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检验

王向阳、李磊、左琦、朱家成、黄小波、孟利 、马龙飞

目录

  • 1 痕迹检验的基础知识
    • 1.1 痕迹与痕迹检验
    • 1.2 痕迹检验的基础理论
    • 1.3 痕迹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 1.4 课件
  • 2 手印检验
    • 2.1 手指、掌面皮肤花纹的特征
      • 2.1.1 课件
    • 2.2 现场手印的勘查
    • 2.3 潜在手印的显现与增强技术
    • 2.4 现场手印的分析
    • 2.5 手印鉴定
      • 2.5.1 手印鉴定意见书样本
  • 3 足迹检验
    • 3.1 赤足结构特征
    • 3.2 鞋、袜痕迹特征
    • 3.3 行走运动步法特征
    • 3.4 现场足迹勘查
    • 3.5 现场足迹的分析
    • 3.6 足迹鉴定
  • 4 工具痕迹检验
    • 4.1 现场常见工具及其痕迹特征
      • 4.1.1 实训
    • 4.2 现场工具痕迹的勘查与提取
    • 4.3 工具痕迹的分析与利用
    • 4.4 工具痕迹的检验鉴定
  • 5 枪弹痕迹检验
    • 5.1 枪弹
    • 5.2 枪械
    • 5.3 课件
    • 5.4 射击弹头和弹壳上的痕迹
      • 5.4.1 课件
    • 5.5 枪击案件现场的勘查与检验
      • 5.5.1 课件
    • 5.6 枪弹痕迹检验鉴定
  • 6 其他痕迹检验
    • 6.1 牙齿和唇纹痕迹检验
    • 6.2 整体分离痕迹检验
痕迹与痕迹检验

      一、痕迹

(一)痕迹的含义

痕迹,是指曾经存在于某一时空中的事物或现象,是一切事物运动所遗留的映像或迹象。

犯罪痕迹:犯罪行为所遗留下来的各种迹象和信息。它包括广义犯罪痕迹和狭义犯罪痕迹。

广义犯罪痕迹:犯罪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变化而遗留的各种迹象或信息。

狭义犯罪痕迹:作案人在实施犯罪活动中,一客体在力的作用下接触另一客体时形成并保留的迹象。

(二)痕迹的特点

痕迹具有客观反映性、相对稳定性、特定性和关联性的特点

(二)痕迹形成

1.痕迹形成的机理

造痕体与承痕体在力的作用下相互接触,使承痕体的组织结构或表面形态发生相应变化,反映并保留造痕体接触部位的形象,即形成痕迹。


2.痕迹形成的因素

痕迹形成有三个主要因素,即造痕体、承痕体和作用力,三者缺一不可。平面痕迹的形成还需要介质参与。

(1)造痕体:指留下痕迹的人、物和动物,是痕迹的创造者。造痕体具有一定的形状、体积、硬度,能把自身的结构形态特征和功能形态特征遗留在承痕体上。

(2)承痕体:指保留痕迹的客体,是痕迹的保存者。能把造痕体与之接触部位的形象特征,包括外表结构形态和动作习惯痕迹保留并反映出来。承痕体具有吸附性、渗透性、硬度、可塑性。

(3)作用力,使造痕体与承痕体接触时相互作用的动力。由于力的大小、方向、作用点的不同,痕迹的反映形象也不同。

(4)介质:造痕体表面附着的介质转移到承痕体上形成加层平面痕迹;承痕体表面粘附的介质转移到造痕体上形成减层平面痕迹。

(三)痕迹的分类

1.按造痕体的类型分类:人体痕迹,物体痕迹,动物痕迹。

2.按痕迹形态分类:立体痕迹,平面痕迹。平面痕迹中又分减层平面痕迹和加层平面痕迹。加层平面痕迹,依据加层物的色调分为有色加层平面痕迹和无色加层平面痕迹。

3.按造痕体与承痕体分类:形象痕迹,即造痕体外表结构形态在承痕体上所留的迹象;动作习惯痕迹,即痕迹中反映出的动作习惯痕迹;整体分离痕迹,即某一完整客体被分离成若干部分,被分离的各部分在分离缘和分离面处能互为衔接吻合的痕迹。

【思考】下面视频是某抢劫案件发生后的现场录像,在该案件现场上有哪些痕迹物证?

