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检验

王向阳、李磊、左琦、朱家成、黄小波、孟利 、马龙飞

目录

  • 1 痕迹检验的基础知识
    • 1.1 痕迹与痕迹检验
    • 1.2 痕迹检验的基础理论
    • 1.3 痕迹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 1.4 课件
  • 2 手印检验
    • 2.1 手指、掌面皮肤花纹的特征
      • 2.1.1 课件
    • 2.2 现场手印的勘查
    • 2.3 潜在手印的显现与增强技术
    • 2.4 现场手印的分析
    • 2.5 手印鉴定
      • 2.5.1 手印鉴定意见书样本
  • 3 足迹检验
    • 3.1 赤足结构特征
    • 3.2 鞋、袜痕迹特征
    • 3.3 行走运动步法特征
    • 3.4 现场足迹勘查
    • 3.5 现场足迹的分析
    • 3.6 足迹鉴定
  • 4 工具痕迹检验
    • 4.1 现场常见工具及其痕迹特征
      • 4.1.1 实训
    • 4.2 现场工具痕迹的勘查与提取
    • 4.3 工具痕迹的分析与利用
    • 4.4 工具痕迹的检验鉴定
  • 5 枪弹痕迹检验
    • 5.1 枪弹
    • 5.2 枪械
    • 5.3 课件
    • 5.4 射击弹头和弹壳上的痕迹
      • 5.4.1 课件
    • 5.5 枪击案件现场的勘查与检验
      • 5.5.1 课件
    • 5.6 枪弹痕迹检验鉴定
  • 6 其他痕迹检验
    • 6.1 牙齿和唇纹痕迹检验
    • 6.2 整体分离痕迹检验
工具痕迹的分析与利用

现场工具痕迹分析,就是根据现场工具痕迹所在的位置、数量、形态、新旧、痕迹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分析、判断:作案的手段;作案工具的种类、规格、型号、新旧程度、使用和保管的情况;现场是否伪造;案件能否串并;作案人的职业技能等信息,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

一、分析推断作案手段

1、作案手段

作案手段是现场分析的重要内容。现场勘查时分析作案手段,对于案件的重建、系列案件的串并,分析伪造现场、寻找作案规律特点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那么什么是作案手段?作案手段是作案人在作案时采取的具体办法。

一般情况下,作案人在作案前往往要经过精心的策划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往往与作案人的经验、年龄、习惯、性格、作案人数的多少有关。

有的人性格粗暴凶狠,作案手段残忍、胆大妄为,不计后果;

有的人狡诈、阴险,智商高,知识型犯罪,作案手段隐蔽性强,不易识破。

有的人性格孤僻、习惯单打独斗,但有的喜欢集结同伙。

无论作案人采取什么样的作案手段,就作案手段而言,都能通过现场痕迹特别是工具痕迹反映出来。这是因为作案手段具有较强的动力定型特征,即同一个人或同一伙人在不同的现场、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作案,作案手段中相同的基本特征都能反映出来。比如有些抢劫案件,采用先用迷药使人失去反抗能力;张书海抢劫银行案件等。

2、作案手段的反映

1)工具痕迹种类反映作案手段

比如:防盗窗网的破坏,可以采用撬压、锯割、打砸、火焰切割,断线钳剪断,千斤顶顶、拆卸等不同的方法,所遗留的工具痕迹的种类不同,作案手段不同。

2)作案过程引起的变动反映作案手段

作案过程中有时候作案人需要同时使用多种工具来达到其目的。根据不同工具痕迹出现的先后顺序或不同的工具同时使用时的空间搭配关系,可以再现整个作案过程,从而分析作案手段。

如杀人案件中,尸体头部出现打击痕迹,颈部出现绳索勒沟痕迹等。根据痕迹的生理反应和伤害程度(是否致命),可判断痕迹出现的先后顺序,再进一步分析作案过程和手段。如枪击案件中多个弹孔排列的顺序,判断作案人现场活动的情况,先进入哪个房间,先控制哪些人等。

