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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主导了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历时最长、范围最广的官方移民。仅在洪武年间,移民就有约1100万人,其中军籍约400万人、民籍约700万人。永乐时期,移民230万人左右,其中军籍约142万人、民籍约88万人。内地与边疆人口在明代呈现多向流动,经过明代两百多年的发展,各族群生活相互交融、密不可分,形成社会交融发展的新态势,奠定了近现代民族杂居的分布格局。
为削弱北元势力,以及防止其与东北、西北各族联合,明朝不但不阻止北边诸族南下,甚至采取积极的招抚政策。诸多故元官员、北边各族百姓纷纷内迁,且移民持续时间之长、数量之多,丝毫不逊于以往诸朝。明代内附的族群包括女真、鞑靼、兀良哈、瓦刺、撒里畏兀儿等。归附者提出申请,经朝廷批准便可在内地“安插居住”,其文化风俗与生活习惯得到尊重。
来降的故元旧官部众及塞外蒙古、女真人多被安置在卫所,构成明代庞大的“达官”和“达军”群体。洪武二十年(1387),归附的元将纳哈出的20万士兵就被安置在辽东、云南、两广、福建等地卫所。哈密等地的大批畏兀儿、哈喇灰等族,部分定居西北,部分迁往中原。嘉靖年间,吐鲁番将领牙木兰、马黑麻率众归附,迁居至甘肃、湖北等地。南迁内附人集中编人卫所,使明朝的军队显现出多民族构成的特点,京师和缘边一些卫所汉人以外官兵的比例更在半数左右。成化、弘治以后,内附人多改易汉姓、与汉人通婚,逐渐融入中原社会之中。明代各民族的深度交往和融合,奠定了后世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人口分布格局。
嘉靖年间,丰州川(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出现了有一定规模的农牧混合社会即“居屋佃作”的群体,被称为“板升”(蒙古语“房舍”之意)。他们是以北迁汉人为主体,间杂大量蒙古百姓而形成的农业定居聚落,人口达十万之众。他们耕种的农作物成为蒙古诸部主要的食物来源,草原部落历史性地实现了粮食自给自足,塞上成为农业丰收的沃土。
随着板升农牧混合聚落的壮大,俺答汗时期的蒙古经济社会生活有了较快发展,蒙古诸部通行的《图们汗法典》越来越不能适应日趋复杂的社会形势。为此,俺答汗曾召集各部领主,吸收中原刑律,修改蒙古习惯法,在1578—1581年编写并颁行了《俺答汗法典》(亦作《阿勒坦汗法典》),该法典以法律形式再现了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组织情形。
与板升相类似,居住在青海西宁地区的大部分蒙古“达民”,也占有一小块土地,从事耕作,并定期向明廷交纳税粮。板升等农牧混合聚落的出现使得塞上社会生活风貌大为改观。北地衣食居室悉如汉制。文化习俗的交融是双向的,移居塞上的汉人同样受到蒙古文化的熏陶和影响,不少汉人径自融入蒙古部落之中。以板升为代表的农牧混合社会,作为塞上多民族经济交往、族群交流、文化交融的载体,谱写了中华民族共同发展的华丽篇章。
对南方尤其是西南地区的经略和开发,是明朝巩固和发展多族群大一统王朝的突出成就。有明一代,大量中原民众因军事、经商、仕宦、流放流向南方民族地区。西南边疆地区最为典型。云贵等地人口本以当地族群为主,明初来自江西、浙江、湖广、四川等地的军兵留守当地,掀起了一波移民西南的热潮。此后,明朝又推行“调北填南”的政策,江南约20万人迁入云贵高原,形成“民屯”。此次“填南”以家族为主体来建构屯堡片区,很快实现了移民的本地化。在黔几十万军民驻守之地形成了数百座屯堡村落,彻底改变了贵州社会的基本格局。终明一代,移民与罗罗、焚人、苗人、峒蛮等当地族群经过长时间的交往与杂居,形成了西南边疆“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人口分布格局。
明代也是大陆人口移居南方海岛的重要时期。福建等地汉人大规模迁居台湾岛,且部分移民行为由官方主导。崇祯年间,郑芝龙招抚饥民数万人,每人给银3两,每3人给牛1头,用船舶载至台湾岛定居垦荒,密切了大陆与台湾岛的联系。在海南岛,明廷设置1卫11所,驻军近16000人,大量大陆军户家族借此迁居海南岛;明朝还多次征调广西苗兵驻防海南岛,最终形成了海南岛多族群聚居的人口格局。
南方地区的族群交融也迅速推进。以贵州思南为例,当地汉人移民增加,开始与本地族群通婚;在汉文化影响下,西南部族的生活习惯发生较大变化,如主食吃大米、着汉人服饰、建汉式四合院、过年贴桃符等。同时,汉人移民也受到西南部族的风俗习惯的影响,比如参加苗人的祭山仪式等。各族生活习惯、风土人情相互影响、交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