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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建立的政权都经历了“汉号”立国、“礼法”治国、“郡县”理国、“经史”记国的中华化的进程。尤其是拓跋鲜卑建立的北魏政权及其后继者(西魏一北周)更以改革创新精神,融合胡汉,开启了均田制、三长制、府兵制等体现大一统精神的制度革新。各政权在“中华正统”的竞争之下,政治制度与政治文化趋同,进一步扩大了“中华”认同的范围。
中原王朝授予周边族群首领官号爵位,周边族群向中原王朝造送质子,是中原王朝与内迁胡人族群政治交往的重要途径。
东汉末年至西晋时期,长城内外及内迁的匈奴、乌桓、鲜卑、氐、羌及诸蛮等众多族群,大多处于中原王朝所设的领护官员、边郡属国都尉乃至郡县官吏管理之下。”这些族群首领大多被中原王朝授予“王”“侯”“仟长”“佰长”“什长”等各级官爵,带有“归义侯”“率善王”等能表明臣服于朝廷的名号。这些名号并非徒有虚名,而是表明周边族群已被纳人以中原王朝为核心的天下秩序之中。周边族群首领作为臣属要向中原王朝遣送质子,表示对中原王朝的臣属与效忠。
最具象征意义的是中原王朝的朝贺礼仪(图6-1)。西晋完善了用以宣誓君臣关系、反映天下秩序的元会礼仪程序(晋武帝时更定《咸宁仪注》)。周边族群首领在元旦朝贺礼仪之中,必须按等级次序向西晋皇帝行礼,体现了周边族群首领对天下观与天下秩序的认同。
“五胡”族群从上层到普通民众都深受这种礼仪文化的熏习浸染。南匈奴部落在东汉时期就跨过长城,深入中原腹地,与中原汉人杂处,形同编户。南匈奴部落的首领刘渊自幼就拜上党儒生崔游为师,学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春秋左氏传》等儒家经典,深谙《孙子兵法》,博览《史记》《汉书》及诸子百家。西晋时,刘渊在洛阳入质期间与西晋文人政客相熟,对中原政治制度与礼仪文化谙熟精通。刘渊起兵反晋、建立“汉国”时,并没有采用之前匈奴传统的草原政权模式,而是努力结合中原传统,与汉人士族合作。他追尊蜀汉后主刘禅为孝怀皇帝,“立汉高祖以下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以汉朝皇帝后嗣的名义立国。他还建立中原式官制,大量起用汉人名士担任要职。
拓跋鲜卑首领拓跋什翼犍²曾入质后赵。他在即位之初开始任用代北汉人,定都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制定刑罚,设置百官.“余官杂号、多同于晋朝”,推动了拓跋代国“中华化”进程。4世纪建立在今青海省境内的吐谷浑国由鲜卑与羌、氐等融合而成,大力吸收中原政治制度,采纳中原官制,强化中央集权。史载夸吕在位时期,“建官多效中国”。吐谷浑国还设立博士弟子,任用汉人,使用汉文,尊崇儒学。
“五胡”首领建国时主动采纳汉式国号,并不突出“族性”并非以建立“族性政权”为目标,而是自觉认同与继承中华文明。如诸燕政权(慕容鲜卑建立的前燕、西燕、后燕、南燕与冯氏之北燕)之所以称燕,是因为蓟辽一带是先秦时燕国的故地,据燕地而称燕,体现了其对先秦历史的传承意识。如在河西走廊建立政权的鲜卑、氐、卢水胡及汉人等,虽然族属不同,却都纷纷以“凉”为国号,互相承继“凉”的国统,这源于他们对两汉在凉州地区具有巨大影响的共同历史记忆。其他如在陕北、关中等地崛起的前赵(汉赵)、后赵、前秦、后秦,也均与战国、秦汉的国史相关联,赫连勃勃的大夏国更是直指所谓华夏本源。“五胡”首领对这些汉式国号的选择,是这些政权合法性建设的必然要求,决定了这些政权最终必汇入中华文明。
