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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个着眼于促进各族交融凝聚、增进各族共同性的国家民族建设,一个着眼于倡导各国和平共处、建设合作共赢的全球治理体系。二者性质、功能、范畴都有实质区别。但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对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启示意义。一方面,中华民族越凝聚越强大,就越能巩固壮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力量;另一方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经验、文明特性和制度逻辑,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理念启示和价值引领作用。对内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对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质上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战略举措,是中华民族对人类社会作出更大更重要贡献的必然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深入思考“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等关乎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这是回答和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时代之问的中国方案。
201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时指出:“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这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念。
2015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全面阐述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要内涵: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习近平总书记从五个方面描绘了国际关系发展的美好前景,成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大会上还首次提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这一概念,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其基本内涵,将中华民族的价值追求延伸拓展至世界层面,契合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指向,为解决世界性难题提供了重要启迪。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中国“愿扩大同各国的利益交汇点……推动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人类前途命运的思考和对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的担当。
2017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演讲时指出: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从抽象形态转向现实举措。同时,党的十九大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载入党章。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序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上升为国家意志。同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强调,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提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秉持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合作观;树立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
习近平总书记还相继提出了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202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发表主旨讲话,首次提出全球文明倡议,倡导不同文明包容共存、交流互鉴。这是继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后,中国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的进一步丰富发展。同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指出人类是相互依存的命运共同体,强调要深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建设一个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及实践,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两个大局”,从全球治理角度思考谋划人类社会理想秩序的思想成果,在历史转折关头为世界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
人类已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的时代背景下,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虽分属内政与外交领域,但在很大程度上相互贯通和促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对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中华民族秉持天下大同情怀,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和平基因。天下大同、协和万邦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对人类社会的美好憧憬与对共同体秩序的规范构想。中华文明从不进行强加于人的文化输出和武力征服,而是立足自身,秉持自信,包容吸纳不同文化,最终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当在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的基础上,深化文明间的交流互鉴;不是要学习霸权国家成为又一个全球帝国,而是寻求互利合作的空间,促进人类和平发展。在当代实践中,“一带一路”倡议及其高质量发展所要激活与追求的,正是根植于中华民族历史经验中的和平发展、协和万邦的重要理念。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发展格局,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基本原理。多元一体格局体现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辩证统一,契合中国的历史与现实,包含着构建超大规模共同体的基本原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社会的理想目标和演进方向,指向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实质是要走出一条国与国交往的新路。这更加需要把握好多元与一体的辩证关系,反对民族歧视和偏见,尊重民族文化差异,巩固民心相通的社会根基,建立命运与共的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追求全人类共同体价值,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价值引领。中国主张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对西方所谓“普世价值”的全面超越。所谓“普世价值”,实质是以西方价值观改造乃至取代其他国家、民族的价值观,具有浓厚的西方中心主义色彩,是凭借话语霸权进行单向价值观输出。而全人类共同价值,以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为前提,蕴含“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深刻理念,强调世界各民族在平等与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多元文化交流互鉴,发展凝聚全人类共同价值,另一方面通过自主探索发展道路,以契合各自国情的方式实践全人类共同价值。这是一个由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参与的、在“存异”基础上“求同”的过程,是个性与共性、差异性与普遍性的辩证统一。
中华民族追求秩序和谐与社会稳定,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治理方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世界秩序是以190多个主权国家为基础的全球体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不是要取消各个现代国家的界限,而是要在主权国家的基础上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世界只有一个体系,就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只有一个秩序,就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只有一套规则,就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秩序观与治理观的集中体现,与西方国家所谓“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内在自我中心主义和权力等级制逻辑完全不同。
中华民族坚持人民至上,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底层逻辑。多民族国家建设能否赢得各族人民的支持,归根结底取决于“为了谁、依靠谁”。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非主权国家的权力游戏与地缘秩序操作,而是能够切实提升各国人民幸福的民心工程与人权事业。共同推动人权事业的发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的共同使命。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人民至上原则及其人权保护体系,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权利哲学及其制度实现提供了有益借鉴。
中华民族坚持共同繁荣共同发展,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重要参照。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各族群众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途径。实现共同发展,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当今世界发展鸿沟加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突出,世界迫切需要解决发展赤字问题。为凝聚发展共识,中国提出全球发展倡议,推动国际社会聚焦发展议题。为推动发展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中国呼吁共建团结、平等、均衡、普惠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深化务实合作,同各国分享发展经验,为各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
中华民族坚持生态环保理念,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生态实践支撑。中国共产党以绿色发展为重要理念,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将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相统一,开启了人类现代化新的绿色路径。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能走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须以生态保护为基本前提。中华民族固有的“天人合一”等观念,契合人类可持续发展理念,有助于内化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推动。
中国不仅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的倡导者,更是坚定的推动者、实践者,始终围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等领域深化中国实践,贡献中国力量。
中国积极推动国际减贫事业。中国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改写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史,也创造了世界人权保障新奇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7亿多人口摆脱贫困,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明显缩小了世界贫困人口“版图”。中国用几十年时间解决了世界1/5人口的小康问题,使14个与中国接壤国家拥有了一个稳定、强大的友好邻邦,不仅为东亚的稳定作出重要贡献,也给世界注入强大正能量。
中国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2013年,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一带一路”合作从亚欧大陆延伸至非洲和拉美。世界银行报告显示,共建“一带一路”使参与方贸易增加4.1%,吸引外资增加5%,使低收入国家国内生产总值增加3.4%。受益于“一带一路”建设,2012—2021年,新兴与发展中经济体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份额提高3.6%。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每年将为全球产生1.6万亿美元收益,占全球经济总量的1.3%;2015—2023年,760万人因此摆脱绝对贫困,3200万人因此摆脱中度贫困。与全球化早期西方列强争夺原料产地和商品倾销市场不同,“一带一路”关注发展中国家的人民福祉,追求互利双赢。与西方逐利倾向不同,中国的对外投资从不以自身经济利益为最高标准,从不忽视投资金额高、见效慢,但对被援助国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领域。
中国积极推动区域合作机制。在双边层面,中国同巴基斯坦、老挝、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等越来越多的国家签署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双边合作文件,共同推动构建不同形式的命运共同体。在地区层面,周边、亚太、中国-东盟、澜湄国家、中非、中阿、中拉、中国-中亚、上海合作组织等命运共同体稳步推进。在全球层面,网络空间、核安全、海洋等命运共同体应运而生,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多次写入联合国、金砖国家等国际组织决议或宣言,有效凝聚了共识,推动合作行稳致远。这些国家、地区和领域签署命运共同体文件,极大增加了有关国家、国际组织在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中的话语权。如2001年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目前拥有9个成员国、3个观察员国和14个对话伙伴国,其成员国人口占世界近一半,经济总量约占全球1/4,是当今幅员最广、人口最多的综合性区域组织,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如中国倡导设立的新开发银行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为亚洲和广大新兴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稳定发挥了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