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项目一经济法基础认知
    • 1.1 项目导言
    • 1.2 任务一 经济法律基础认知
    • 1.3 任务二 法律关系三要素认知
    • 1.4 任务三 经济法律责任认知
  • 2 项目二 会计实务中的经济法
    • 2.1 项目导言
    • 2.2 任务一 会计法律制度认知
    • 2.3 任务二 会计核算与与会计监督职责
    • 2.4 任务三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管理
    • 2.5 任务四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 3 项目三 支付结算中的经济法
    • 3.1 项目导言
    • 3.2 任务一 支付结算工具认知
    • 3.3 任务二 各类银行结算账户使用
    • 3.4 任务三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规范
    • 3.5 任务四 支付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规范
    • 3.6 任务五 违反支付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 4 项目四 流转税实务中的经济法
    • 4.1 项目导言
    • 4.2 任务一 税收法律制度认知
    • 4.3 任务二 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规范
    • 4.4 任务三 消费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4.5 任务四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4.6 任务五 车辆购置税计算与申报
    • 4.7 任务六 关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5 项目五 所得税实务中的经济法
    • 5.1 项目导言
    • 5.2 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5.3 任务二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 6 项目六 财产行为税实务中的经济法
    • 6.1 项目导言
    • 6.2 任务一 房产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3 任务二 契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4 任务三 土地增值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5 任务四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6 任务五 耕地占用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7 任务六 车船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8 任务七 资源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9 任务八 环境保护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10 任务九 烟叶税与船舶吨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6.11 任务十 印花税计算与申报规范
  • 7 项目七 税收管理中的经济法
    • 7.1 项目导言
    • 7.2 任务一 税收征收管理认知
    • 7.3 任务二 税务管理与发票管理规范
    • 7.4 任务三 税款征收及偷漏税风险
    • 7.5 任务四 税务检查及纳税合规管理
    • 7.6 任务五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处理
    • 7.7 任务六 偷逃税款法律责任
  • 8 项目八 劳动关系中的经济法
    • 8.1 项目导言
    • 8.2 任务一 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管理
    • 8.3 任务二 企业职工保险购买与管理
  • 9 项目九 学以致用:就业创业应用
    • 9.1 创客教育与经济法教育思路
    • 9.2 公司法-公司合并与分立
    • 9.3 公司法-新《公司法》的注册资本认筹
    • 9.4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 9.5 合同法-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 9.6 合同法-要约和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 9.7 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活动的合规提示
    • 9.8 跨境法律-跨境电商常见法律问题
    • 9.9 市场规制法-你知道消费者有那些权益吗
    • 9.10 市场规制法-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有哪些
    • 9.11 市场营销法-什么样的发明可以受到专利保护
    • 9.12 市场营销法-直播带货是否受广告法限制呢
    • 9.13 金融法-公司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上市
    • 9.14 企业保险法-如何制定企业财产保险规划
  • 10 项目十 润物无声:依法为美
    • 10.1 美育教育与经济法教育互动体验
    • 10.2 美育教育推广视频
      • 10.2.1 国家之美-研发费用税收优惠助推技术进步
      • 10.2.2 法律之美-会计核算的魅力
      • 10.2.3 劳动之美-职场新鲜人,这些法律法规你可懂
      • 10.2.4 劳动之美-必要条款不可少.遗漏不当要提出
      • 10.2.5 劳动之美-劳动法之辞职的正确打开方式
      • 10.2.6 劳动之美-劳动仲裁守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 10.3 税收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视频
      • 10.3.1 政策解读---乡村振兴政策
      • 10.3.2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 10.3.3 税动能乡村税费优惠政策解读
      • 10.3.4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 10.3.5 ​秸秆综合利用,蔚蓝天减负(企业所得税    )
      • 10.3.6 农村居民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解读
    • 10.4 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案例
    • 10.5 课程思政案例库节选
    • 10.6 思政总结分享交流
    • 10.7 课程思政指标指标体系
  • 11 项目化教学实践范例(以个人所得税法为例)
    • 11.1 教学设计思路及特色
    • 11.2 基于工作过程教学实施展示
    • 11.3 三段四步教学实施展示(含增值评价)
    • 11.4 项目化教学教案
    • 11.5 企业项目化案例
  • 12 1+X智能财税等级证书课证融通
    • 12.1 “三同四融”实施岗课赛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典型案例
    • 12.2 课证融通职业标准解析
    • 12.3 课证融通课程标准
    • 12.4 初级代理与企业管家案例
    • 12.5 课证融通实训平台实操视频
任务二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 1 案例导入
  • 2 学习预备
  • 3 教学设计
  • 4 微视频
  • 5 教学课件
  • 6 实训项目
  • 7 讨论
  • 8 知识导图
  • 9 音频