“五胡”政权由多族群参与,建有胡汉杂糅的官僚体制。在匈奴汉赵政权可统计的263名官员中,匈奴114人(包括皇族),汉人131人,其他族群18人。后燕中央职官175人中能确定族属者的,慕容氏一族占26%,其他鲜卑人占11%,其他少数族群占10%,汉人占53%;军事职官110人中能确定族属者的,慕容氏一族占27%,其他鲜卑人占14%,其他族群占14%,汉人占45%;地方职官93人(刺史级34人)中能确定族属者的,慕容氏一族占24%(刺史级18人),其他鲜卑人占9%,其他族群占4%,汉人占63%。后秦可统计的30种中枢之官32人中,皇室6人,汉人19人,羌人3人,氐人3人,休官人1人。大夏可统计的66个职官中,铁弗匈奴27人,汉人26人,鲜卑人4人,匈奴4人,羌人2人,吐谷浑2人,屠各1人。
中原王朝赐予胡人首领爵位、封号等方式,也被当时的胡人政权所承袭。他们之间也互相赐予封号,如后秦姚兴授南凉秃发俘檀“为使持节、都督河右诸军事、车骑大将军、领护匈奴中郎将、凉州刺史,常侍、公如故,镇姑臧”;永安元年(401),姚兴还给北凉沮渠氏封号“镇西将军、沙州刺史、西海侯”;等等。这充分显示了内迁胡人对中原政治制度的认同。
魏晋时期南北政权分立,各政权都不遗余力地宣扬正统观以证明自身的合法性,主要立足于“敬德保民”的“天命授受论”与“五德终始说”两个方面。所谓“天命授受论”,是指统治者无论华夷,只要敬德保民就能获得天命。“五胡”君主最爱引用孟子“舜……东夷之人也。文王……西夷之人也。……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的话论证其政权合法性。匈奴后裔、前赵(汉赵)国主刘渊说:“夫帝王岂有常哉,大禹出于西戎,文王生于东夷,顾惟德所授耳。”氐人首领、前秦国主苻坚说:“帝王历数岂有常哉,惟德之所授耳。”
所谓“五德终始说”,是按照五行相生之说,用木、火、土、金、水五德循环来推演王朝历运行次的理论。基于此论,魏以“土”德继汉之“火”德,晋以“金”德继魏之“土”德,晋遂以“金”行。熟悉德运学说的刘渊建立“汉国”时,认为其政权接续了三国时期蜀汉的正统,这相当于彻底否定了魏晋王朝的合法性。刘渊侄子刘曜继位时,局势发生了变化。其主要对手已不是晋,而是刘渊部下羯人石勒,故采取了更符合历史事实的做法,承认魏晋正统,改国号为“赵”(史称“前赵”),以此否定实际控制华北地区的石勒的正统性。几乎同时,石勒确立了同样的国号“赵”(史称“后赵”)。两个赵政权都自居“水”德以继晋之“金”德。前赵政权甚至宣称“我皇家之先,出自夏后,居于北夷”,这是历史上首次以胡人身份宣称在中原建立中华式政权,开始从法统意义上把胡人建立的政权纳入中华历史序列。
其后,慕容鲜卑的前燕最初按照汉儒的习惯,以后赵残暴不足以为正统,自认取代晋之“金”德而居“水”德。十余年后,前燕政权意识到否认后赵可能隐含胡人不能居正统之意,故又承认赵之“水”德,自居“木”德以继之。氏人苻氏的前秦本为后赵部属,出于同样的原因自居“木”德。前燕和前秦尊重了正统的连续性和实际政治历史,开创了尊胡人所建政权为中华正统的新传统,不复以功德善恶论德运,模糊并忽略了“华夷之辨”。由此,后赵成为最早获得正统王朝地位认可的“五胡”政权(承晋朝“金”德为“水”德),这为北方“五胡”政权的中华化奠定了合法性基础。此后,北魏孝文帝经过长期合法性建设后,已不担心否认诸胡政权的合法性带来的政治后果,故重新排列正统,以北魏之“水”德直承晋之“金”德,相当于既否定了十六国政权的合法性,也否定了东晋南朝的合法性,强调了北魏自身接续中华正统的合法性。
