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项目一经济法基础认知
    • 1.1 项目导言
    • 1.2 任务一 经济法律基础认知
    • 1.3 任务二 法律关系三要素认知
    • 1.4 任务三 经济法律责任认知
  • 2 项目二 会计实务中的经济法
    • 2.1 项目导言
    • 2.2 任务一 会计法律制度认知
    • 2.3 任务二 会计核算与与会计监督职责
    • 2.4 任务三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管理
    • 2.5 任务四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 3 项目三 支付结算中的经济法
    • 3.1 项目导言
    • 3.2 任务一 支付结算工具认知
    • 3.3 任务二 各类银行结算账户使用
    • 3.4 任务三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规范
    • 3.5 任务四 支付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规范
    • 3.6 任务五 违反支付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 4 项目四 流转税实务中的经济法
    • 4.1 项目导言
    • 4.2 任务一 税收法律制度认知
    • 4.3 任务二 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规范
    • 4.4 任务三 消费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4.5 任务四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4.6 任务五 车辆购置税计算与申报
    • 4.7 任务六 关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5 项目五 所得税实务中的经济法
    • 5.1 项目导言
    • 5.2 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5.3 任务二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 6 项目六 财产行为税实务中的经济法
    • 6.1 项目导言
    • 6.2 任务一 房产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3 任务二 契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4 任务三 土地增值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5 任务四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6 任务五 耕地占用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7 任务六 车船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8 任务七 资源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9 任务八 环境保护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10 任务九 烟叶税与船舶吨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11 任务十 印花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7 项目七 税收管理中的经济法
    • 7.1 项目导言
    • 7.2 任务一 税收征收管理认知
    • 7.3 任务二 税务管理与发票管理规范
    • 7.4 任务三 税款征收及偷漏税风险
    • 7.5 任务四 税务检查及纳税合规管理
    • 7.6 任务五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处理
    • 7.7 任务六 偷逃税款法律责任
  • 8 项目八 劳动关系中的经济法
    • 8.1 项目导言
    • 8.2 任务一 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管理
    • 8.3 任务二 企业职工保险购买与管理
  • 9 项目九 学以致用:就业创业应用
    • 9.1 创客教育与经济法教育思路
    • 9.2 公司法-公司合并与分立
    • 9.3 公司法-新《公司法》的注册资本认筹
    • 9.4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 9.5 合同法-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 9.6 合同法-要约和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 9.7 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活动的合规提示
    • 9.8 跨境法律-跨境电商常见法律问题
    • 9.9 市场规制法-你知道消费者有那些权益吗
    • 9.10 市场规制法-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有哪些
    • 9.11 市场营销法-什么样的发明可以受到专利保护
    • 9.12 市场营销法-直播带货是否受广告法限制呢
    • 9.13 金融法-公司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上市
    • 9.14 企业保险法-如何制定企业财产保险规划
  • 10 项目十 润物无声:依法为美
    • 10.1 美育教育与经济法教育互动体验
    • 10.2 美育教育推广视频
      • 10.2.1 国家之美-研发费用税收优惠助推技术进步
      • 10.2.2 法律之美-会计核算的魅力
      • 10.2.3 劳动之美-职场新鲜人,这些法律法规你可懂
      • 10.2.4 劳动之美-必要条款不可少.遗漏不当要提出
      • 10.2.5 劳动之美-劳动法之辞职的正确打开方式
      • 10.2.6 劳动之美-劳动仲裁守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 10.3 税收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视频
      • 10.3.1 政策解读---乡村振兴政策
      • 10.3.2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 10.3.3 税动能乡村税费优惠政策解读
      • 10.3.4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 10.3.5 ​秸秆综合利用,蔚蓝天减负(企业所得税    )
      • 10.3.6 农村居民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解读
    • 10.4 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案例
    • 10.5 课程思政案例库节选
    • 10.6 思政总结分享交流
    • 10.7 课程思政指标指标体系
  • 11 项目化教学实践范例(以个人所得税法为例)
    • 11.1 教学设计思路及特色
    • 11.2 基于工作过程教学实施展示
    • 11.3 三段四步教学实施展示(含增值评价)
    • 11.4 项目化教学教案
    • 11.5 企业项目化案例
  • 12 1+X智能财税等级证书课证融通
    • 12.1 “三同四融”实施岗课赛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典型案例
    • 12.2 课证融通职业标准解析
    • 12.3 课证融通课程标准
    • 12.4 初级代理与企业管家案例
    • 12.5 课证融通实训平台实操视频
任务五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处理
  • 1 案例导入
  • 2 学习预备
  • 3 微视频
  • 4 教学课件
  • 5 实训项目
  • 6 讨论
  • 7 知识导图
  • 8 音频


任务布置   

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必须先缴纳税款和滞纳金

小李在学习税法时了解到,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征税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小李认为法律这样规定,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确很有必要,但有一点不明白:既然如此,为什么必须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任务:说明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必须先缴纳税款和滞纳金。

 任务实施   

实行税务行政复议制度,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是,为了防止有些纳税人借行政复议之机,迟迟不缴纳税款,使国家权益受损,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再申请行政复议。只有符合几种法定情形之一时,才可以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这样规定,兼顾了纳税人与国家的合法权益。

任务布置   

                税务行政复议   

2016年7月26日安徽省淮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淮北市天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奥物资)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淮北国税稽处〔2016〕19号)。2017年3月8日,天奥物资缴纳了部分税款,即165.6万元。6月12日,天奥物资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天奥物资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常为15日)缴清税款和滞纳金,本不符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之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条件,但省税务局受理了,并且6月16日6月27日先后作出《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行政复议事项告知书》,告知天奥物资行使复议救济权利的途径和方式。

2018年4月24日,天奥物资缴清税款及滞纳金。5月30日,再次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此时距重新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天奥物资财务负责人卓秀芹签收《税务处理决定书》时间(2017年7月28日),已经过去11个月,明显超过法定时间60日之申请期限,本不应该受理,但省税务局于2018年6月11日受理了。审查发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与《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天奥物资不服,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认为:“即使存在省税务局所述情形,亦仅表明原告应当承担逾期缴纳税款的法律责任,此种法律责任或体现为被加收滞纳金,或体现为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甚至体现为被作出行政处罚,但并不表明原告丧失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2019年3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皖0111行初172号),撤销省税务局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皖税复驳字〔2018〕1号),责令省税务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任务:思考下,4年的行政复议到底存在哪些问题?

 任务实施   

本案中,天奥物资没有缴清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本不符合行政复议的条件,但省税务局受理,显然不妥,驳回行政复议申请虽然正确,也给天奥物资提起诉讼,创造了条件。法院的判决更是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令人费解。

这起案件如果从最初稽查局对天奥物资作出处理决定,天奥物资于2016年6月6日申请行政复议,稽查局因内容存在瑕疵而自行撤销该决定,同年7月26日重新作出处理决定计算,历时4载,一波三折。本案尚在处理之中,结果如何?我们试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