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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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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考研真题
知识点一:事物的联系和发展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普遍联系引起事物的运动发展。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和总特征。
(一)事物的普遍联系
恩格斯在谈到事物普遍联系的“辩证图景”时指出,“当我们通过思维来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具有一系列特点:
首先,联系具有客观性。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在与其他事物的联系之中存在的,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从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出发去认识事物。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的观点上坚持了唯物论。
其次,联系具有普遍性。联系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其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其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联系之中。其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交互作用之中。实践作为人的生命活动和社会存在的形式,实质上是人类所特有的联系形式,即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社会中人与人的一切现实联系的基本方式和途径,这已为人类的实践经验和科学发展所证明。任何事物都是统一的联系之网上的一个网结,并通过这个联系之网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需要指出的是,事物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是通过中间性的联系和过渡性环节而实现的。
再次,联系具有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也是多样的。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有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
最后,联系具有条件性。条件是对事物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对条件要唯物辩证地去看待。其一,条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具有支持或制约作用。有利条件支持和促进事物的发展和人的活动,不利条件制约和阻碍事物的发展和人的活动。其二,条件是可以改变的。人在条件面前并非消极无为,经过努力,可以化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推动事物的发展。其三,改变和创造条件不是任意的。必须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强行去改变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否则就是揠苗助长。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唯物辩证法的条件论,就必须反对唯心主义的无条件论和唯条件论。既善于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又善于化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这才是科学的态度。
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二)事物的变化发展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使事物原有的状态和性质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地球和太阳的相互作用构成地球绕太阳的运动,并引起地球上事物和现象的变化,比如昼夜交替、四季更迭等。一定形式的运动都意味着一定的变化:最简单的机械运动会引起物体位置的变化,物理运动是物质分子状态的变化,化学运动是物质化学成分及其结构的变化,生物运动是生物机体的变化,社会运动会引起社会有机体的变化等。
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这是因为:第一,就新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之所以新,是因为有新的要素、结构和功能,它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旧事物之所以旧,是因为它的各种要素和功能已经不适应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变化,走向灭亡就成为不可避免的。第二,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适应新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这也正是新事物在本质上优越于旧事物、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原因所在。在社会历史领域,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尤其在社会急剧变革时期,新事物战胜旧事物表现得特别明显。把握这一规律,对于我们在现代化进程中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蹄疾步稳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事物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事物发展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事物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广延性的交替;从内容上看,是事物在运动形式、形态、结构、功能和关系上的更新。
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一个过程。从原始社会发展到奴隶社会,再从奴隶社会发展到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有的国家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表现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总趋势。社会主义社会本身也是不断发展的,从较低的发展阶段到更高的发展阶段,从不成熟到更加成熟,并在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从我国的现实看,我们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过程中,我们也在不断向前迈进。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和更加成熟,我们将会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
知识点二: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因此,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自觉坚持和正确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是十分重要的。
知识点三: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由于矛盾的性质不同,矛盾的斗争形式也不同,对于多种多样的斗争形式,可以分为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两种基本形式。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辅相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同一性通过斗争性来体现。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第二,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事物之所以能够转化,是由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具有相互贯通的关系。事物的发展方向、趋势不是随意的,而是有规律地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识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第一,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竞长争髙、此消彼长,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第二,矛盾双方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力量。矛盾双方的相互排斥和否定促使旧的矛盾统一体破裂,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旧事物发展为新事物。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结合,共同发生作用,但在不同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的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方面,而在另外的条件下,矛盾的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方面。
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指导实践,还要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的过程和结果。
