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

罗景文

目录

  • 1 《宪法学》教案
    • 1.1 教学大纲
    • 1.2 授课计划
    • 1.3 课程目标
    • 1.4 参考资料
  • 2 导论
    • 2.1 宪法能够为你做什么
    • 2.2 宪法的特点
    • 2.3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 2.4 宪法学的研究范围
    • 2.5 宪法的十二时辰
    • 2.6 宪法的力量
  • 3 宪法
    •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
    •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
    •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
    •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
    •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
    •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订)全文
  • 4 第一章 宪法总论
    • 4.1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 4.2 宪法的分类
    • 4.3 宪法的结构
    • 4.4 宪法的制定
    • 4.5 宪法的修改
    • 4.6 宪法的解释和适用
    • 4.7 宪法解释案例
    • 4.8 合宪性审查
    • 4.9 宪法的效力和作用
    • 4.10 本章课件
    • 4.11 章节习题
  • 5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宪法
    •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 5.3 本章课件
    • 5.4 章节习题
  • 6 第三章 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6.1 宪法指导思想
    • 6.2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 6.3 本章课件
    • 6.4 章节习题
  • 7 第四章 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 7.1 国家性质概述
    • 7.2 我国的国家性质
    • 7.3 政权组织形式
    • 7.4 国家结构形式
    • 7.5 中国的国家机构形式
    • 7.6 国家标志
    • 7.7 章节习题
  • 8 第五章  国家基本制度
    • 8.1 经济制度
    • 8.2 政治制度
    • 8.3 选举制度
    • 8.4 政党制度
    • 8.5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8.6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 8.7 文化制度
    • 8.8 社会制度
    • 8.9 生态文明制度
    • 8.10 本章课件
    • 8.11 章节习题
  • 9 第六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9.1 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
    • 9.2 公民的基本权利1
    • 9.3 公民的基本权利2
    • 9.4 公民的基本义务
    • 9.5 本章课件
    • 9.6 章节习题
  • 10 第七章 国家机构
    • 10.1 国家机构的一般原理
    • 10.2 全国人民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10.4 国务院
    • 10.5 中央军事委员会
    • 10.6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 10.7 监察委员会
    • 10.8 特别行政区
    • 10.9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 10.10 本章课件
    • 10.11 章节习题
  • 11 第八章 宪法的实施和监督
    • 11.1 宪法的实施
    • 11.2 宪法的监督
    • 11.3 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 11.4 本章课件
    • 11.5 章节习题
  • 12 宪法学总复习
    • 12.1 宪法学笔记
    • 12.2 教材精华版及案例
    • 12.3 作业一
    • 12.4 作业二
    • 12.5 作业三
社会制度

第四节   社会制度

一、社会制度概述

社会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制度”,是指反映社会形态、社会类型的制度,如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宪法上的社会制度主要是指狭义的“社会制度”,是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制度相对应的社会领域的制度。

宪法所规定的社会制度主要包括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内容。

二、宪法与社会制度的关系

近代资本主义宪法诞生之初,资本主义国家处于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宪法的主要职能主要是限制国家的权力,保障自由资本主义发展所需要的私有产权、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等,国家权力对于社会制度的介入并不深。

19世纪末20世纪初,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发生资本主义危机以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调整了国家权力与社会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加大了对于社会管理的介入深度,国家权力通过对社会制度进行“干预”而开始在宪法和法律中建立大量的社会制度,实行社会福利政策,建设福利国家,意图化解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

随着资本主义福利国家的兴起,在一个阶段内资本主义的矛盾得到了缓和,经济取得了发展,但资本主义社会下的根本矛盾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更加突出。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在建立之初就比较重视社会建设,有关社会制度的内容也成为宪法所规定的国家制度的一部分,这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性质和职能决定的。

三、我国宪法关于社会制度的规定

(一)教育制度

宪法第19、24、36、45条对教育制度做了详细规定。主要的内容:1. 普及基本教育,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2. 实现公平教育;全面教育;鼓励公民在教育中的全面发展;3. 禁止利用宗教干涉国家教育活动。

(二)劳动就业制度

劳动就业具有保障个人自由、实现个体的社会价值等重要功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宪法序言、第14、42、43条对劳动就业制度作了规定。主要内容有:

(1)社会主义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2)国家鼓励、指导和帮助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的自主经营权和经济活动自由权,保障劳动者民主参与经济组织管理权利;

(3)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科技,不断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4)国家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和劳动者福利待遇;

(5)公民享有劳动权、休息权以及社会保障权,男女同工同酬。

(三)医疗卫生制度

(四)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为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而制定的有关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安置等的一系列规则的总称。

2004年宪法修改,增加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五)社会管理制度(略

四、社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一)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加强社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三)加强社会领域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