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理论
    • 1.1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概念
    • 1.2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理念
    • 1.3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渊源
  • 2 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
    • 2.1 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共同体
      • 2.1.1 整体与部分  常与变
      • 2.1.2 表与里
      • 2.1.3 透过现象看本质
      • 2.1.4 中华民族不等于汉族
      • 2.1.5 中华民族共同体多元一体
      • 2.1.6 统一多民族国家
    • 2.2 中华民族先锋队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民族区域自治
  • 3 文明初现与中华民族起源
    • 3.1 课程导入
    • 3.2 中华民族起源
    • 3.3 华夏初立
    • 3.4 中华文明特性的基本形成
  • 4 天下秩序与华夏共同体演进
    • 4.1 华夏共同体的孕育
    • 4.2 华夏共同体的发展
    • 4.3 华夏共同体的成熟
  • 5 大一统与中华民族初步形成
    • 5.1 导言
    • 5.2 构建大一统政治秩序
    • 5.3 形成统一经济体系
    • 5.4 重塑社会生活
    • 5.5 深化文化交融格局
    • 5.6 大一统之下的西域
    • 5.7 大一统之下的广泛文化交融
    • 5.8 中华民族共同体初步形成的基础
    • 5.9 中华民族共同体初步形成的体现
    • 5.10 中华民族共同体初步形成
  • 6 “五胡”入华与中华民族大交融
    • 6.1 课程导入
    • 6.2 政权并立与政制趋同
    • 6.3 分立政权下的经济交往
    • 6.4 社会变迁中的结构重组
  • 7 华夷一体与中华民族空前繁盛
    • 7.1 共构政治格局
    • 7.2 共塑经济秩序
    • 7.3 共享社会文化
    • 7.4 唐中晚期的政治文化发展1
    • 7.5 唐中晚期的政治文化发展2
  • 8 共奉中国与中华民族内聚发展
    • 8.1 课程导入
    • 8.2 竞逐“中国”正统
    • 8.3 共享经济之利
    • 8.4 融会社会生活
    • 8.5 融聚“中国”文化
  • 9 混一南北与中华民族大统合
    • 9.1 前言
    • 9.2 重建一统
    • 9.3 经济统合
    • 9.4 胡汉一家
  • 10 中外会通与中华民族巩固壮大
    • 10.1 巩固统一政治格局
    • 10.2 农商并举的经济形态
    • 10.3 疏通华夷的社会风貌
    • 10.4 互鉴交融的文化气象
  • 11 中华一家与中华民族格局底定
    • 11.1 版图底定与重塑“中国观”
    • 11.2 边疆内地一体化
    • 11.3 发展与交融
    • 11.4 盛世隐忧
  • 12 民族危亡与中华民族意识觉醒
    • 12.1 课程导入
    • 12.2 从帝制到共和
    • 12.3 “中华民族”话语的出现
    • 12.4 走向自觉
  • 13 先锋队与中华民族独立解放
    • 13.1 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中华民族的觉醒
    • 13.2 革命新道路-人民的选择
    • 13.3 以民族平等实现民族解放
    • 13.4 从民族自决到中华民族的解放
  • 14 新中国与中华民族新纪元
    • 14.1 课程导入
    • 14.2 重塑现代中国
    • 14.3 建设中华民族大家庭
    • 14.4 推动中华民族大进步
  • 15 新时代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 15.1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挑战
    • 15.2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思路
    • 15.3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成就
    • 15.4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路向
  • 16 文明新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 16.1 前言
    • 16.2 百年变局与中西治理
    • 16.3 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 16.4 人类文明新形态与世界文明互鉴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成就
  • 1 授课视频
  • 2 章节测验

第三节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成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各族群众共同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共同性、增强一体性、深化融合性。中华民族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一、政治上更加团结统一

中华民族由各族融聚而成,既包容了各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的不同特点,又有着统一的政治主体性和民族实体性;中国共产党是团结带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保证;我们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筑牢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保障;我们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民主政治内涵与民主权利实践。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不断深化,中华民族在政治上更加团结统一。

