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理论
    • 1.1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概念
    • 1.2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理念
    • 1.3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渊源
  • 2 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
    • 2.1 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共同体
      • 2.1.1 整体与部分  常与变
      • 2.1.2 表与里
      • 2.1.3 透过现象看本质
      • 2.1.4 中华民族不等于汉族
      • 2.1.5 中华民族共同体多元一体
      • 2.1.6 统一多民族国家
    • 2.2 中华民族先锋队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民族区域自治
  • 3 文明初现与中华民族起源
    • 3.1 课程导入
    • 3.2 中华民族起源
    • 3.3 华夏初立
    • 3.4 中华文明特性的基本形成
  • 4 天下秩序与华夏共同体演进
    • 4.1 华夏共同体的孕育
    • 4.2 华夏共同体的发展
    • 4.3 华夏共同体的成熟
  • 5 大一统与中华民族初步形成
    • 5.1 导言
    • 5.2 构建大一统政治秩序
    • 5.3 形成统一经济体系
    • 5.4 重塑社会生活
    • 5.5 深化文化交融格局
    • 5.6 大一统之下的西域
    • 5.7 大一统之下的广泛文化交融
    • 5.8 中华民族共同体初步形成的基础
    • 5.9 中华民族共同体初步形成的体现
    • 5.10 中华民族共同体初步形成
  • 6 “五胡”入华与中华民族大交融
    • 6.1 课程导入
    • 6.2 政权并立与政制趋同
    • 6.3 分立政权下的经济交往
    • 6.4 社会变迁中的结构重组
  • 7 华夷一体与中华民族空前繁盛
    • 7.1 共构政治格局
    • 7.2 共塑经济秩序
    • 7.3 共享社会文化
    • 7.4 唐中晚期的政治文化发展1
    • 7.5 唐中晚期的政治文化发展2
  • 8 共奉中国与中华民族内聚发展
    • 8.1 课程导入
    • 8.2 竞逐“中国”正统
    • 8.3 共享经济之利
    • 8.4 融会社会生活
    • 8.5 融聚“中国”文化
  • 9 混一南北与中华民族大统合
    • 9.1 前言
    • 9.2 重建一统
    • 9.3 经济统合
    • 9.4 胡汉一家
  • 10 中外会通与中华民族巩固壮大
    • 10.1 巩固统一政治格局
    • 10.2 农商并举的经济形态
    • 10.3 疏通华夷的社会风貌
    • 10.4 互鉴交融的文化气象
  • 11 中华一家与中华民族格局底定
    • 11.1 版图底定与重塑“中国观”
    • 11.2 边疆内地一体化
    • 11.3 发展与交融
    • 11.4 盛世隐忧
  • 12 民族危亡与中华民族意识觉醒
    • 12.1 课程导入
    • 12.2 从帝制到共和
    • 12.3 “中华民族”话语的出现
    • 12.4 走向自觉
  • 13 先锋队与中华民族独立解放
    • 13.1 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中华民族的觉醒
    • 13.2 革命新道路-人民的选择
    • 13.3 以民族平等实现民族解放
    • 13.4 从民族自决到中华民族的解放
  • 14 新中国与中华民族新纪元
    • 14.1 课程导入
    • 14.2 重塑现代中国
    • 14.3 建设中华民族大家庭
    • 14.4 推动中华民族大进步
  • 15 新时代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 15.1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挑战
    • 15.2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思路
    • 15.3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成就
    • 15.4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路向
  • 16 文明新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 16.1 前言
    • 16.2 百年变局与中西治理
    • 16.3 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 16.4 人类文明新形态与世界文明互鉴
版图底定与重塑“中国观”
  • 1 授课视频
  • 2 章节测验

土尔扈特部都去了100多年了,最终还是义无反顾要回到祖国,这真正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影响力和向心力。

——习近平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大一统王朝。清朝时期中国的社会性质分两个阶段。以1840年鸦片战争为界线,其前属中国传统封建社会,是中华民族自在发展的最后阶段;其后属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从自在开始走向自觉。