知识点四: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相互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我们所熟悉的“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就是对矛盾的普遍性的形象表述。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了事物的不同性质。只有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并采取正确的方法和措施去解决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事物是由多种矛盾构成的。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次要作用的矛盾。不仅如此,在每一对矛盾中,有一方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一方的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把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两点论”是指在分析事物的矛盾时,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而且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不仅要看到矛盾体系中存在着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且要看到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重点论”是指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地看,又要看主流、大势、发展趋势。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不懂得它,就不能真正掌握唯物辩证法。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再由认识一般到认识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新的胜利。
知识点五: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量变质变规律
事物的矛盾运动表现为量变与质变及其相互转化。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两种基本状态和形式。量变与质变的相互作用、相互转化构成了量变质变规律。
事物包括质、量、度三方面的规定性。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事物的量和质是统一的,量和质的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超出度的范围,此物就转化为他物。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原则。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构成了事物的发展过程。量变质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二)否定之否定规律
质变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表明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的方面与否定的方面,由于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当否定的方面上升至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会由肯定走向对自身的否定,再由否定进一步走向更高阶段的肯定,即否定之否定。事物自己发展自己的完整过程构成了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内部都存在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是: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事物的辩证发展过程经过肯定一否定一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根本解决。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仿佛是向原来出发点的“回复”,但这是在更高阶段的“回复”。事物的发展呈现出周期性,不同周期的交替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是质变,都把事物推进到新阶段;每一个周期都是开放的,前一个周期的终点是下一个周期的起点,不存在不被否定的终点。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有暂时的停顿甚至是倒退,但是,曲折性终将为事物的发展开辟道路。这表明,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于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办事,就要求我们树立辩证的否定观,反对形而上学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而要对事物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使实践活动符合事物自我否定的辩证本性。同时,又要求我们正确看待事物发展的过程,既要看到道路的曲折,更要看到前途的光明。
联系和发展是通过一系列基本环节得以实现的。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现实与可能构成了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1)内容与形式
内容与形式是从构成要素和表现方式上反映事物的一对基本范畴。内容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形式指把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一方面,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对形式具有决定作用。有什么样的内容,就有什么样的形式;内容发生了变化,其形式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另一方面,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适合内容的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不适合内容的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表明,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使得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中,同一内容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体现。
内容与形式的矛盾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从最初的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随着矛盾的解决,再到新的基本适合。在我们的认识和实践中,要根据内容决定形式的原理,注重事物的内容,反对忽视内容、夸大形式作用的形式主义;又要积极利用合适的形式去促进内容的发展,不能忽视形式对内容的能动促进作用。
(2)本质与现象
本质与现象是揭示事物内在联系和外在表现的一对范畴。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的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现象可以区分为真象和假象。
本质与现象是相互区别的。本质是一般的、普遍的,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多变易逝的;本质深藏于事物的内部,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而现象则是表面、外显的,可以直接为人的感官所感知。
本质与现象又是相互依存的。本质决定现象,本质总是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自己的存在;现象表现本质,现象的存在和变化归根到底依赖于本质。本质与现象的相互依存表明: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和不表现本质的现象都是不存在的。
正确把握本质和现象的关系对于我们的认识活动和科学研究具有重要作用。科学的任务就在于准确辨别真象和假象,透过现象把握本质,为此需要掌握大量的现象,进而通过技术手段和理论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不断深化对事物的认识。
(3)原因与结果
原因与结果是揭示事物引起和被引起关系的一对范畴。在事物的普遍联系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原因与结果是相互区别的。在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如果“倒因为果”或者“倒果为因”,就会歪曲事实,得出荒谬的结论。
原因与结果是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在事物因果联系的长链中,任何原因都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没有“无果之因”;任何结果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没有“无因之果”;一种现象在一种联系中是原因,在另一种联系中则是结果,反之亦然。
原因与结果的辩证关系能够指导我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只有全面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我们才能通过自觉的努力,消除不利的原因,使因果关系运动朝着有利于人的发展的方向运行,从而达到我们所需要的结果。
(4)必然与偶然
必然与偶然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和衰亡过程中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必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确定不移的趋势,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不可避免性。偶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事物的发展既包含着必然的方面,也包含着偶然的方面。