二、分析推断工具种类

及时、客观、准确的推断出作案的工具类别,对确定案件性质、划分侦查范围以及下一步检验、鉴定,都是具有重要作用。

(一)根据工具痕迹的形态结构推断

1、凹陷状

根据痕迹出现的位置;特点;形态;尺寸等来分析为打击或撬压形成。

1)打击痕迹:由质量集中(钝器):斧,锤。 由锤击面、砍切面两处痕迹来加以确定:

斧具

锤击面:圆形、长方形等。

砍切面:梭形、为双锐角,多顺向分布

锤具

锤击面:方形(有倒角)、圆形

砍切面:双条状,球冠状等

2)撬压:杆状工具

头部一般扁、平、尖、细结构;由支、重两点确定结构。

2、孔洞状

从工具上看:钻、刺器

从动作上看:钻削或刺扎形成 

1)孔壁线痕呈顺向,有舌状外翻 

刺扎:刺器,具尖锐端部结构。如无刃刺器(锥体、钢钎等)、有刃刺器(单、双、三刃刀具)

2)孔壁线痕呈横向分布

多为钻具钻削木工钻、手摇钻、手电钻 

区别:

木钻与金属钻的区别:主要看底形状,木钻呈尖状、洞中有洞;金属钻呈锥形、洞中无洞;

 手摇钻与手电钻的区别:洞口形状、跳钻痕、孔底中心印压痕、屑片等。

3、断头状

形成断头状的工具有:钳、剪、锯、锉、刀、斧等。

 1)双坡形——钳剪(纵向线条)

 钳是对口咬合,剪是错口咬合,可以从加工花纹、断头侧面形态、里外峰角等加以区分。

2)单坡形

砍切——纵向线条:刀斧等砍切形成,偶有双面砍切,但无立顶反映。

 刀斧的区别主要看线痕的粗细和两断端拼接后构成角度的大小。

割削——横向线条:锯锉多齿多刃工具。 

(二)根据工具痕迹形成的机理、方式推断工的种类

1、推断撬压工具

1)推断工具接触部位的形状

主要是根据撬压工具所产生的痕迹特点和规律进行分析。

撬压痕迹的特点和规律:

一次撬压在支、重两处痕迹,即成对出现,方向相反,在支、重点痕迹反映同一工具两个不同部位或不同侧面的形状。

依据上述特点和规律,推断工具接触部位的形态时:首先寻找每次撬压出现的一对痕迹,然后联系起来分析尤其是支、重点痕迹的形态和距离。回顾一字型螺丝刀撬压痕迹:头部梯形压痕,杆部的一个弧形压痕。

不同的撬压类型,出现成对痕迹的情况不同:

拆离撬压:是将客体分离成两个部分,工具多为杆状。成对的撬压痕迹分别留在两个分离部位上,多在客体的某一部位的周边或棱角上出现。

② 扩缝撬压

工具前端多为扁、平型。痕迹成对出现在被破坏物体缝隙内两侧,一般距离较近,多反映工具端部两个侧面或工具边楞的形状。

如:匕首类,端部为尖状,杆部为直线形。

    剪刀类,端部为尖状,杆部为剪轴,其压痕呈环形或圆形。

③ 扭转撬压

多为杆状工具,且留痕多为杆部留痕,成对痕迹多出现在物体被扭动部位的两侧,常反映出工具杆部的两个侧面形状。

如:圆杆撬压为圆形、椭圆形;方杆为条形;角钢撬压为条形。

④ 夹持撬压

多为具有夹持功能的钳具,成对痕迹出现在被夹持物的两个侧面。痕迹多反映夹持部位的结构、夹持面的宽窄、是否有齿纹、齿纹的粗细、大小、间隔等。有时候偶尔可能会出现手握端痕迹。

2)推断工具断离部位的形状

如果现场有分离遗留物,那么要推断工具断离部位的形状。

撬压痕迹中,断离物体常常出现在工具支、重点部位形成的痕迹中或周围。多是撬压时,从工具的角、边缘突出或应力集中部位上分离、脱落下来的块、片。

推断方法:

