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学

周康

目录

  • 1 编辑学基础
    • 1.1 第一节 编辑学的概念体系
    • 1.2 第二节 编辑学的理论基础知识
    • 1.3 第三节 学习编辑学的补充
  • 2 编辑须知
    • 2.1 第一节 出版系统
    • 2.2 第二节 出版社架构
  • 3 编辑技能与职业素养
    • 3.1 传统编辑技能
    • 3.2 新媒体编辑技能
    • 3.3 编辑工作呈现
    • 3.4 编辑职业素养体系
  • 4 编辑操作
    • 4.1 审稿
    • 4.2 编辑加工
    • 4.3 图书整体设计(一)
      • 4.3.1 图书整体设计(二)
    • 4.4 发稿、印制等内容
    • 4.5 编后工作
  • 5 编辑成长
    • 5.1 编辑的教育、培训、职业成长
编辑加工

审稿到底是在审什么?


出版物禁载规定(《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其他内容禁止范围

《出版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出版物的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报纸、期刊发表的作品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有关出版单位更正或者答辩,有关出版单位应当在其近期出版的报纸、期刊上予以发表;拒绝发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在版编目数据,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出版物的规格、开本、版式、装帧、校对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出版物的质量。

出版物使用语言文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

重大选题备案制相关内容

中国出版行政管理制度之一。要点是:对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会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产生重大影响的选题,出版单位须将选题名称、稿件内容随同备案申请报告先送交本单位的主管机构或所在地中共党委宣传部审核,再提交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根据备案答复,安排出版或取消选题。未经备案而出版属于重大选题范围的出版物,出版单位将受到行政处罚。重大选题的具体范围,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布,并适时调整。

细则


重大选题,是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内容,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具体包括:

(一)有关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文献选题;

(二)有关党和国家曾任和现任主要领导人的著作、文章以及有关其生活和工作情况的选题;

(三)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选题;

(四)集中介绍政府机构设置和党政领导干部情况的选题;

(五)涉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选题;

(六)涉及我国国防建设及我军各个历史时期的战役、战斗、工作、生活和重要人物的选题;

(七)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选题;

(八)涉及中共党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选题;

(九)涉及国民党上层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

(十)涉及前苏联、东欧以及其他兄弟党和国家重大事件和主要领导人的选题;

(十一)涉及中国国界的各类地图选题;

(十二)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图书的选题;

(十三)大型古籍白话今译的选题(指500万字以及500万字以上的项目);

(十四)引进版动画读物的选题;

(十五)以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等为内容的各类“名录”的选题;

前款所列重大选题的范围,新闻出版署将根据情况适时予以调整并另行公布。














马静老师讲座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