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宪法指导思想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宪法指导思想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理论化、系统化的集中表现,是宪法的理论基础和根本依据,因而是宪法的核心和灵魂。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法指导思想的具体化和规范化。宪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其他宪法规范共同构成指导宪法制定、修改和实施的规则体系。
一、宪法指导思想
(一)宪法指导思想概述
宪法指导思想是体现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并指导宪法制定、修改和实施的思想原则和理论体系。它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利益和核心价值观,是宪法的核心和灵魂。宪法指导思想贯穿于宪法文本和宪法实施始终,是宪法的理论基础,是宪法实践和宪法解释的基本依据。
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重视宪法指导思想问题,一般在宪法文本中就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如:1968年东德宪法第1条明确指出:“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是德意志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它是工人阶级及其马列主义政党领导下的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的城乡劳动人民的政治组织。”
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当然也有指导思想,但资本主义宪法的指导思想往往并不直接规定在宪法中,而是间接反映在其宪法文本中。例如美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就是其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
(二)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共同构成我国现行宪法的思想原则和理论基础,是现行宪法制定、修改和实施的指导思想。
1. 我国宪法关于指导思想的具体表述
现行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这一根本规定,是近代以来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总结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长期历史经验的必然结论。
2. 我国宪法指导思想的重要作用
宪法指导思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根本指导作用,它不仅是制定、修改、解释和实施宪法的根本依据和行动指南,也是认识宪法本质和作用、分析宪法现象、探索宪法规律和解决宪法问题的思想方法和理论武器。
第一,宪法指导思想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指导思想作为宪法的灵魂,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所产生的理论成果,集中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凝聚了全社会各界的思想共识,是各族人民普遍认同和接受的国家根本意志,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
第二,宪法指导思想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在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党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党对国家的领导。宪法指导思想为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执政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基础和法理支持。与此同时,宪法指导思想要求执政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从而使党的领导通过宪法和法律制度化、法律化,更好地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第三,宪法指导思想有助于弥补宪法和法律的不足和漏洞。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处于社会的转型期,我国用了几十年的时间跨越了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社会变迁幅度非常之大,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非常之多,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仅是法律,甚至是宪法都无法完全满足社会治理的需要。因此,需要使宪法保持足够的灵活性,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而指导思想能够为我国的现实需要提供这样的制度空间。
总之,无论是学习研究宪法理论,还是推动宪法实施,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准确把握宪法问题的实质和特点,科学分析宪法实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始终将宪法指导思想贯穿于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的实践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