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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逐步实现社会治理结构的合理化、治理方式的科学化、治理过程的民主化,有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