清朝以满人为主创建。作为满人主体的建州女真曾经处于明朝奴儿干都司的管辖之下,受中原典章制度与文化辐射的影响。1616年,努尔哈赤称汗建国,国号“金”,史称后金。1635年、皇太极继承努尔哈赤汗位,废除“诸申”(女真)旧名.定族名为“满洲”、即如今满族前身。次年.皇太极在盛京(今辽宁沈阳)称帝.改国号为“清”。1644年,顺治帝入主北京。

入关之初,清朝曾一度实行带有族群歧视色彩的武力征服,兵锋进抵南方时。激起当地士人和百姓的强烈反抗。随着清廷逐步明确尊奉儒学。施行中华政道,并表明继承中华文化的坚定态度,族群矛盾开始缓解。此后。历经康雍乾三代治理,清朝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扰中国历史发展的地缘安全问题,实现了“长城内外皆一家”。清朝削平三藩、收复台湾、勘定西北、平定西藏。在西南推行改土归流,基本底定了中国现代疆域版图,更加深入地整合多元文化,统合境内所有区域、族群和文化、实现了空前的大一统。

清朝前中期,虽然统治者一度有过明显的族群隔离与歧视政策,并在政治、文化等方面都有所体现,但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意愿始终占据主流,各族文化融为一体的态势始终占据主流。由于大一统制度塑造的共同性提升到较高水平,中华民族共同体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层面的基本样态开始出现,多元一体格局基本成形。

清朝吸取了历代大一统王朝的经验,却不可能革除历代传统政治的弊病。面对西方急速殖民扩张的外部世界,统治者未能作出有力应对与自我革新,为清朝后期的屈辱埋下了沉重伏笔。

 

第一节 政治一统

在统一国家的进程中,清军曾因在江南地区的军事进攻异常残酷,遭到了以汉人为主的民众的强烈反抗。清朝前中期的国家治理也存在过族群隔离与歧视政策,满汉矛盾一度激化。但是,随着统治者逐渐改变过激政策,开设“博学鸿儒科”、编修《明史》、祭拜孔子,士绅阶层和各族百姓逐步认可其追求疆域统一与多元文化整合的努力,认同其大一统正统地位,共同维护中华。

一、疆域鼎盛

明清之际,蒙古高原以大漠为界,分为漠南、漠北和漠西三部。1616年后,努尔哈赤逐步将漠南蒙古东部的科尔沁等部纳入麾下,促使漠南蒙古西部的林丹汗各部悉数降归。1636年,漠南蒙古各部首领集会盛京,拥戴皇太极为蒙古“共主”。自此,漠南蒙古并入后金版图。

漠北喀尔喀蒙古,分为土谢图、札萨克图、车臣三部。1638年,土谢图汗、车臣汗与清议和结好,商定“九白之贡”,此后双方往来密切。1691年,康熙帝在多伦与漠北各部首领会盟,一体编设喀尔喀三部。从此,喀尔喀蒙古内部日渐稳定,成为拱卫北疆的重要力量。

漠西厄鲁特蒙古,包括准噶尔、和硕特、杜尔伯特、土尔扈特四部,其中准噶尔部与和硕特部势力最强。康熙年间,准噶尔部噶尔丹崛起,控制整个西北地区,勾结沙俄,进攻喀尔喀三部。康熙帝三次亲征,历经六年,击败噶尔丹,使西北边疆暂获安宁。雍正年间,清廷历经数月,平定和硕特部青海叛乱,青海重归一统。

1771年,西迁伏尔加河下游的漠西蒙古土尔扈特部,在首领渥巴锡率领下,历时八月,行万余里,回归祖国。乾隆帝妥善安置,优礼有加,并在承德普陀宗乘庙立碑,亲自撰写碑文《御制土尔扈特全部归顺记》,记述其万里东归的壮举。碑文用满、汉、蒙古、藏四种文字镌刻,至今仍保存完好。土尔扈特对祖邦故地的朴素情怀彰显出深沉的中华文化认同、政治认同与国家认同,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谱写了光辉篇章(11-1)