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找到了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即自我革命。经过十余年全面从严治党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百年大党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党的凝聚力更强,战斗力更强。由各族先进分子组成的中华民族先锋队,淬炼先进性、强化纯洁性、锻造革命性,不断发挥着中华民族政治主心骨的作用,不断凝聚起团结统一的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更加获得各族人民的政治信任,激发起其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归属感和自豪感。

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标志,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制度基础不断夯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践不断深化。当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根本目的更加明确,统一与自治、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结合得更加紧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了“到党成立一百周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的目标。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仅要让聚居的民族享受自治权利,而且要让当地各民族享受平等政治权利。称谓上含有某个民族,是要这个民族担负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更大责任,而不是把自治地方变成某个民族独有或独享的地方。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发展,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也不断提高。2017年,《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出台,这是第一个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专门性文件,标志着我国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达到新的高度。2022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确定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国家还积极推动制定有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法律,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四川、青海、云南、贵州等地都陆续出台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立法。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包括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较为系统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夯实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各族合法权益的法治基础,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政治团结统一。

二、经济上更加共富共享

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进行了长期艰辛奋斗。2021年,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在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党和国家将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经济现代化纳入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统筹推进,实施精准可持续的对口援助与区域协作,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一带一路”倡议的大空间经济框架为民族地区现代化赋能助力。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断深化,中华民族在经济上更加共富共享。

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中华民族复兴路上的里程碑。民族地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兑现了党和国家关于“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现行标准下民族地区312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民族自治地方420个贫困县全部摘帽,28个人口较少的民族全部实现整族脱贫。一些新中国成立后“一步跨千年”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直过民族”,如独龙族,实现了从贫穷落后到全面小康的第二次历史性跨越。无论是已经坚持了30多年的全国对口援藏援疆,还是创造了闽宁经验的对口扶贫协作;无论是为大凉山深处几十名彝族孩子专门铺就上学路,还是为云南怒江7000余名独龙族群众开辟独龙江公路,都生动诠释了中华民族走向共同富裕的决心和行动。

进入新时代以来,民族地区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20122021年,民族地区生产总值从5.1万亿元增至11.8万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456元增至39945元,年均增长7.7%;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平均收入从6314元增至15094元,年均增长10.2%,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党和国家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通过对口援助和区域协作,积极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大发展。20162020年,中国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中,向五个自治区和少数民族分布相对集中的贵州、云南、青海三个省份,下达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3800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2万多亿元。在西藏,19942020年,对口援藏省市、中央国家机关及中央企业分9批共支援西藏经济社会建设项目6330个,总投资527亿元,选派了9682名优秀干部援藏。在新疆,20142019年,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含兵团)2636.9亿元增长到4224.8亿元,年均增长10.4%6年合计支持2万多亿元;19个援疆省市累计投入援疆资金(含兵团)964亿元,实施援疆项目1万余个,引进援疆省市企业到位资金16840亿元。在青海,20102020年,10年对口援青实施援建项目2200余项,落实援助资金160亿元,有力支持了青海城乡居民住房、农牧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特色产业、生态建设、人才培训等领域发展。

进入新时代以来,民族地区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交通、通信、水电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保障更加有力。

科教文卫事业发展迅速。截至2021年底,相较于2012年,民族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数由303所增至390所,在校学生数由236.4万人增至458.9万人,专任教师数由14.4万人增至21.1万人,分别增长28.7%94.1%46.5%;卫生技术人员数由86.7万人增至163.4万人,增长88.5%;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80.7万张增至140.2万张,增长73.7%

民生保障日益强化。20122021年,民族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6753万人增至9275.5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从5146万人跃升到2.008亿人。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大为改善。十年来,内蒙古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46.4万户、危房改造116.65万户,配套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160多万套;广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38.96万户,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8.45万户,建设棚户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154.89万套。党和国家还积极推动建立跨区域就业创业合作机制,支持返乡就业创业,推动各族适龄劳动力职业培训全覆盖。十年来,民族地区累计新增城镇就业达到2296.11万人,占全国的17.66%