对中华“正统”的竞争反映出“中国”“中华”认同的扩大,已经超越了地理上的中原地区或定都于中原地区的政权等含义,成为周边族群共同认可与竞争的文明身份。因此,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族群、各政权在处理对外关系时多自称“中国”,都追求中国一统。例如,刘渊建立“汉国”时,有族人提出“天厌晋德,授之于我”,应联合乌丸、鲜卑,“兴我邦族,复呼韩邪之业”,统一草原各部。但刘渊认为要做崇冈峻阜,而不要做培壤(小土丘);要复兴刘邦(至少是曹操)的大业,而非呼韩邪统一草原的事业。石勒平定北方后每念及“吴蜀未平,书轨不一,司马家犹不绝于丹杨”就神色不悦。孜孜于“混六合以一家,同有形于赤子”的苻坚,每想到天下尚未统一,东南一隅尚未宾服,就急得吃不下饭。他相信只有“统一”才能使他得到“天命”,以致不顾劝阻,仓促发动统一战争,招致淝水之败。占据河湟的吐谷浑政权曾以“永为中国之西藩”自居,其第九代首领阿柴(或为“豺”)可汗曾登临西强山(今青海东部和甘肃西南部交界处),观览垫江源头(今白龙江),发出“水尚知有归,吾虽塞表小国,而独无所归乎”的慨叹。偏居一隅的大夏政权赫连勃勃(匈奴铁弗部人,匈奴和鲜卑混血)将其国都统万城(今陕西榆林市靖边县白城则村)四个城门命名为“招魏门”(东门)、“朝宋门”(南门)、“服凉门”(西门)、“平朔门”(北门),表达“统一天下,君临万邦”的梦想。甚至远在漠北草原活动的柔然在与南朝萧梁往来的一份文件中也自称其政权为“皇芮”,并声言要“剋期中原,恭行天罚”“光复中华”。
南朝作为魏晋王朝在南方的延续,自居中原正朔,一直把恢复中原作为政治旗帜。从东晋的祖逖、庾亮、桓温、谢安、到宋武帝刘裕刘义隆父子、梁武帝萧衍、陈宣帝陈顼等,200多年中,共有十数次北伐。在华夏大地上,任何统治者,谁要放弃了大一统,就等于失去了合法性。
无可否认,“五胡”大举入据中原的确导致原有“中华”王朝的崩溃。但漫长的族群融合与政治整合,却带来了“中华”体系的扩大。“中华”并非族别称谓,而是一套无偏私的理性制度化的文明体系,具有极大的包容性与开放性。此一时期,北朝与南朝都以中华正统自居,这就为南北统一之后的隋唐“华夷融合”奠定了认同基础。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是“中华”概念形成并日臻成熟的重要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中华”成为兼容胡汉、兼容南北的概念,到唐代最终成为新的胡汉融合体的统称。
十六国早期,“五胡”政权大多延续了传统的部落联盟体制,进入中原后实行胡人当兵掌握军权、汉人种地提供粮食赋役的胡汉分治体制。但这种体制极为不稳定,宗室贵族(例如部落大人)掌握军权,控制部落兵,无法形成强大的中央集权,一旦开国君主去世,宗室就会陷入内斗,政权会迅速覆亡。前秦苻坚迅速败亡的部分原因,就是他没有解散归附的慕容鲜卑部落,以致在遭遇淝水之败后,慕容集团仍可依托部落力量反叛复国。
同时,“五胡”政权面临着西晋大一统政权解体带来的严峻政治、经济与社会问题。北方“永嘉之乱”后,西晋基层政权在中原解体。北方陷入了地方割据、族群冲突、战乱频仍的乱局。北方各地汉人以宗族乃至乡里为组织单位,结成坞堡屯聚自保。坞堡成为集政治、军事、经济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组织。政治上,在大量刺史守令弃官而逃、郡县无宰的情况下,坞堡主(一般是留在北方的世家大族首领)就成为地方官,在坞堡内兼有很多行政权;军事上,坞堡民众在坞堡主的领导下武装起来,防御流寇与胡人军队的攻击;经济上,大量流民投靠坞堡寻求庇护,变成世族的领户、佃客与部曲,在坞堡主的保护之下从事生产。坞堡与胡人政权既有对抗,也有合作。胡人军队经常攻陷坞堡以获取粮食与人口,但由于坞堡是独立的武装割据组织,必须——攻陷,胡人不得不与坞堡主妥协,或授以将军都尉的名号,或任命为郡守县宰,并且承认这些豪族的权力。这种局面造成了胡汉在政治、经济上一定程度的分治。