认真观察残留物,找出断裂面,断裂面的茬口新,往往不光滑,有时出现唇裂现象。

 观察残留物的形状,看残留物的棱、角、边,再大体确定各棱、角、边构成的形状与所夹角度,然后勾画出图形,沿图形边缘画出引申线,从而分析确定工具断离部位的形状。

还应注意观察断离体上有无明显的加工花纹。

3)推断工具的结构

根据不同的撬压类型,结合痕迹的形状,推断工具的结构。

如:扩缝撬压多用尖扁圆头工具

   夹持撬压多用对称咬合工具

   扭转撬压多用一定长度的棒状工具

4)推断工具的规格尺寸与形状

撬压痕迹一般可以反映出工具接触部位的形状、粗细。

① 分析圆形工具直径

法一几何作图法:在圆弧上画两条弦,做弦的平分线,两平分线的交点为圆心,测量圆心至弧的距离可得出半径。

法二解析法:在圆弧上画出一条弦,测出弦长S,弦高h,则工具的直径为:h+S²/4h。

② 分析工具的长度

其一,按照测出的局部尺寸查表。

很多工具都是工厂按照图纸生产出来的,有一定的国家标准。长度不同的工具,其头部的宽度以及杆部的直径等都是不同的,即长度与宽度成对应性。如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一字形螺丝刀类工具,其刀口的宽度与杆部的直径是相同的,而且刀口宽度与螺丝刀的长度相对应。

其二,根据支、重点位置推断工具的长短。

一般测出支重点的距离可以大致估算工具的长度(大于2倍的距离)这个结果,只是一个估算结果,数值上的偏差有时候会很大。支点重点间距大,且承受体变形显示受到撬压力较大,则工具长。

2、推断打击工具

1)推断工具接触部位的形状

打击痕迹属于凹陷状痕迹,直接反映工具接触部位的外形。根据痕迹的痕底的形态及痕止缘、边角、弧度特征,结合痕迹附着物、分离物情况,首先判断形痕工具是锤斧类、棍棒类或砖石类工具。

① 分析圆形工具的直径

如是棍棒类,打击工具的边数直径参照撬压痕迹中的计算方法。

② 多边形工具种类的判断

垂直打击时能够很好的反应工具的边数,倾斜打击时,会在客体上留下不完整、局部的工具打击面痕迹。

多边形工具痕迹中,测量两相邻的夹角,则该工具的边数n为:     n=360°/180°-a

【正多边形的内角和为(n2×180°,等边多角形na=n2×180°】

   2)将同一工具不同部位的关联痕迹综合分析判断

有时候打击痕迹,由于犯罪空间狭小,工具不同工作面会在现场不同部位出现痕迹。如轿车内的打击。可能在车顶、车门处留痕,将这些痕迹综合考虑,即可推断工具的全貌。比如羊角锤。

3)分析工具分离物和脱落物

木质棍棒、砖头、石块由于自身强度低、打击时可能断裂、碎离,有些工具上的油漆、金属微粒等附着在客体上,勘验时应注意收取上述分离物、脱落物,观察痕迹表面的颜色、形态,结合打击痕迹形态综合进行分析。

4)观察分析痕底花纹图案

“棒打中空”,能清楚的反映棍棒等工具的边缘轮廓,以及棒体上的条纹、疙瘩等花纹图案。

3、推断擦划工具

任何满足形成擦划痕迹条件的工具都能形成擦划痕迹,而且不同工具形成的擦划线条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因此,仅仅根据擦划痕迹并不能推断擦划工具的种类,需要结合其他因素、条件综合考虑。

1)结合其他痕迹推断工具的种类

例如:伴随撬压痕迹形成的擦痕,利用支重点痕迹的位置、距离可大体推断工具的长度,利用支重点形状推断工具接触部位的形状。

根据擦划线条的粗细分析工具表面光滑程度或锋利程度等。

2)结合现场客观条件推断工具种类

现场形成擦痕的客观条件:留有痕迹的物体与周围物体的位置高低、距离、缝隙宽窄,物体本身的形状、大小、硬度、表面结构,这对作案人在作案过程中的行为总有一定的限制。

如:撬拨抽屉嵌入锁的锁闩形成的擦痕,抽屉缝隙小,工具应小于缝隙,

3)结合附着物、遗留物推断工具的种类

4)通过实验推断工具种类

为了证实上述推断工具种类的可靠程度,或一时难于确定工具的种类时,常根据初步分析判断结果,用新旧程度、结构特点相似的工具,在同样条件下进行试验。

推断剪切工具、刺切工具和割削工具在根据工具痕迹的形态结构推断中详细介绍。

三、分析、揭露伪造现场

伪造现场实际上就是作案人伪造一个作案过程,其目的是为了逃避打击,常用的手法就是利用各种工具制造作案假象,以此达到转移侦查视线或嫁祸于人。

但是一般情况下,一个正常的案件现场上的工具痕迹自然、新鲜,符合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而伪造现场上的工具痕迹常常违背这一规律,也就是说,伪造现场的痕迹中包含的信息与案件表面现象不相吻合得矛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具痕迹形成先与后的矛盾

