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史

曹冬梅、聂长久

目录

  • 导言
    • ● 导言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 ● 1.1 新中国的成立
    • ● 1.2 新生人民政权的巩固
    • ● 1.3 国民经济的恢复
    • ● 1.4 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上)
    • ● 1.5 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下)
    • ● 1.6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
    • ● 1.7 新社会的精神风貌与社会风气
    • ● 1.8 新中国外交基础的奠定
  • 第二章 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探索和曲折发展
    • ● 2.1 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的良好开端
    • ● 2.2 “大跃进”与国民经济的调整
    • ● 2.3 维护国家主权的斗争
    • ● 2.4 “文化大革命”十年的艰难发展
    • ● 2.5 团结一致战胜困难的社会风貌
    • ● 2.6 打开对外工作新局面
    • ● 2.7 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成果与巨大成就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
    • ● 3.1 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与改革开放起步
    • ● 3.2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上)
    • ● 3.3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下)
    • ● 3.4 在严峻考验中深化改革开放
    • ● 3.5 邓小平南方谈话
    • ● 3.6 开启外交工作新格局
  •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跨世纪发展
    • ● 4.1 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 4.2 跨世纪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 ● 4.3 祖国统一大业的新进展
    • ● 4.4 全方位外交格局的形成
  • 第五章 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持和发展
    • ● 5.1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新要求
    • ● 5.2 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 ● 5.3 有效应对重大挑战和成功举办盛会
    • ● 5.4 对外关系的全方位拓展
    • ● 5.5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一招
  • 第六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上)
    • ● 6.1 新时代的奋斗目标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
    • ● 6.2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 ● 6.3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重大进展
    • ● 6.4 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 ● 6.5 全面依法治国迈出重大步伐
    • ● 6.6 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
  • 第七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下)
    • ● 7.1 贯彻新发展理念与推动高质量发展
    • ● 7.2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 ● 7.3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 ● 7.4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 ● 7.5 建设美丽中国
    • ● 7.6 保持港澳繁荣稳定与祖国统一进程的推进
    • ● 7.7 建设强大的人民军队
    • ● 7.8 推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
    • ● 7.9 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与基本经验
  • 结束语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 ● 新中国70多年的辉煌成就与基本经验
    • ●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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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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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和《宪法》的颁布,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全国正式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为之奋斗的民主制度从此建立在更加稳固的基础之上。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确立,为国家的政治民主化进程确定了一种新型政权组织形式和民主程序,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根本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年宪法是在新中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制定和颁布的。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定以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作为基本原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体现人民民主的宪法。1954年宪法的制定和颁布,对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

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标志着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后人民政协职能的变化,为中国长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全国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表明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个新的伟大创造。这一制度的确立和实施,既有利于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又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了各少数民族的利益,保证了各民族的平等地位,保证了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宪法中有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规定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迈出法律化、制度化的一步。上述三大基本政治制度的建立,表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得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