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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前中期,中华一统的政治格局为族群间的经济交流提供了广阔舞台。摊丁入亩的改革与新作物的引入,促进了人口的迅速增长。随着内地人口迁移与边疆开发政策的推行,东北、西北、西南、台湾等地得到进一步开发。北方广大游牧地区改变了过去单一游牧经济的状况,多种经济方式并行发展。内地与边疆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其间形成的新的贸易地带,在族际贸易、藩部朝觐、交通联络、族群交融等方面发挥着枢纽作用。
清朝前中期,蒙古、东北地区的半农半牧区日渐增多,其与内地市场的联系日益加强,物质和技术交流频繁,商路拓展。
为开发边疆,清政府组织赴西北、西南与东北地区的大规模移民屯垦。入关之前,女真部族已意识到屯田戍边的重要性。统一新疆后,清政府推行“屯垦开发、以边养边”的政策、以兵屯、户屯、回屯、遣屯和旗屯等方式发展屯田。这一政策,既可以保证驻军的粮食供应、也可以纾解中部省份的人口压力。大批内地满汉兵民前往新疆,发展农耕和各项经济产业。大规模社会经济开发催生了村庄聚落和市镇体系的形成,如南疆的哈喇哈什(今新疆和田西)、玉陇哈什(今新疆洛浦县西玉龙喀什镇)、赛里木、库尔勒等新兴城镇,成为当地农畜产品及手工业品的交换中心。
雍正帝的改土归流,为西南边疆的开发创造了有利条件。当地原来由土官、土司控制的封闭天地被打破,内地民众纷至沓来。如汉人将种植粳米的技术传授给德昂族,使其家家有余粮。乾隆年间,汉人知府传授养蚕缫丝之法给仡佬、苗、汉等族人民,当地出现了“家家门前种青杠,家家虔拜马头娘。小姑络丝大姑织,蚕事忙于农事忙”的景象。汉人使用的织布机也在贵州各族人民中逐渐推广。此外,清朝时期数以万计的汉人至云南、贵州经商、开矿,也促进了当地的商业发展和市镇兴起。
清朝以前,台湾地区地广人稀,土地荒芜。郑氏父子治理时期,台湾始有一定发展。台湾重回中央政府管辖后,清政府在台置衙设官,奖劝农桑,轻徭薄赋。闽粤沿海汉人不断前往台湾,与当地民众一道开发山林。台湾人口日增,耕地日广。康熙后期,开垦范围已有两千余里,“糖谷之利甲天下”,“所出之米,一年丰收,足供四五年之用”。一些内地商贾、垦民,给当地民众带来汉人的先进农具、耕作方法和经商之道,当地民众亦“以师事之”。嘉庆后期,台湾大部分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已接近汉人聚居地。
清政府一直注重鼓励农桑。入主中原后,为填补战乱后的人口空白,清政府取消了明朝设置的多数迁徙禁令,并以减免税赋、发给谷种或牲畜等措施鼓励向特定地区的移民。“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四川等地农业得以快速恢复。
清初拓垦兴盛,很多山地、沼泽与森林被开垦为田地。垦荒者可享受六到十年的免税期,并进行土地确权,“永准为业”。为了鼓励垦荒,增加人口,康熙帝晚年颁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雍正朝进一步实行“摊丁入亩”(又称“摊丁入地”“地丁合一”)改革,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统一征收。这标志着在中国实行了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被彻底废除。这一制度使劳动者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有利于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
清廷还招徕“有力者”,令其在指定地区(如云、贵、川)雇工开垦。康熙年间,上百万人迁徙到云南、贵州等省,冒着瘴疠之气,开发出肥沃的谷地。分散在华中、华南和汉水流域高地的“棚民”刀耕火种,披荆斩棘,把诸多荒山旷野开辟成富饶之乡。