  二、痕迹检验

(一)痕迹检验的概念

简称痕检,是指具有相关知识的人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运用痕迹检验学的理论方法及相关学科知识对案件中的痕迹进行检验确定痕迹与案件的事实,确定痕迹和一定的人和物的关系的一种技术手段与司法工作。

(二)痕迹检验的对象

痕迹检验主要是对与犯罪事件有关的人或物留下的反映形像所进行的勘验和鉴定。所以其对象主要是与犯罪事件有关的人或物留下各种物证形象痕迹。

1.手印检验 

手印痕迹泛指手指和手掌皮肤花纹留下的反映形像,包括指印和掌印,是犯罪现场上常见的痕迹之一。现场上发现的手印,可以作为判断犯罪人数,罪犯活动情况和犯罪人个人特点的依据。手指第一指节骨皮肤表面乳突线按一定的规则组成弓型纹、箕型纹、斗型纹三大类型的花纹﹔乳突线本身又有小桥、小眼、小勾、小点、分叉、结合、小棒、起点、终点等细节特征。各种花纹类型和纹线的细节特征,构成了指纹的特定性,不仅人人不同,而且指指相异。这不仅有生理学上的理论根据,而且已被近百年指纹工作实践所证实。应用指纹作为个人人身识别的依据,准确可靠。因此,国外有的学者称指纹为“证据之首”。 

 2.足迹检验 

足迹泛指人脚在地面或某种物体上留下的踩踏痕迹,包括赤足迹和穿鞋、穿袜足迹。足迹中反映的脚掌或鞋底、袜底的外表结构特征,是对留下足迹的人或其鞋、袜进行同一认定的依据。人的脚长约为身长的七分之一,根据足迹的长度和宽度,可大致判断人的身高。成趟足迹中的步法特征,如步长、步宽、步角是行走运动习惯的反映。可据以判断犯罪人的年龄阶段、性别、身高、体态和行走姿势。利用足迹还可进行步法追踪。

 3.工具痕迹检验 

工具痕迹泛指罪犯在犯罪活动中使用各种器械所留下的痕迹,可分为打击痕迹、撬压痕迹、擦划痕迹、剪切痕迹、锯锉痕迹和钻刺痕迹等。其中,有静态与动态两种痕迹类型。工具痕迹能反映工具的种类特征和特定特征,可供分析犯罪手段、工具种类和罪犯的某些职业特点,还可进行痕迹是否某一嫌疑工具所形成的同一认定。

 4.枪弹痕迹检验

枪弹痕迹泛指弹头、弹壳、弹孔、着弹点、附着物及枪支发射后的各种特有痕迹。根据弹痕和火药痕迹可以判断射击的距离和方向。根据弹头、弹壳痕迹可以判断枪支种类和认定发射的枪支。根据射击痕迹、弹头、弹壳分布的位置,可以判断罪犯在作案现场的活动情况。通过对枪弹痕迹的检验鉴定,可以判断发射枪支的种类,认定发射枪支;还可以判断作案人的射击距离、射击角度、射击顺序,确定案件的性质,为侦查提供方向。

5.特殊痕迹检验

牙齿痕迹是指人牙在物体上的咬合痕迹。可能留在某些食品上,也可能留在人体上。成年人正常的牙齿是32颗,其中切牙8颗、尖牙4颗、双尖牙8颗、磨牙12颗。上下颌左右对称,排列呈弓形,称齿弓。各齿的形状、大小、齿向、距离以及齿弓的曲度和形状都有其特征,能在痕迹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反映。牙齿痕迹特征可以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条件良好时,也可根据牙痕进行人身同一认定。 

(2)车辆痕迹检验 

车辆痕迹是指罪犯在犯罪活动中使用或盗窃车辆留下的行车痕迹。主要是车轮痕迹,有时还有车辆其他部分的痕迹,如号码牌、保险杠、挡泥板等痕迹。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判断车辆行驶的方向,确定车辆的种类,还可以认定痕迹是否某一嫌疑车辆所遗留。

(3)断离痕迹检验 

断离痕迹是指单体物因受外力作用被分成若干部分,形成断裂线或断裂面形态。它是痕迹检验中一类特殊的痕迹。断离痕迹分为断裂痕迹与分离痕迹。例如,断裂的刀尖、撕下的布片就有断裂痕迹。这种痕迹呈现的种种断裂特征,反映出两个断裂部分之间的关系,可据以认定两个断裂部分是否原为同一个单体物。合体物在外力作用下,分离成若干部分,形成分离线或分离面,称为分离痕迹。例如,仪器上零件被盗窃,就出现分离痕迹。

(三)痕迹检验的任务

1.寻找显现痕迹

 2.固定提取痕迹

 3.痕迹分析

 4.收集嫌疑人的痕迹样本

 5.痕迹的检验鉴定

 6.痕迹档案的管理

(四)痕迹检验的作用

1.为确定案件的真伪与分析案件性质提供可靠的材料。

2.缩小侦查范围,为侦查提供方向和线索。

3.为查缉作案人提供有效的手段。

4.为发现、记录、提取、固定痕迹物证提供技术方法。

5.为案件的终结、起诉、审判提供重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