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历史类型
上一节
下一节
知识回顾:在3.1和3.2里,我们了解了法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根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法与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同步产生。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有三个基本标志。法的形成在不同的民族和社会中经历了不同具体过程,然而也可以总结出一般规律。
本节提示:本节我们将了解(1)从历史发展角度对法进行分类的两种方式: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2)法律发展的具体方式: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3)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特征;(4)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概念与特征。
下面这段视频,先简单回顾了法的起源,随后主要介绍了马克思主义从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对法进行分类的方式,即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分为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各自有明显的特征。其中,社会主义法具有其他三种法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代表了法的发展方向;同时鉴于资本主义法在现阶段全球范围内的影响,有必要对资本主义法加以了解。资本主义法内部又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传统。
下面这段视频,主要介绍了法律发展的具体方式,即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包括法律继承的概念、特征,法律移植的概念、必要性、注意事项。
下面两段视频,主要介绍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诉讼模式和法律渊源这两个方面的典型区别。与之相关,这两大法系在法律结构、法官权限、法的分类、法院设置、法律思维方法等方面,也有明显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