工具痕迹形成先与后的矛盾,是指现场工具痕迹遗留违背作案过程的自然规律,应该先留下的痕迹却出现在其他痕迹之后。

先与后的矛盾,在伪造现场上时常可以发现,这是因为工具留痕时间先后不同,可以通过痕迹中的细小差异反映出来,作案人在伪造现场时,虽然经过充分考虑,也会出现一些疏漏难考虑周全。

总结:先后顺序的反映:

1、看痕迹形态完整性

      内部痕迹完整,外部痕迹不完整

2、看附着物的转移

     量的多少、颜色深浅的变化

     工具临时粘附物的转移。

(二)工具痕迹的有与无的矛盾

工具痕迹有与无的矛盾,是指现场勘查时,按照正常的作案规律,应当出现工具痕迹的地方找不到相关的痕迹,不应该出现的地方却出现了工具痕迹,这就是工具痕迹有与无的矛盾。

(三)工具痕迹轻与重的矛盾

工具痕迹轻与重的矛盾,是指伪造现场上的痕迹反映的作用力的大小与案件实际需要之间出现矛盾。

(四)工具痕迹大与小的矛盾

工具痕迹大与小的矛盾是指痕迹尺寸大小与作案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

在伪造现场,作案人通过工具痕迹伪造出入口,或在承痕体上打洞,伪装从洞中拿取目的物等方式来转移侦查视线。但是作案人在伪造现场时没有注意到制造工具痕迹大小能否完成这个动作,或者通过洞口完成这个动作是否会出现新的变化。

(五)工具痕迹新与旧的矛盾

指现场工具痕迹遗留时间与实际案发时间不相吻合的矛盾。

新鲜的痕迹:表面较为鲜亮,灰尘沉积较少或者没有,金属客体表面氧化程度较轻或者没有。工具痕迹新旧的分析主要是依据人的感官和经验,如果现场工具痕迹明显为陈旧,与当事人陈述的案发时间不相符合,反映工具痕迹新旧的矛盾。

(六)工具痕迹内与外的矛盾

是指根据现场痕迹所表现的作案过程,本应该出现在现场外部的工具痕迹却出现在现场内部,或者作用力应该由外向内的工具痕迹却显示作用力方向由内向外的矛盾。

现场上出现内与外的矛盾的情况:

1、现场破碎玻璃痕迹与力的作用方向

其一、根据破碎玻璃散落的方向

其二、玻璃破碎后在断面上形成的弓形纹,向受力方向一侧汇聚。

有残余玻璃,可以分析;没有的话根据地面上玻璃两面的附着物分析里外面,然后再根据裂纹判断。

2、现场钻孔痕迹与力的方向

钻头进入方向,钻孔壁上的线条是顺时针。逆时针是出口侧,而且进口周围可能会有跳钻痕迹。

3、撬压、砍劈痕迹与力的作用方向

撬压砍劈动作具有明显的方向性,根据痕迹模拟撬压砍劈动作或者根据擦划线条的走向,都易于分析力的方向。

4、入口蹭擦现象

在工具形成的洞口附近,入口一侧有分离物堆积,洞口曾擦痕迹和出口一侧曾擦痕迹形态分布也不同,容易辨认。

四、利用工具痕迹串并案

串并案件主要是通过案件中的共性,进行分析这些案件是否相关联的。尤其是在多发性、连续性、跨区域流窜(cuan)案件以及职业惯犯作案中,犯罪人由于受心理定势的影响,其犯罪行为所呈现的征象往往具有很多共同点,主要有:

1、案件的性质相同或相似

如系列入室盗窃案件、系列抢劫杀害出租(zu)车司机案件等。

2、案发时间具有某种规律性

同一个人或同一伙人所为的案件中,作案时间的选择往往出现一定的规律性。

3、发案地点及其周围环境相同或相似

4、作案的方法手段过程相似或相同。

5、作案的目标相似.