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民族地区公路、铁路等交通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十年来,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云南、贵州、青海仅新增铁路里程就达1.58万千米,为区域经济融合、均衡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此外,民族地区数字信息化建设也不断提速。云南省独龙江乡地处大山深处,在此搭建手机信号基站的危险和成本难以想象,维护难度更大。土生土长的独龙族群众由衷感叹: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一家商业公司去做这种毫无性价比的事,只有我们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才有这样的决心!

党和国家还通过共建“一带一路”等倡议,赋予这些西部地区新的区域发展定位和经济发展功能。新疆成为中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云南打造面向南亚和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广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宁夏建设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等国家级平台,西藏形成面向南亚的战略枢纽和开放门户……民族地区在新时代挺进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获得了新的战略空间,迎来新的历史性机遇,不断释放新的发展动能,不断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变被动为主动,变贫困地区为新的增长极。

三、文化上更加创新交融

中华文化是各民族优秀文化的集大成,各民族都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随着“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进入新阶段。党和国家强调发展文化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强调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强调要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中华文化教育,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引导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更好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断深化,中华民族在文化上更加创新交融。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更加有意识地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从东海之滨到大漠戈壁,泰山、昆仑等高山,长江、黄河等大川,秦岭、珠峰等地理标志,都能引发国人深深的家国之恋、爱国之情。盘古开天、女娲补天、炎黄始祖、伏羲画卦、后羿射日、嫦娥奔月、愚公移山等远古传说,诗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英雄史诗等文学作品,都江堰、大运河、坎儿井、故宫、布达拉宫等伟大工程,石窟、岩画等历史文化遗产、皮影戏、剪纸、算盘、二十四节气、针灸、书法、戏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中华民族聪明智慧的结晶。“两弹一星”、杂交水稻、载人航天、深海探测、天眼望远镜等重大科技成果,青藏铁路、三峡工程、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都凝结着全体中国人民的智慧和汗水。这些都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生动写照,都是形成各民族共享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不竭源泉。

新的各民族共享文化符号不断生发。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中国国家版本馆、中国历史研究院的建成,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新编)中国通史》纂修工程、《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编纂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等国家级文化工程的推进,成为新时代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重要标识。

一大批优秀的文艺作品不断涌现。“北疆的雪,南国的花,一轮明月映照我们共有的家……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天南海北心相映,我们是一家……”一首《同心共筑中国梦》传唱在大江南北,诠释着中华儿女是一家的民族情怀;一台《共饮江河水同聚中华情》音乐会、融合新疆、西藏、内蒙古、云南、青海、贵州等地代表性音乐元素,传递出从艰难困苦中磨砺而来的中国力量与中国精神。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各民族传统文化既不孤芳自赏,也不故步自封,而是在传承中扬弃、在传承中融合、在传承中创新,不断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中国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陆续启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关心少数民族“三大史诗”保护传承。2023年,动画电影《雪域少年》将“格萨尔”搬上大银幕,给这部古老的英雄史诗注入新的活力。国家扶持少数民族重点作品选题578项,资助出版少数民族文学原创作品80部,蒙古语、藏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朝鲜语、彝语辅助翻译软件等50余款应用型民族文软件研制成功并投入应用。目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世界文化遗产有1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15项,占全国总数比例均超过1/3。土司遗址、藏医药浴法等被分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些“濒危”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在国家的重视和保护下重新焕发生机。截至20216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有1557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包括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藏戏、侗族大歌等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占全国总数的1/3以上。

文化建设的制度保障不断强化。如修订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持续编制文化发展“五年计划”,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红色基因传承、文化惠民等一系列重大文化工程;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截至2020年,普通话在全国的普及率已超过80%,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的比例超过95%