任务布置   1   

                                                      个人所得税基本纳税规定

(1)中国居民姜某在单位每月取得工资收入6000元,12月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24000元

(2) 外籍人员李某从2015年11月1日入境,于2016年10月31日离境,2016年在中国境内取得技术服务费250 000元。

(3)外籍人员张某从2015年8月入境,于2016年12月31日离境,期间两次离境,分别离境5天和13天。

(4)中国居民王某下乡提供文艺演出一次,取得收入20000元,将其中6000元通过民政局捐赠给当地的希望小学。

(5) 中国居民赵某出版作品一部,取得收入50000元,2016年6月购买彩票中奖收入1 000元。

(6)中国居民高级专家曾某退休后,每月取得退休工资5 300元,每月获得返聘工资8000元。

任务:请判断上述个人经营行为的纳税人类型、应税所得项目和税收优惠。


   任务实施   1

其判断结果如下:

(1) 中国居民姜某属于居民纳税人,其每月取得工贵和年终奖均属于工贵、蕲全所得。

(2) 外籍人员李某在中国无佳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佳不满1年,属于非居民纳税人,2016年取得的技术服务费应纳个人所得税。

(3)外籍人员张某2016年在中国境内居住一个纳税年度内满1年,虽然临时离境,但累计不超过90天,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故张某为我国的居民纳税人。

(4)中国居民王某属于居民纳税人,其下乡提供文艺演出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5) 中国居民赵某属于居民纳税人,其出版作品取得的收入属于稿酬所得,彩票中奖所得属于偶然所得。

(6) 中国居民曾某属于居民纳税人,其退休工资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其返聘的工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任务布置   2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李先生在甲企业任职,2021年1—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 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 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3 000元,无其他扣除。另外,2021年3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 000元,稿酬收入2 000元;6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 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 000元。

任务:(1)计算每月工资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3月、6月其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补缴或者应退缴的个人所得税。

   任务实施  2

1)计算每月工资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①20211月: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6 000-5 000-2500-3 000=5 500(元)

对应税率为3%

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5 500×3%=165(元)

20211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②20212月:

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6 000×2-5 000×2-2 500×2-3 000×2=11 000(元)

对应税率为3%

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11 000×3%-165=165(元)

20212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③20213月:

3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6 000×3-5 000×3-2 500×3-3 000×3=16 500(元)

对应税率为3%

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16 500×3%-165-165=165(元)

20213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按照上述方法以此类推,计算得出李先生各月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情况明细见表5-33

5-33李先生各月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情况明细单位:元

月份

金额

月份

金额

1

165

7

340

2

165

8

550

3

165

9

550

4

165

10

550

5

165

11

550

6

165

12

550

2)计算3月、6月其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①20213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 000元,稿酬收入2 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3 000-800=2 2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2 200×20%-0=440(元)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70%=2 000-800×70%=840(元)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840×20%=168(元)

李先生3月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40元;稿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8元。

②20216月,取得劳务报酬30 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 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30 000×1-20%=24 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24 000×30%-2 000=5 20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2 000-800=1 20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1 200×20%=240(元)

李先生6月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 20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40元。

3)计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补缴或者应退缴的个人所得税。

年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劳务报酬所得收入+稿酬所得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

=16 000×12+3 000+30 000×1-20%+2 000×1-20%×70%+2 000×1-20%=221 12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21 120-60 000-2 500×12-3 000×12=95 12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95 120×10%-2 520=6 992(元)

预扣预缴税额=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4 080+440+5 200+168+240=10 128(元)

年度汇算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预扣预缴税额=-3 136(元)

汇算清缴应退税额3 1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