在西域,乾隆年间,新疆回部(南疆)叶尔羌首领大和卓波罗尼都、小和卓霍集占兄弟举兵反叛,清军历时两年平定叛乱。1690年起,清廷用兵西北,历时约70年,彻底荡除天山南北割据势力,完全统一西北蒙回诸部。

在南方,清初曾爆发“三藩之乱”,西南的土司头人也多次反清。平定叛乱后,清政府在西南力推改土归流,加强了中央王朝对西南地区的统治,改变了当地的闭塞状态,促进了各族社会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

清初,中央政府即将西藏纳入管辖范围。噶尔丹败亡后,其侄策妄阿拉布坦一度控制漠西,1717年占领西藏。清廷决定“驱准保藏”。1720年,清军兵分三路挫败准部势力,收复西藏。在对西藏的治理方面,清朝强化了制度性管辖,建立驻藏大臣制度,并派遣驻藏军队,合理管辖西藏宗教与世俗事务,改变了历史上以羁縻为主的治藏方略。藏传佛教格鲁派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地位。1653年,顺治帝册封五世达赖。1713年,康熙帝册封五世班禅。清王朝还将寺庙和宗教领袖纳入地方行政体系。

在东南沿海,郑成功率军驱逐荷兰殖民势力,台湾重回祖国怀抱。1683年,清政府统一台湾,次年设府置县,隶属福建省。

1780年夏,乾隆帝在承德避暑山庄万树园筵宴班禅及其随行喇嘛、蒙古王公、土尔扈特及回部贵族、喀什噶尔伯克、金川木坪土司等众人。这场盛宴体现出清朝在治理边疆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政治成果。

清朝疆域鼎盛之时,拥有1300余万平方千米的陆地国土,以及辽阔的海疆,为现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坚实的疆域版图格局。

清朝前期,正值世界大航海时代,殖民主义开始扩张,中国边疆地区面临外部势力的重重袭扰,各族人民共同书写抗击外来侵略的新史诗,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

清初,沙俄进犯黑龙江流域达斡尔等族聚居区,烧杀抢掠,激起强烈反抗。此后,沙俄进一步深入我国东北地区。16851686年,清军出兵雅克萨抗击沙俄侵略,沙俄伤亡惨重。最终,中俄双方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划定两国边界,确保了东北地区较长时间的安定。这也是中国与西方国家签订的第一个具有主权国家性质的条约,标志着传统中国的“王土”观念开始向近代民族国家的领土意识转变。

乾隆中期,缅甸声言西双版纳应属缅甸,不断侵扰西南土司地区。17651769年,清朝采取战和并用的策略,促成中缅和好,巩固了边疆。乾隆后期,廓尔喀两度侵入西藏,一度夺取西藏多座城镇。1791年,清军风雪入藏,历经一年,将廓尔喀军驱逐出境,维护了西藏地区的统一和稳定。

道光年间,清廷还平定了“张格尔之乱”。张格尔系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大和卓波罗尼都之孙,生于中亚浩罕国。自嘉庆二十五年(1820)起,在浩罕国统治者的支持下,张格尔率部多次袭击卡伦(哨所),入寇掠夺,利用宗教煽动当地民众叛乱。道光六年(1826)得英国之助,张格尔再次率浩罕兵人侵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阅等地,遭到当地兵民的坚决反抗。清朝派大军讨伐,在各族群众支持下,渐次收复四城,而后俘获张格尔,最终平定乱局。

二、大一统政治观

清朝前中期的大一统不是简单的攻城略地,而是高度重视政治认同与文化认同的产物。宋明以来,一部分中原士大夫用“华夷之辨”排斥边疆族群,自居正统。清朝疆域一统之后,确立了新的正统观。如论证疆域合一、无内外之别(而非华夷之辨)才是大一统的核心要义,而清对蒙古、西南、东南等地的统一远迈前代;如论证其施政拥有“德性”,构建“帝王经学”和新历史观,塑造符合儒家理想的“圣君”形象,“继前统,受新命”,凸显法统的一脉相承。清朝入关后,清政府重理历代帝王庙祭祀统绪,恢复元世祖牌位,陆续将辽、金等朝皇帝增人祭祀之列,对中原王朝与边疆政权一视同仁。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皇帝也屡次重申,清朝入主中原承袭了明朝的正统性与合法性。