四、社会上更加互嵌共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和深度空前提高,杂居、混居、融居的现象日益显著,生活方式与价值观的共同性日益增强,民族团结、信任与凝聚力日益提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不断深化,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上更加互嵌共融。

人口大流动促进各族交往交流交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促进了大规模的人员跨区域流动,“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党和国家制定完善少数民族人口进城的政策,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反对和纠正针对特定民族和特定地区的一些歧视性做法。目前,在全国1.25亿少数民族人口中,流动人口超过3700万,仅广东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达近370万,是10年前的两倍多。各地纷纷尝试建立跨区域服务管理协作机制,助力各族人民有序流动。如青海省与20个省市建立了系统协作机制,设立了近百个“拉面服务站”。

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日益形成。人口大流动促使各民族居住格局得以重构。各地区各部门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着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到东部地区发展、定居、生活,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进一步展开。目前,居住在城市和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已经超过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3。所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均有两个以上民族居住。贵州省104.6万少数民族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迁入新的安置点,形成了“语言互相学、节日一起过、工作一块干、生意搭伙做”的社会氛围。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郑家庄,白族的青瓦白墙民居、藏族的错落有致小院、傣族的宝葫芦、彝族的牛头装饰、纳西族的东巴文字彩绘交相辉映,拥有不同风俗习惯、不同宗教信仰的郑家庄各族村民连续20多年在中秋节共吃团圆饭,生动诠释了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多民族社会文化交融性。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导向更加鲜明。2012年以来,全国已经累计命名1807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的阵地已经拓展到企业、乡村、机关、社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重点面向民族地区、偏远山区开行81对公益“慢火车”,车票20多年不涨价,利用1000多个火车站、3000多对动车组列车视频终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保障了各族群众工作出行、求医问诊、走亲访友等,带动了广大旅客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浙江省立足“让群众每天都能够参与创建”,建成380余个“浙里石榴红”家园、驿站、工作室和900余个民族团结志愿组织、团队,全面激发基层民族工作的活力和热情。新疆喀什地区与深圳市联合建立阿凡提社工站,开展社会组织参与多民族社区治理试点,与社区居委会、物业形成了社区治理良性格局。在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宝民社区,汉族、壮族、回族、苗族等25个民族同胞来自五湖四海,大家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在北京市西城区牛街街道,汉族、回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等28个民族同胞长期共居于此,他们相互包容,共建特色文化街区。在重庆市江北区洋河社区,“你教我学新疆舞,我教你学普通话”的“你教我学”大舞台成为汉族和维吾尔族居民之间的温馨交流平台。

五、生态文明上更加持续发展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大论断,把“美丽中国”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目标,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理论到实践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随着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不断夯实。

党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不断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两个结合”,尤其是“第二个结合”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新重大理论成果。中华民族很早就自觉根据耕地、山林草泽和水资源总量来安排自己的生产和生活,形成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天人合一”思想,这些思想也是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传统。比如,蒙古族尊称草原为“大命”;藏族认为“一草一木皆有生命、天下万物彼此相连”;壮族认为“保土保水如保命,治土治水如治家”;苗族认为“家有千株桐,一世不受穷”;纳西族认为“人与自然是兄弟”;傣族认为“有林才有水,有水才有田,有田才有粮,有粮才有人”;维吾尔族每家每户都乐于种植花果草木。各民族传统生态理念都是今天可资利用的宝贵思想资源,也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独特优势。

党和国家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加快推进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不断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河湖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空前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西藏、宁夏、内蒙古、新疆等民族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一系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党和国家在民族地区创造性地以绿色减贫推动精准脱贫。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深度结合,如开展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及四省涉藏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三五”期间,协调安排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推动19个援疆省()23个援藏省()累计投入15.32亿元。截至202211月,我国先后命名468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87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其中包括一大批民族地区的示范区和实践创新基地。与此同时,差别化生态环保政策不断出台,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良性运行,民族地区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