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简答
1.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原则有哪些?
(1)依法立法原则
(2)民主立法原则
(3)科学立法原则
(4)公开立法原则
2.简述当代中国立法体制的特点和内容。
(1)当代中国立法体制的特点是,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统一而又分层次。
(2)其内容包括: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统一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同时,赋予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还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经济特区所在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的权限。
3.简述立法程序的法治意义。
立法程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步骤和方式。
立法程序对于正确开展立法活动至关重要。一方面,立法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才能保证立法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稳定性;另一方面,立法程序科学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立法质量的高低。
4.我国立法的典型立法程序主要分为哪几个阶段?
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为例,立法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法律案的提出
(2)法律案的审议
(3)法律案的表决
(4)法律的公布
5.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分为七个法律部门,分别是:
(1)宪法及其相关法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经济法
(5)社会法
(6)刑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6.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目标是: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商、体例科学。
五、论述
1. 当代中国的立法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答案要点:
根据我国的国情并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我国立法权限划分的做法是,明确列举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立法权,同时对其他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范围作原则性规定。具体划分如下: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
(2)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4)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2.试述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影响。
答案要点:
就世界范围来看,经济全球化一方面促进了广泛适用的法律规则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推动了世界范围内的法律改革。有没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有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标准之一。
就我国法律体系而言,经济全球化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面临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在构建法律体系过程中,一方面应坚持从国情出发,确立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应大胆吸收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中带有一般意义的法律技术、法律结构,尤其是有关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并根据国际经济法律规则改革和调整我国的法律制度。
但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法律发展和变革,并不意味着世界各国的法律模式将走向完全一致。要坚决反对借口全球化,以国际法甚至以一个国家的国内法为标准,干涉别国内政的法律霸权主义。
六、案例分析
1.为了保持与上位法的衔接,许多省级地方性法规在法律责任条款中都明确规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但有时也会出现另一种表述方式,即“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如: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9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六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
《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2020年9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
请根据已学相关法理学知识,分析哪种表述方式更科学合理,为什么?
答案要点提示:
(1)简要指出此类条款在地方性法规中的必要性和意义,即上位法针对相同内容的规定具有优先性,地方性法规的衔接条款符合法制统一要求,防止地方立法架空上位法;
(2)分别指出两种不同表述方式的意涵差别,实际是要说明“行政法规”和“法规”的不同,即“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含本省地方性法规;
(3)指出第二种表述方式违反我国法律适用规则,即同位阶的法除了应当遵守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外,还必须遵守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从这个意义讲,第二种表述方式是不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