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LX事务所审计报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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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处罚公告,大智慧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大智慧披露的20x3年年度报告显示,大智慧当年实现营业收入894,262,281.52元,利润总额42,921,174.52元。经查,大大智慧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销售方式提前确认收入,以“打新股”等为名进行营销、延后确认年终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等方式,共计虚增20x3年度利润20,666,086.37元,占当年对外披露的合并利润总额的281%。但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该公司20x3年度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
1.分析立信事务所为该公司出具无保留意见是否恰当并说明理由
2.确定恰当的审计意类型,代注册会计师写出审计报告的意见段。
分析:
1.不恰当,大智慧20x3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且影响广泛,应发表否定意见。
2.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段
一、否定意见
我们审计了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3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由于“形成否定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后附的财务报表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公允反映大智慧公司20x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x3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否定意见的基础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