 六 终身学习
    • 4.4 原文与考点
    • 4.5 测试
  • 5 师德法规解读三
    • 5.1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资综
    • 5.2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综
    • 5.3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教综
    • 5.4 《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综
    • 5.5 教师职业行为与师德分析题
  • 6 法律法规概述
    • 6.1 教育法规
    • 6.2 法律关系
    • 6.3 法律责任
    • 6.4 法律救济
    • 6.5 测试
  • 7 主要法规解读
    •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资综+教综
    •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资综
    •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教综
    • 7.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资综
    • 7.5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
    • 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综
    • 7.7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
    • 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7.9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7.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 7.11 学前相关测试
    • 7.12 托育相关测试
  • 8 关于从业人员的法规解读
    •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资综+教综
    • 8.2 《教师资格条例》教综
    • 8.3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学
    • 8.4 《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教学
    • 8.5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 8.6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 8.7 《福建省幼儿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 8.8 《职业技能标准》(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师)
    • 8.9 《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
    • 8.10 《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
    • 8.11 学前相关测试
    • 8.12 托育相关测试
  • 9 关于服务对象的法规解读
    • 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资综+教综
    • 9.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9.3 《儿童权利公约》资综
    • 9.4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综
    • 9.5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综
    • 9.6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9.9 《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试行)》
    • 9.10 学前相关测试
    • 9.11 托育相关测试
  • 10 关于幼儿园/托育机构的法规解读
    • 10.1 《幼儿园工作规程》资综+资保+教综
    • 10.2 《幼儿园管理条例》教综
    • 10.3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资保+教学
    • 10.4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资保+教学
    • 10.5 《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学
    • 10.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学
    • 10.7 《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教学
    • 10.8 《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
    • 10.9 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21—2030)》全文
    • 1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0.1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 1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 10.13 《托育机构设置标准》
    • 10.14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
    • 10.15 《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
    • 1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1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10.18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 10.19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 10.20 《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
    • 10.21 《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
    • 10.22 《婴幼儿喂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 10.23 《托育机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试行)》
    • 10.24 《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
    • 10.25 《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试行)》
    • 10.26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 10.27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 10.28 《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
    • 10.29 学前相关测试
    • 10.30 托育相关测试
  • 11 教师职业生活中的法规边界
    • 11.1 教师的法律地位
    • 11.2 教师的权利与保护 资综
    • 11.3 幼儿教师的权利
    • 11.4 教师的义务与法律风险 资综
    • 11.5 教师的违法与犯罪
    • 11.6 第五节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 11.7 本章内容思维导图
    • 11.8 测试
  • 12 学生教育中的法规边界
    • 12.1 幼儿的法律地位
    • 12.2 学生的权利
    • 12.3 幼儿的权利
    • 12.4 未成年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
    • 12.5 幼儿权利的保护 资综
    • 12.6 学生的义务
    • 12.7 本章内容思维导图
    • 12.8 测试
  • 13 复习考试
    • 13.1 学前期末复习考试
    • 13.2 托育期末复习考试
    • 13.3 教资、教招考试复习
    • 13.4 近期教育热点
  • 14 其他相关法规及参考
    • 14.1 现行宪法(2018)
    • 14.2 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
    • 14.3 公民的基本权利(上)
    • 14.4 公民的基本权利(中)
    • 14.5 公民的基本权利(下)
    • 14.6 公民的基本义务(上)
    • 14.7 公民的基本义务(下)
    • 14.8 民法典
    • 14.9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杨莉君)
    • 14.10 党二十大生育政策
    • 14.11 《“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
    • 14.12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二十条)201901
    • 14.13 福建省托育事业发展规划1
    • 14.14 福建省托育事业发展规划2
  • 15 职业道德概述
    • 15.1 导学
    • 15.2 职业道德概述
    • 15.3 职业道德培养
  • 16 职业道德体系
    • 16.1 导学
    • 16.2 职业义务与权力
    • 16.3 职业责任与纪律
    • 16.4 职业理想与荣誉
    • 16.5 职业奉献与服务意识
    • 16.6 事业与家庭
  • 17 职业礼仪与行业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 17.1 导学
    • 17.2 职业礼仪
    • 17.3 行业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 17.4 《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准则(试行)》
    • 17.5 新建目录
    • 17.6 测试
  • 18 法律法规概述
    • 18.1 导学
    • 18.2 法律法规概述
  • 19 纠纷的解决和常用法律法规
    • 19.1 导学
    • 19.2 纠纷的解决
    • 19.3 劳动法
    • 19.4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
  • 20 经济犯罪和侵权罪
    • 20.1 导学
    • 20.2 经济职务商业犯罪
    • 20.3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21 课程教学导学
    • 21.1 课程教学导学及课程介绍
    • 21.2 课程与思政目标
  • 22 项目一 法与幼儿教育法规政策
    • 22.1 1.1法的基础知识
    • 22.2 1.2教育法的基础知识
    • 22.3 1.3幼儿教育的法规与政策(1)
    • 22.4 1.4幼儿教育的法规与政策(2)
    • 22.5 1.5阶段测验
  • 23 项目二 幼儿与幼儿园
    • 23.1 2.1幼儿的权利(1)
    • 23.2 2.2幼儿的权利(2)
    • 23.3 2.3幼儿园的法律地位
    • 23.4 2.4幼儿园的教育与保育
    • 23.5 2.5幼儿园的工作人员
    • 23.6 2.6阶段测验
  • 24 项目三 幼儿教师职业道德
    • 24.1 3.1道德与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范畴
    • 24.2 3.2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24.3 3.3幼儿园教育活动中的教师职业道德
    • 24.4 3.4幼儿园生活活动中的教师职业道德
    • 24.5 3.5幼儿园游戏活动中的教师职业道德
    • 24.6 3.6家园合作中的教师职业道德
    • 24.7 3.7幼儿教师职业伦理
    • 24.8 3.8幼儿教师职业素养
    • 24.9 3.9阶段测验
  • 25 期末考试
    • 25.1 4.1期末考试
  • 26 课程质量报告
    • 26.1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与师德》课程质量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资综+教综
  • 1 演示文稿
  • 2 视频
  • 3 教育法原文
  • 4 教育法解读





请注意:

下文为法律全文最新版本,其他材料(含习题、课件、视频等)均应以之为依据,如有与本法不一致的,请以法律的规定为准。

其他法律法规全文均来自官网最新版本,如有出入,请第一时间告诉老师。谢谢大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人大网-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教育法》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二、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三、将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将第七条修改为:“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五、将第七十七条修改为:“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已经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他人串通,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顶替本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入学资格被顶替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恢复其入学资格。”

本决定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