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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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程序概述
毕业生资格审查
毕业生资源统计工作一般在每年的九月份开始进行。资源统计内容包括毕业生毕业专业、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家庭所在地,培养类别等。资源统计是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事,既不能有丝毫差错又不能弄虚作假,凡是属于国家正式派遣的毕业生都必须是招生时列入国家任务计划内招收的学生。各高校负责本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调配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毕业生的资源统计工作,并按时报送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部在每年的11月份左右向各地区、各部门提供下一年度的毕业生资源情况,包括毕业生所在的学校、所学专业以及毕业生来源地区等。各地区、各用人单位要向国家教育部提供毕业生需求信息。国家教育部负责向社会及时通报毕业生资源情况和需求情况,并及时组织毕业生供需信息交流。
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在每年12月份左右完成,主要从毕业生德育、智育、体育三方面审查是否符合毕业条件,对于不符合学校学籍管理有关毕业条款的,给予结业处理。(结业生落实到就业单位后同样可以派遣,只是派遣证上要注明“结业”字样)
发放就业相关资料
学校的毕业生就业部门将向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发放《毕业生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推荐表》每人一份,是学校对毕业生综合情况的证明。由于毕业生在找工作时尚未毕业,所以《毕业生推荐表》也是证明毕业生身份的有效证件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签约后由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教育主管部门各存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时寄转学生档案。
个别毕业生签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不去报到,或是报到时发现单位与他想象的不一样,提出解约,单位不同意解约就一走了之,这都是不可取的。
《毕业生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需按有关规定到就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就业指导
虽然就业指导已贯穿到大学生学习的全过程,但在低年级的就业指导主要涉及职业生涯指导和就业素质教育,而各高校对应届毕业生进行的就业指导,主要为择业求职指导和从业供职指导,包括思想教育、政策指导、形势分析、信息指导、心理辅导、技术指导等,目的是帮助毕业生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社会职业的需求,选择最能发挥自己才能的职业,全面、迅速、有效地与工作岗位结合,并帮助大学生能在今后的从业供职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
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
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重要方式。各地区、各部门和各高校的就业管理机构在每年的12月份至下一年的4、5月份,采取多种形式召开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参加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大会和开办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求职择业创造条件、提供服务。毕业生在学校的指导下可直接参加这类活动。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应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毕业生报到就业的依据。
就业协议书审查和派遣报到
《就业协议书》的审查和《报到证》的签发在每年5-6月进行。“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①有具体单位且单位接收毕业生档案及户口的直接派往具体单位。毕业生要认真核对单位名称及单位所在地。
②专升本的毕业生不派遣,不发放报到证。
③没有落实单位的毕业生,一律派回生源所在地。一提到生源地,许多农村的学生就会反应会不会转为农村户口?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生源地人事部门一般是指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仍然是城市户口)。
毕业离校
按《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到相关部门盖章;
领取毕业证、报到证
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