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导学
    • 1.1 认知药事管理
    • 1.2 认知药事法规
    • 1.3 认识《药品管理法》
  • 2 需分类
    • 2.1 1
  • 3 项目一 药学职业认知
    • 3.1 药学职称
    • 3.2 执业药师
      • 3.2.1 执业药师考试
      • 3.2.2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 4 药品监督管理
    • 4.1 行政许可
    • 4.2 行政监督
    • 4.3 检验监督
  • 5 药品辨识
    • 5.1 药品与药品标准
    • 5.2 药品分类管理
    • 5.3 国家基本药物与医疗保障用药管理
  • 6 药品注册管理
    • 6.1 药品注册
  • 7 药品信息、广告、价格管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
    • 7.1 药品安全信息与品种档案管理
      • 7.1.1 药品安全信息
      • 7.1.2 药品品种档案
    • 7.2 药品信息管理
    • 7.3 合规性审阅药品说明书
    • 7.4 合规性审阅药品广告
    • 7.5 医疗器械管理(*)
  • 8 药品注册管理
  • 9 药品生产管理
    • 9.1 药品生产许可
    • 9.2 药品召回
    • 9.3 药品生产管理
  • 10 药品经营管理
    • 10.1 药品经营许可
    • 10.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10.3 药品储存与养护
      • 10.3.1 收货
      • 10.3.2 验收
      • 10.3.3 储存与养护
    • 10.4 新建课程目录
  • 11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 11.1 配置静脉用药
    • 11.2 处方调剂
    • 11.3 药品不良反应
    • 11.4 药物临床应用
      • 11.4.1 临床用药管理
  • 12 中药管理
    • 12.1 项目导入
    • 12.2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
    • 12.3 中药品种保护
  • 13 特殊药品管理
  • 14 医疗器械、化妆品、特殊食品的管理
    • 14.1 医疗器械管理
    • 14.2 化妆品管理
    • 14.3 特殊食品管理
  • 15 药品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
中药品种保护

中药保护品种的申请条件和保护措施




(1)一级保护的中药品种申请条件

①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

②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

③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2)二级保护的中药品种申请条件:

①符合一级保护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

②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

③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3)中药保护品种保护措施

①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保密,不得公开;向国外转让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办理。

②除临床用药紧张的中药品保护品种另有规定外,被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在保护期内仅限于已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生产。

③中药保护品种在保护期内向国外申请注册时,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④擅自仿制和生产中药保护品种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生产假药依法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