彻底解决以上问题的是拓跋鲜卑建立的北魏。不同于内迁中原时间较长的其他族群,拓跋鲜卑长期主要活动在草原及草原边缘的农耕地区(图6-2),很晚才进入中原,人口较多,军事实力较强。他们在进入中原前就掌握了管理农业人口、获取财政收入的技术,同时也拥有大量军事战略资源,掌握了游牧骑兵的军事技术。拓跋部在边塞地区长期经营所积累的农耕地区治理经验,使其改革审慎而有效。
太和八年(484),北魏孝文帝在冯太后的辅佐之下开启了轰轰烈烈的“太和改制”。太和九年(485),在吸收周礼、晋制与计口授田制的基础上,北魏政权颁布均田令,建立以自耕农为生产单元、奴婢耕牛参与授田、劳动力与土地充分结合的均田制。北魏政权规定授予15岁以上男子露田(无主土地)40亩、桑田20亩,授予女子露田20亩。人丁死后,露田须归还官府,不准买卖;桑田为世业田,可以世袭。均田制是北朝十六国胡人统治者将部族传统与儒家治国理念、官僚行政系统相结合的产物,是“自秦废井田以后两千年内最重要的一次土地制度变革”。它解决了困扰汉晋数百年的土地兼并问题,使“土不旷功,民罔游力”,将土地和人力资源潜力充分用于生产。这使坞堡汉人与内迁胡人成为一体化的编户民与自耕农,有助于形成共同生产生活的经济社会共同体,促进了胡汉深度融合。
北魏太和十年(486),孝文帝采纳汉人士族李冲的建议,对地方基层组织进行了彻底改革。在改革之前,北魏实行“宗主督护制”。这是由华北地区的坞堡体制转化而来的。北魏统一北方后,倚赖豪强坞堡主为地方基层政权之“宗主”,督护百姓,被称为“宗主督护”。宗主督护行使地方基层政权的管理职能,向农民征发租调力役。史载“魏无乡党之法,唯立宗主督护;民多隐冒,三五十家始为一户”,这说明宗主督护制存在着宗主隐冒户籍,国家税赋因此减少的严重问题。486年,孝文帝废除“宗主督护制”,实行“三长制”,“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建立乡里组织,“取乡人强谨者”为长,从而结束了部族封建式统治,将基层政治经济纳入政权管辖范围。经过均田制与三长制改革,秦汉的编户齐民体制得以重建,北魏从氏族封建变为郡县一统。后来,三长制发展成为北齐、隋、唐时期的乡里组织,影响深远。
此外,北魏还实行百官俸禄制与官员考课制,使官僚体系制度化、规范化。孝文帝之前,北魏官员不设俸禄,政权的运转主要依靠战争掠夺、赏赐、临时征调等途径。484年,孝文帝诏令“朕顾宪章旧典,始班俸禄”,建立了以农业赋税为基础的百官俸禄制。不同于秦汉的月俸制,北魏实行季俸制,并为北齐和隋所继承。同时,孝文帝在迁都洛阳后整顿官僚队伍,将在职的宗室、代北武人都纳入考课机制,实行“三年一考”,并设置精细的考核标准,促使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转变,中央集权得到强化与巩固。
孝文帝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是将都城从平城(今山西大同)迁到洛阳。太和十七年(493),孝文帝借南伐定下迁都洛阳之计。北魏群臣就此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虽然南迁意味着远离草原马匹这一最重要的军事战略物资,尚武的文化将转向崇文,鲜卑人也将受到“南方”酷暑的折磨,但最终孝文帝居天下之正以确立正统、追求“文治”和“移风易俗”的政治理想胜出。北魏的政治中心迁到“崤函帝宅、河洛王里”的洛阳,实现了“制御华夏、辑平九服”的目标。
此外,孝文帝改制的重要内容还包括系统学习中原王朝的礼仪制度。首先是庙制改革。定都平城之后,北魏效法汉魏中原王朝,“始营宫室,建宗庙,立社稷”,但所祭祀的祖先较为久远,宗庙体系较为复杂。太和年间,君临中原的第一位皇帝道武帝拓跋珪被尊为太祖,而原太祖平文帝拓跋郁律庙被迁毁。这意味着称帝以明一统之志才能成为正统,偏居一隅的代国不足以构成正统。
