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专业及人才培养方案介绍

教务处、二级学院

目录

  • 1 培养方案总体介绍
    • 1.1 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与概括介绍
    • 1.2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2024)
    • 1.3 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
    • 1.4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 1.5 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方案
  • 2 会计学院
    • 2.1 学院介绍
    • 2.2 会计学专业
    • 2.3 会计学(ACCA)专业
    • 2.4 财务管理专业
    • 2.5 审计学专业
    • 2.6 资产评估专业
    • 2.7 会计学(专升本)专业
  • 3 金融学院
    • 3.1 学院介绍
    • 3.2 金融学专业
    • 3.3 金融专业(国际化方向班)
    • 3.4 金融学(浦江班)专业
    • 3.5 信用管理专业
    • 3.6 投资学专业
    • 3.7 金融工程专业
    • 3.8 金融学(专升本)专业
  • 4 工商管理学院
    • 4.1 学院介绍
    • 4.2 工商管理专业
    • 4.3 工商管理(专升本)专业
    • 4.4 工商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方向)专业
    • 4.5 市场营销专业
    • 4.6 市场营销(金融营销)专业
    • 4.7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 4.8 物流管理专业
  • 5 国际经贸学院
    • 5.1 学院介绍
    • 5.2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 5.3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化班)专业
    • 5.4 国际商务专业
    • 5.5 经济学专业
    • 5.6 数字经济专业
  • 6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6.1 学院介绍
    • 6.2 税收学专业
    • 6.3 税收学(国际税收方向)专业
    • 6.4 财政学专业
    • 6.5 行政管理专业
    • 6.6 税收学(第二学位)专业
  • 7 统计与数学学院
    • 7.1 学院介绍
    • 7.2 经济统计学专业
    • 7.3 应用统计学专业
    • 7.4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 7.5 金融数学专业
  • 8 信息管理学院
    • 8.1 学院介绍
    • 8.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 8.3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 8.4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升本)
    • 8.5 电子商务专业
    • 8.6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 8.7 大数据技术(中日合作)专科专业
  • 9 外国语学院
    • 9.1 学院介绍
    • 9.2 商务英语专业
    • 9.3 英语专业
    • 9.4 日语专业
    • 9.5 日语专业(专升本)
  • 10 保险学院
    • 10.1 学院介绍
    • 10.2 保险学专业
    • 10.3 精算学专业
  • 11 法学院
    • 11.1 学院介绍
    • 11.2 法学专业
    • 11.3 社会工作专业
    • 11.4 社会工作(专升本)
  • 12 金融科技学院
    • 12.1 学院介绍
    • 12.2 金融科技专业
  • 13 人文艺术学院
    • 13.1 学院介绍
    • 13.2 汉语言文学专业
  • 14 全校公共选修课程
    • 14.1 通识选修课程
    • 14.2 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
    • 14.3 职业资格证书目录
    • 14.4 各个公共课实施方案
职业资格证书目录

一、推荐2024级学生在校期间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证书课程目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 年)》,职业资格证书是学生在学期间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予以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动态调整。职业资格证书和证书课程目录由学院推荐,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1)职业资格证书包括:①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与专业融合的水平类职业资格证书及本科阶段可以考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课程。②学院向学生推荐的职业资格证书,应是政府部门、 行业协会所组织或官方推荐的,并具有公益性质、社会认可度高的职业资格证书。③由政府部门认可的并纳入 1+X 证书试点的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财经类人才通用能力的职业资格证书,也包括与学科专业紧密相关的证书。鼓励学生交叉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提升复合发展能力。

(3)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情况予以认定“能力素质拓展课”学分,具体认定办法详见各学院职业资格证书和证书课程认定实施细则。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均需参照学院推荐的职业资格证书目录,获得至少一个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某个职业资格证书的至少2门证书考核课程(仅限于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获得完整证书的情况)。1个证书可认定为1学分。1门证书课程,认定0.5学分;考取多门证书课程,认定上限为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