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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布置 1
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虚假宣传将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月26日,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某母婴用品店为促进销售“亲力素”牌乳铁蛋白产品,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乳铁蛋白可以有效抑制SARS冠状病毒感染,有科学研究报告为证”“武汉的病毒真的很厉害,家里有乳铁蛋白的加量吃”的广告宣传信息,一时间引起了众多消费者的关注和质疑。事实上,该母婴用品店根本提供不了其广告宣传信息的科学结论、权威报告等合法依据。
任务:分析母婴店利用疫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任务实施1
(1)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2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1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母婴店利用网络对其销售的“亲力素”牌乳铁蛋白产品的性能、功能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并且不能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其广告宣传信息的科学结论、权威报告等合法依据。可以认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对产品质量、性能、用途等进行不真实的宣传,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应该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该母婴店存在基于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事实,则该母婴店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属于侵权责任以及合同责任的竞合。消费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该母婴店进行赔偿。
(3)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均作出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五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
(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五)造成人身伤残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该母婴店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的行为具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所规定情形之一,则该母婴店或者其实际经营者的行为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涉嫌虚假广告罪,可能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任务布置 2
剥夺政治权利是哪些权力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案2016年9月11日至13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长达3天。2016年11月11日,法院公开宣判,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任务:请问“剥夺政治权利”中所剥夺的政治权利主要包括哪些权利?
任务实施 2
本案例中,“剥夺政治权利”中所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成、集会、姑社、游行、示成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园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任务布置 3
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
一天晚上,某县中学的4位学生,傍晚闯进了城郊某中学的男生寝室里,掏出匕首威胁并殴打宿舍学生,共抢劫200余元。由于受害学生报案及时,他们在回家40分钟后同时落网。
任务实施 3
在此案中,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对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守护者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其交出财物”;在方法上,实施暴力,公然“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捆绑、殴打、禁闭、伤害等等”,严重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在主观上,是有意地采用暴力手段,夺取钱物,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4位学生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我国刑法还对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1)犯罪时已满16岁的人是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因为他们的智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2)犯罪时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是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等犯罪负刑事责任。这4位学生犯罪时3位16周岁,一位15周岁,理应根据刑事责任年龄,追究他们应负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