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象与抽象
具象到抽象的转变是以人们观察到的自然物体为对象,将其外形、内部结构特点加以分析、归纳,进而完成简单明了的艺术作品。原始宗教艺术便是抽象艺术的雏形,人从自然物象中提取出的纯粹意象。
从具象到抽象转变也是绘画者创意的过程,抓住物体本身所固有的基本属性,再将其进行抽象的转化。从具象到抽象的转变不应该只依赖人们的眼睹所观察到的结果,还可以通过人们的触觉、味觉等其他感觉器官来进行全面的体验,这样创作出来的作品才会比较到位。
抽象艺术产生于20世纪初的非摹仿忡的绘画和雕塑的美术思潮,其主要代表是康定斯基。抽象素描运用绘画的手段去表现非具象的抽象形象,主题被当成附属的,或者是歪曲变了形的东西,以便强调抽象造型和表现,只要留下一点可以辨认的主题,即不能看作纯抽象艺术了。
1.抽象设计素描的特点表现为:无具象形象的结构形式特征;无主题存在的形式构成特点,或者主题只存在于形式之外的联想中;二维空间的平面性,没有真实的三度空间的构成形式,以及矛盾空间和几何形体
2.抽象有以下四种形式:
(1)表现丰富多彩,追求象征意义的装饰意味(图4-16、图4-17)。
(2)画面极其简约,追求本质特征的简约意味。如毕加索的《牛系列》(图4-18),通过不同视觉的表现,将具象的牛由几何形直至变为几根线条。我们知道毕加索的一般都是抽象的作品,就是这么变形概括出来的。
(3)强调变异,追求隐喻的暗示意味(图4-19)。根据自身感受,利用直线和曲线,对高处坐着的两个人的原型有所暗示。
(4)画面只有线和色的痕迹,让观者去领会无物象的纯抽象,也可以成为“痕迹意味”(图4-20、图4-21)。这种纯抽象艺术,大都属于形式研究,在艺术中采用较广。优秀的绘画,一定会给读者留下“抽象”的余地,对“抽象”一词的深入辨析与理解,直接有助于我们认识绘画艺术的本质问题。
3.抽象设计素描的表现法则:
(1)简化与抽离的结构程序
将自然形态进行概括与简化,将抽离出的最能表述自己愿望非自然形,按结构秩序进行组织与安排。简化是:把自然物象中所呈现出的复杂、多样的视觉形式,进行单纯、简洁的秩序构成,把需要表现的特征与因素通过明确肯定的表述方式传达出来。简化与抽象也就是把有形式意味的东西从大量无意味的东西中抽离出来或提取出来的选择过程。
(2)离开自然形的非具象图形重组手段
透过表层审视自然,我们可以发现,整体的形状往往是一些相同的小的结构单位,按一定的组合规律重复而成,具有被其他性质的结构单位替换的可能性,同时还可以按照新的组合重聚。重组简化的过程 打破了原有的知觉形象,在非摹仿的结构和秩序中生甓出非具象视觉形式,创造新的视觉世界。
(3)形式构成特性的集中再现
抽象设计素描舍去了三空间的真实含义,获取了典型的平面构成特性;了物体在重力场的垂直稳定,建立了非现实的矛盾;抛弃了自然物象具体存在的真实形象,构架抽象内涵的几何形式。这些新的形式可能同现实形相比面目全非,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还残留了原的暗示。可以说,抽象设计素描在其表现上是形式成制生的集中再现、深化与提炼
(4)形的绝对再创造
抽象素描中,形的绝对再创造,只是没有形象伴罗辑思维过程,是非描绘性和非客观性的,却是演绎、解体、转化与变换的结果。当艺术上升到一定的程度,我们对事物形象的观及对画面的形式关系的观照,不仅仅滞留在原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