其次是祭祀制度改革。北魏前期仍行西郊祭天制度,保留了部落制度的不少遗俗,维系着各部落对拓跋部的政治忠诚。太和年间,北魏改行中原王朝的圆丘祭天,方泽祭地,并且重新排列德运次序,不再承认诸多胡人政权的正统性,“以皇魏承晋为水德”。
最后是官方语言与社会风俗改革。如鲜卑人改说汉语,禁止在朝廷上说鲜卑语,“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北魏时期,称鲜卑语为“北语”,汉语为“正音”。孝文帝规定,在朝廷内,30岁以上的鲜卑官吏要逐步改说汉语,30岁以下的则要立即改说汉语。如有故意说鲜卑语者,降爵罢官。孝文帝禁止鲜卑人着胡服,议定衣冠制度,大体依照南朝款式;禁止妻后母、寡嫂及同姓为婚的胡俗;改鲜卑姓为汉姓,如拓跋氏改姓为元;改代北籍贯为洛阳,规定死后葬在洛阳邙山,不得归葬代北。由此,北魏形成了鲜卑士族、关中河东士族、山东士族等地位高下有别,但享有共同意识形态的统治集团。
北魏在平城周边依然保留部落体制,设置军镇。孝文帝改革后,六镇没有改镇为州,让其仍承担戍边重任。朝廷还把许多犯人流放到六镇、加之六镇将兵待遇下降,依靠军功升迁的路径受到限制,六镇军民逐渐被边缘化。这使六镇部落豪帅与南迁洛阳的北魏朝廷之间矛盾尖锐,最终导致“六镇暴动”。然而,从六镇集团中分化出来的宇文泰集团与高欢集团,仍然继承了孝文帝胡汉一体化改革的方向,他们进入中原之后,没有向部落联盟制倒退,而是继续推行均田制与解散部落的经济社会改革。
后来,西魏宇文泰延续北魏改革的精神,开创了打破胡汉隔阂的府兵制。宇文泰吸取孝文帝按周礼改制的经验,按照周礼规划西魏军制和政体,“融冶关陇胡汉民族之有武力才智者,以创霸业”。542年,西魏宇文泰把流入关中地区的六镇军人和原在关中的鲜卑诸部编为六军,即所谓“府兵”。宇文泰在中央设立八位柱国大将军,即八柱国,但由于一些刻意的人事安排,其中只有六柱国实际分别统兵,比附于周官六军之制。每位柱国下又设两位大将军,每位大将军下再设两位开府,共计24位开府,组成24军,后发展成为府兵制。543年,西魏在与东魏的邙山大战中兵败,为了补充兵源,宇文泰下诏“广募关陇豪右,以增军旅”,“籍民之才力者为府兵”,并且通过关中汉人豪强之间的宗亲关系招募乡兵,不断收编关陇汉人豪族的乡兵部曲,纳入府兵体制。同时,宇文泰也按照周礼实行官制改革:他标榜继承姬周(后来即以“周”为国号),改九品官品为《周礼》九命;废尚书、中书、门下三省,行《周礼》六官;公文采用《尚书·大诰》文体。正如史学家所言,这一改制的用意与精神是以府兵制为主的“关中物质本位政策”和以“周礼官制”为主的“关中文化本位政策”,产生“维系其关陇辖境以内之胡汉诸族之人心,使其融合成为一家”的巨大效果。
到北周宇文邕建德二年(573),府兵人员构成之中“夏人(汉人)半为兵矣”。这就打破了原来胡人当兵、汉人种地的胡汉分治格局,在具有浓厚部落色彩的兵制下改变了胡人部落兵、部曲私兵的状态,构建了中央集权之下的国家职业化军队,孕育了后来统一中国的关陇集团,成为西魏、北周、隋、唐初的统治核心。
经过北魏孝文帝改革,胡人部落渐趋解体,胡汉豪强土地兼并的势头受到抑制,独立小农得以休养生息,胡汉隔阂也渐趋湮灭。这场改革兴起45年之后(529),一度打进洛阳的南朝陈庆之也不禁赞叹北朝“礼义富盛,人物殷阜”“衣冠士族并在中原”,改变了此前南人“长江以北尽是夷狄”的看法。而经此剧烈的社会变革,汉人、鲜卑人以及其他胡人族群在碰撞、冲突、交流与互动之中,得以不断加速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