清朝大一统的政治观蕴含着“天下一家”的族群观念。人关之前,皇太极即宣布“满汉之人,均属一体”,在刑罚、差役等方面都一视同仁。他把汉、满、蒙古三个民族的关系比作五味,认为“调剂贵得其宜”,才能“得其和”。清朝定都北京之后,最初族群之间的紧张关系,随着政策调适得到缓和,顺治帝强调清朝底定中原,天下一家,无论满汉官民皆是其臣子。康熙帝指出,一切生民都是清帝之赤子,覆育生成,没有区别。

明清之际,社会舆论中普遍存在用“华夷之辨”来强化族群对立的论调,清政府对此竭力驳斥。雍正专门作《大义觉迷录》指出,“夷”字是方域之名,并无贬义,天下一家、万物一体是“万世不易之常经”,而“类聚群分、乡曲疆域”的“华夷之辨”则狭隘之至。天下之君,有德者居之,无须分别华夷。清朝关于“天下一家”的论述,与日后“中华民族是一家”的观念有契合,有助于破除“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的狭隘政治观念。

清朝编制的历法也注意突出“天下一家”的观念。新的时宪历在京师之外,都会加入各省日出入昼夜及节气时刻列表,后又陆续增入蒙古、回疆部落以及大小金川土司等地域,宣示清朝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格局。

三、因俗而治

清朝实行灵活的文武政教治理策略,以维系四方诸族的认同。一方面绍述儒家思想,尊崇宋明理学,同时推崇蒙藏聚居地区的藏传佛教信仰,使之与儒家思想并包互补;另一方面,清朝既有“一体化”统治,又有不同族群的“因俗而治”。与元明政府相比,清政府对各族事务的处理更加灵活高效,极大地稳固了满族与汉族、蒙古族、藏族之间的一体化政治关系。

清政府在内地设置省、府、县等、进行直接管理、延揽汉、满、蒙古等各族贤人能士共同参与管理,权自中央。在东北,建立四种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以盛京将军、宁古塔将军(后改称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管辖旗人;以州县制统辖民人,以姓长制统辖吉林边民;以旗路制统辖黑龙江边民。在北疆和西北地区,实行军政合一的盟旗制度,由理藩院委派蒙古王公担任旗长和盟长,受当地驻守将军节制。在新疆,实行军府伯克制,以将军辖下的都统、参赞、办事、领队等各级驻扎大臣兼管民政,地方行政方面则将州县制、盟旗制和伯克制三者并用,分别推行于汉族、蒙古族和维吾尔族居住区。在西藏,设驻藏大臣管理西藏事务,凡涉及重大问题,如西藏与邻国关系、军队驻防、宗教领袖继承等,均由驻藏大臣处理并上报朝廷决定;西藏地方政府设噶伦、俗官、僧官等,由中央政府决定人选。在西南,实行改土归流,以中央委派的流官代替土官,使当地政治制度基本与内地一体。

中央设置的理藩院,最初以处理蒙古事务为主,后逐步扩展至新疆、青海、西藏等区域,其主要职能是处理边疆地区朝觐、定界、兵刑、耕牧、驿站、贸易、宗教等事务。理藩院特别注意用礼仪教化促进边疆族群对国家的认同,在促进边疆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巩固多族群统一国家方面成效明显。清政府在中央层面还制定了治理边疆族群的专门法规,如《蒙古律例》《回疆则例》《西宁青海番夷成例》,以及《西藏通制》和《喇嘛律例》。生活在西南边疆的苗、瑶、壮等族群,也有相应法律。但通行全国的只有《大清律》,这成为清朝边疆族群治理法规统一化的标志。

此外,清朝还结合“定期巡狩”的政治传统和满人特点,通过四方巡狩联结各族感情,结成紧密的政治共同体。康乾二帝各六次南巡,对南北融合、满汉融合,都有推动之功。清政府每年都会在承德接见蒙藏政教首领,举行秋狝、礼佛、会盟、封赏、赐爵等活动,促进汉、满、蒙古、藏等各族人民更好地融入统一的政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