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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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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思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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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知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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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思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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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作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国实行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个税改革大大提高了税收负担分配的公平性,同时也符合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未来随着个税改革的不断推进,更多收入或将纳入综合征税,从而更好地发挥个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进一步推动税负公平。
“十三五”时期,个人所得税改革加力提速:提高起征点、优化税率表、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一项项关系亿万纳税人“钱袋子”的改革措施落地生效。5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纳税人享受到了哪些改革利好?
一、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2018年10月1日,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实施,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 000元/月,并适用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第二步改革实施,增加住房、教育、医疗、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实现了税制模式的根本性转变,标志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全面实施,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2020年,顺利完成了个税改革后首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新一轮个税改革是由原来完全分类征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征收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我国个税制度向更为公平的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采用综合计税的方式;对股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其他税目依然采用分类计征的方式,逐步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从税制公平的角度看,综合计征能够平衡收入水平一致但收入来源不同的纳税人的税负,即税法所说的横向公平,使同等收入的人缴纳同等税额的税收。
此轮个税改革大大提高了税收负担分配的公平性。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措施的实施,充分考虑了不同群体生活负担差异和个人发展诉求,符合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实行综合计税,能够较好地体现个人收入的合理负担,增强纳税人的认同感和参与社会治理的动力,对于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未来随着个税改革的不断推进,更多收入或将纳入综合征税,从而更好地发挥个税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进一步推动税负公平。
二、减税红利获得感明显
据统计,通过此轮改革,月均收入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超过67.47%;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在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不需要缴纳个税。个税改革红利让纳税人获得感满满。个税改革红利也有效助力了消费增长。全球化监测和数据分析公司尼尔森2019年发布的报告显示,个税改革带来的减税与中国消费趋势指数走高基本同步。
三、税收治理能力提升
个税申报实现“一表集成”,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国上亿自然人纳税人通过手机申报等方式进行了个税年度汇算。此轮个税改革涉及纳税人多、环节多,尤其是个税年度汇算对税务部门来说是一次“大考”。对此,税务部门通过先进技术和优质服务将复杂税制化繁为简,让纳税人不用奔波,在家通过电脑或手机就可以顺利完成个税年度汇算。
税务部门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在线支付等新技术提供多种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渠道,尤其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向纳税人提供预缴税信息、在线退补税等服务,大大减轻了纳税成本。除了得益于大数据、手机APP技术创新等外因,更为重要的是内因的变化,是中国税收工作在理念、思想、战略上的根本性转变,这与我国进入新时代、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进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新时期等直接相关。
首次个税年度汇算工作中,税务部门始终站在高起点谋划和推进,管理服务更加细致、规范,特别是大数据和手机APP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在极大方便纳税人申报的同时,也促进了纳税遵从。
面对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特殊困难,首次个税年度汇算工作在制度保障、组织保障、技术保障、机制保障、动力保障五个方面彰显了新时代我国的税收治理能力。
参与个税年度汇算工作让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未来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体现了税收法治、共治的现代管理理念。
多位专家表示,作为纳税人,要更好地享受个税改革红利,就必须诚实守信,维护好个人纳税信用。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提出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信用承诺的履行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个人所得税守信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和机会,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资料来源:董碧娟.“十三五”时期个人所得税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个税改革成效显著增强百姓获得感[EB/OL].[2020-10-30].http://www.gov.cn/xinwen/2020-10/30/content_555596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