这一时期,为种植从美洲引进的耐旱粮食作物,如马铃薯、甘薯等,原本不适合种植粮食的坡地被开垦成田地,其中一些还被改造为梯田。经济作物也越来越多见。北方农户种植了大量的棉花、烟草、花生。在中原的一些地区,20%~30%的土地用于种植棉花。在南方,闽粤的很多农民放弃水稻,改植甘蔗,农户甚至还经营糖厂,商人则将糖销往江南,从江南带回原棉,卖给本地织工。新作物的引进、土地的开垦,使农业产出迅速提高。
上述因素直接导致中国人口的爆炸式增长。全国人口在乾隆六年(1741)突破1亿;乾隆五十七年(1792)突破3亿;道光十四年(1834)突破4亿,占世界人口40%以上。
清政府在全国建立了功能齐全、组织严密、制度完备的驿站邮传系统,承担官文传递、官员接待、物资运输等事宜。全国性驿站网以京师皇华驿为核心,下设西北、东北、西路、中路、东路五条主干驿道。驿道成为中央与地方联系的生命线,不仅有助于实现和巩固政治军事上的大一统,而且在族群经济文化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比如西南地区,从中原联结青藏高原周边的驿道,纵横交错、四通八达,串联起深山峡谷中的各个族群。其中,康藏驿道、滇藏驿道、青藏驿道的作用尤为突出。驿道改善了当地的交通运输,促进了青藏高原与中原、当地与周边族群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在青藏高原周边推动形成了闻名于世的藏彝走廊、茶马古道、盐马商路等区域经济纽带,深化各族“互为依赖”“互为补充”的经济联系。
青藏高原多高山草原,畜牧业相对发达,盛产乳制品、皮张等;高原的名贵药材,如麝香、虫草、贝母等,亦受内地欢迎。而川滇地区种植多种农作物,又是世界著名的茶叶产地。通过驿站系统,青藏高原与川滇两地互通有无,形成“茶马互市”。清政府对驿道的有效管理和系统布置,使茶马贸易经久不衰。商贸繁忙的茶马古道,成为各族交往的活跃走廊。藏人的酥油、汉人的米茶、纳西人的工艺、彝人的骡马、傈僳人的弓弩、怒人的玉米在互市广受欢迎。汉、藏、纳西、彝、傈僳等生活在大西南和康藏区的各族人民,在古道旁共同谱写族际互动交融的美好图景。
又如新疆地区,清朝驿传系统有台、塘、站等多种形式,包括入疆台站和疆内台站两类。入疆台站主要设置在自北京通往新疆地区的沿途;疆内台站主要是从地方经济政治中心伊犁,逐渐向周边地区延伸,北疆辐射至巴里坤、古城(今新疆奇台)、迪化(今新疆乌鲁木齐)等重要城镇,南疆辐射至哈密、吐鲁番、库车、阿克苏、和图等地,从而形成以伊犁为枢纽的驿站网络。新疆台站的功能,最初以军用为主,疆内局势稳定后,其用途逐渐多元化,为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内地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提供诸多便利。
伴随着各族间商贸活动的频繁,驿站沿途兴起了大大小小的城镇。比如内地与西藏之间的贸易网络,由打箭炉(今四川康定)、甘孜、里塘(今四川理塘)、察木多(今西藏昌都)、拉萨、松潘、西宁、兰州等诸多城镇联结;在内地和蒙古、西域之间,则形成包括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西南)、张家口、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恰克图、乌里雅苏台、兰州、巴里坤、迪化在内的贸易路线,其中很多市镇至今仍是区域商业中心。
清朝形成了一个内部紧密联结与互动的大规模经济交换系统。人关之前,清朝就已经凭借军事和其他手段控制了长城沿边的贸易。问鼎中原之后,清朝借助贸易将自己与蒙古诸部的利益深度融合,以非军事手段实现了对长城沿线社会经济的有效控制。
旅蒙行商群体的形成是长城内外经济交融的典型代表。康熙中期,尽管政府取消边地官营马市,但民间集市却悄然兴起。清军西征准噶尔期间,以晋商为主的内地商贾纷纷开展随军贸易,赴大漠经商,逐渐形成规模大、时间长、影响深的旅蒙行商群体。清政府对旅蒙商人优渥有加,允许其到新疆、归化城土默特等地贸易。康熙后期,凡赴归化城以北和漠西厄鲁特蒙古的旅蒙商人,凭归化城将军批准颁发准入大漠的“部票”赴特定盟旗贸易。清中期以后,封禁政策日渐松弛,旅蒙商或深入漠北的喀尔喀、科布多,乃至唐努乌梁海,或赴漠西伊犁、塔尔巴哈台等地,踪迹几乎遍布大漠各个角落。随着经济实力日增,一些旅蒙商由行商转为坐商,形成实力雄厚的商号,大盛魁、天义德、元盛德等就是其中的代表。作为漠南政治经济中心,归化城成为沟通各地的经济枢纽,盛极一时。包头市场多为晋商占据。乾隆年间,由山西祁县乔家创立的复盛公商号,经营范围广泛,凡粮食、皮毛、绸缎、药材、钱业、典估等应有尽有,当地谚语云“先有复盛公,后有包头城”