6、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特征相同或相似。

现场访问事主、被害人的回忆和辨认,监控中的人影等。

7、现场所遗留痕迹物证相同或相似。

工具痕迹在串并案件中的应用:

(一)根据工具及其痕迹的一致性串并案件

1、工具痕迹与工具痕迹的串并

通过对不同案件现场上发现的工具痕迹进行比较,从痕迹形态大小、表面的纹路结构,同一工具不同部位痕迹反映的工具结构关系进行分析、判断是否某种工具所留。

2、工具与工具痕迹的串并

就是在一个现场上发现的工具,与另一个现场上发现的工具痕迹进行比较,确定这些工具痕迹的特征与该工具特征是否类似,甚至同一,如同一,即可串并案件,但是只是种类相同仍需结合其他信息综合判断。

此外,多个现场上工具中的微量附着物也可以分析判断串并案件。

(二)、利用作案习惯一致性串并案件

1、从选用工具看动作习惯

如:对门锁的破坏,不同的作案人由于经验、技能条件、习惯不同,选用的工具不同。如:拉码器破坏保险柜。

2、从破坏手段看动作习惯

如:保险柜的开启,撬杠撬保险柜门、破坏保险柜门锁、拆卸保险柜门、在保险柜门上挖洞,用电动或火焰切割工具切割等

作案人的作用方式与作案人的经验技能有着直接关系,会在不同的现场上相同的对象上反复使用,从而在现场上反应相应的动作习惯是一致的。

3、从破坏的对象上看习惯

比如入室盗窃:翻窗入室,有的撬门、有的挖墙打洞;有的偷盗专门针对保险柜,有的以容易得手的办公桌、柜下手,有的大小通吃,有的针对电动车,有的针对自行车。

4、从破坏的部位看习惯

破坏的部位选择很准确或很巧妙,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掌握相关技能、技巧的作案人,在相同对象、相同部位用相同的方法,留下相同的痕迹,具有很强的规律性。

5、从工具搭配上看习惯

作案人有时对一个不太容易的破坏对象,仅仅采用一种工具无法达到目的,这就需要同时采用多种工具实施破坏,但有的人在使用工具先后的顺序上、搭配方法上都具有很强的规律性。

五、分析作案人的特点

(一)分析作案人的职业特点

分析作案人的职业特点,其目的是为了侦查提供查找范围。

1、从使用工具的熟练程度分析职业特点

2、从选择破坏部位的准确性分析职业特点

3、从选用手段的有效性分析

4、从选用工具分析职业特点

5、从工具痕迹附着物中分析职业特点。

(二)分析 “左手”习惯

1、通过撬压痕迹分析

 折离撬压 

 工具伸展方向向右侧倾斜、支点压痕呈左高右低为左手撬压。扭转撬压:

 看方向性,顺时针扭转为右手,逆时针扭转为左手 

2、通过打击痕迹分析

比如左手打击水平面物体,左手往往出现:左深右浅,而右手右深左浅。

3、通过砍劈痕迹分析

砍劈痕迹基本与打击痕迹动作一致,但是如果是锋利的刀刃形成擦划线条时,走向不一样。

4、通过锉痕分析

右手:锉向左前方运动,形成左倾斜线条。左手:右倾斜线条。

(三)分析作案人的个体特征

1、身高对工具痕迹的影响

个高的撬压、打击、砍、锯、锉的留痕部位相对较高,个子矮的人留痕较低。

2、体力对痕迹的影响

1)根据痕迹的深浅:体力强的人,产生较大的作用力,较深的痕迹。

2)根据使用工具的种类、效率分析

体力强的人,作案时可以使用较为坚实牢固、较为笨重的工具,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一般人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工作。

3)根据承痕体变动的情况分析

体力强的人作案时,具有更多的选择,在现场难以完成的情况下,可以将笨重的目标物移到其他地方实施破坏或者一次可以将更多的、更重的物品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