清朝建立的八旗制度,除政治、军事功能外,还有重要的经济功能。在辽东,八旗的每一旗都作为相对独立的商业单位参与贸易,掌握了后金的经济命脉。晋商的贸易网络因其影响力被八旗旗商吸纳。其中最重要的“八大皇商”,在清朝入关后成为第一代内务府商人,仍经营塞北贸易。
茶叶在游牧人群中需求较大,是内地销往西藏地区的第一大宗商品,销往蒙古和西域的第二大宗商品。在蒙古地区,砖茶甚至被当作货币来使用。清朝继承明朝旧制,官茶易马,商茶自卖。由于基本不缺乏马匹,茶马贸易逐渐转为茶叶贸易。清朝采用陕甘茶引、四川边引等茶叶边销模式,茶马司颁引(发照)、商纳税银,在保持政府控制下的茶商专卖制度的同时,更多延续明朝后期茶叶边销的市场化趋势,创立以票代引、部票贸易两种市场化运作模式。
除茶叶之外,内地销往边疆的还有哈达旗布、针、棉线、茧油、风帕、布匹、烟叶、水烟等诸多农产品和手工业品,而藏族聚居地区内销的则有鹿茸、麝香、黄白金、狐皮、藏红花、藏香等,西域则向内地出售现银、金砂、鹿茸及各种干果。
清廷以茶叶贸易为边政和财政服务,降低了边疆治理成本。在川藏茶叶贸易中,清政府“岁约征银十数万两”,为赏赐喇嘛、修缮寺庙提供了稳定的经费来源;在甘青西域,清廷曾以茶搭放兵饷;在蒙古,来自茶叶贸易的税、费、捐是各衙门的重要经费来源。
清朝货币供应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急剧增长。清朝在各省均设有铸币厂,铸币频率也远非前朝所能及。随着海外贸易的开展,大量白银流入中国。乾嘉年间,银票、钱票、钱庄本票、汇票,以及转账制度等信用支付手段日渐普遍。天山以北与内地一样使用银两,清政府在伊犁铸造制钱;新疆六城地区(塔里木盆地周围地区)则以“红钱”为主,其币面与制钱类似,铸以察合台文和满文。
由于江南以及运河沿岸、长江中下游沿岸等稻米主产区大规模种植棉花,导致粮食作物短缺,赣江流域、湘江流域、四川盆地等区域先后加入商业化稻作。雍正年间,每年有800万石至1300万石稻米从长江中上游运到江南,汉口成为这一庞大跨区域贸易的集散地。清中期,全国1/10以上的谷物、1/4以上的生棉、12以上的棉布、9/10以上的生丝,以及几乎所有的茶叶,都是为了在市场贩卖而生产。
清朝城乡市场网络体系逐渐发展分化为流通枢纽城市、中等商业城镇和农村集市三大层级。流通枢纽城市指全国性或大区域的流通枢纽,贸易范围覆盖数省,多为中央一级的税关所在地,分布在主要水道沿线。清中期,在商品流通领域,长江、沿海、运河三分天下的格局已经确立。中等商业城镇是地区性商业中心,贸易范围覆盖-两个府十来个县,如运河沿线的山东济宁和江西赣州等。农村集市是遍布全国各州县的基层市场,与小农的关系最为密切。在清中期,平原地区的小农只需步行一两个小时即可到达集市,半日可往返;河网区耗时更短。最晚至道光年间,多数省区已形成广阔的农村集市网,与流通干线上的商业城镇相联系,形成全国性的商品流通网络体系。
由于中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广大农民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和大部分手工业品就能满足生活需要,因此对外来商品需求不大。加之有清一代,政府沿袭重农抑商传统,视外贸为对外夷的恩惠,对外贸加以限制,外国商品在中国很难打开市场,但中国商品在外国却很受欢迎。当时欧洲和北美的普通人已经用中国瓷器、饮中国茶、穿中国丝绸。因此中国在对外贸易中长期处于绝对出超地位。18世纪上半叶,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输出的货值,不少年份有95%以上是白银;到18世纪末,每年仍有大约74万两白银输入中国;直到鸦片战争前夜,美国输入中国的货值仍有50%左右为白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