必然与偶然相互依存。一方面,没有脱离偶然的必然。现实事物的发展,不通过偶然而只表现为纯粹必然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必然总是伴随着偶然,必然要通过偶然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另一方面,没有脱离必然的偶然。在似乎是偶然起支配作用的地方,实际上是必然起着决定性作用,并制约着偶然的作用形式及其变化。
必然与偶然相互转化。相对于某一过程来说是必然的东西,对另一过程就可能成为偶然的东西,反之亦然。在事物的产生、发展和衰亡的过程中,包含有必然性因素和偶然性因素的相互转化。比如在生物进化中,某个基因变异会导致新物种的产生,这是偶然转化为必然;旧物种的基本性状在新物种中表现为返祖现象,这是必然转化为偶然。
在我们的认识和实践中,必须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和发展趋势,并以此为依据制定我们的目标和计划,同时也要充分估计到各种偶然因素的作用,善于敏锐地识别和把握机遇,在实践中达到预期的目标。
(5)现实与可能
现实与可能是反映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关系的一对范畴。现实是指相互联系着的实际存在的事物的综合。可能是指包含在事物中、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现实与可能相互区别。可能不等于现实,现实已经不是可能。现实是当下的客观存在,标志着事物的当前状况;可能是事物潜在的趋势,标志着事物的发展方向。
现实与可能相互转化。一方面,现实蕴藏着未来的发展方向,会不断产生出新的可能;另一方面,可能包含着发展成为现实的因素和根据,一旦主客观条件成熟,可能就会转化为现实。发展就是现实与可能相互转化的过程。
在实践中正确把握现实与可能的辩证关系,既涉及对现实的评价,也涉及对未来的认识。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立足现实,对可能性作出全面的分析和预判;另一方面着眼长远,防止坏的可能变为现实,同时善于创造条件,促使好的可能获得实现。
知识点七: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规律。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所谓的客观辩证法是在整个自然界中起支配作用的,而所谓的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在自然界中到处发生作用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却是不同的。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形式,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物质世界本身的联系和发展。主观辩证法则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是同人类思维的自觉活动相联系的,是以概念为基础的辩证思维规律,是辩证法的科学体系。
知识点八:唯物辩证法是伟大的认识工具
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唯物辩证法是其核心内容。恩格斯曾经深刻地指出,唯物辩证法具有超越时空的特点。他认为,“自然科学家尽管可以采取他们所愿意采取的态度,他们还得受哲学的支配。问题只在于:他们是愿意受某种蹩脚的时髦哲学的支配,还是愿意受某种建立在通晓思维历史及其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形式的支配”。恩格斯这里讲的“理论思维形式”其实就是世界观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按其本质来说,具有批判的、革命的精神。恩格斯指出,在辩证哲学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它本身就是这个过程在思维着的头脑中的反映”。正是基于这种批判的、革命的精神,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在地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根本要求;反对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反对对一切已丧失生命力的事物采取妥协的态度,反对把自己的学说当成僵死的教条;坚持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论和辩证法是统一的。由于世界本来就是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物质世界,因此,当马克思主义唯物地解决世界的本原问题时,已经内在地包含了辩证法。同样的道理,当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时,也就内在地包含了唯物主义。
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规律、范畴和原理,都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要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客观实际,真正掌握规律,妥善应对和处理各种矛盾;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总之,按照唯物辩证法办事,就能达于应事而变、顺势而为,做到高瞻远瞩、运筹帷幄。
知识点九:矛盾分析方法是根本的认识方法
矛盾分析方法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方法论上的体现,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我们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毛泽东指出:“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的重要作用,是由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决定的。
矛盾分析方法包含广泛而深刻的内容。例如,把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都是矛盾分析方法的具体体现。在中国的传统哲学中,古代思想家用简明的语言表述过矛盾观的深刻内涵和意义,对我们掌握矛盾分析方法也是有启迪作用的。例如,“物生有两,相反相成”“一分为二,合二而一”“和而不同,执两用中”等。西周史伯有句名言:“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和”是指有差别的对立事物之间的和谐统一,“同”是指不包含差别的二者的绝对统一。史伯认为“和”是万物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因此他主张“尚和去同”。这些思想都体现出矛盾分析方法的重要意义。
矛盾分析方法的核心要求是善于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做到具体矛盾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进一步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方法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就要求我们不断强化问题意识,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认识和化解矛盾,尤其是优先解决主要矛盾作为打开局面的突破口,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习近平强调,改革要“扭住关键”,“突出问题导向”,体现了矛盾分析方法在改革和发展问题上的运用。
知识点十: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基础和原则,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辩证思维方法的深化和展开,二者的结合体现了人类思维方法在哲学与具体科学中的发展。
(一)辩证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
归纳与演绎是人类思维从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最常见的推理形式。归纳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性结论,是由个别性前提过渡到一般性结论的推理形式。演绎是从一般原理走向个别结论,是由一般性原则推导出个别结论的推理形式。归纳和演绎两种方法处于不可分割的联系之中。一方面,归纳和演绎互为前提。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为归纳提供理论依据,指明归纳的目的和方向。另一方面,归纳和演绎相互补充。归纳虽然能概括出同类事物的共性,但不能区分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不能摒弃片面性和表面性,所得结论还不是充分可靠的,因此,归纳必须靠演绎来补充和修正。演绎以事物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为基础,共性只大致地包含个性,因此,从共性出发不能揭示个别事物多方面的属性,要了解事物本身的多样性,就得进一步分析归纳。
和归纳与演绎相比,分析与综合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思维方法。所谓分析,就是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要素,以便分别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通过分析研究,从中找出构成这一认识对象的基础的部分、本质的方面。综合是同分析相对应的方法。综合通常被看作是在把整体分解为各个因素的基础上,再把各个因素组合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活动,但是综合绝不是把各部分、各组成因素机械地凑合起来或装配在一起,而是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本质的方面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分析与综合的实质,就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矛盾分析方法,是客观事物的辩证联系和发展过程在思维中的再现。分析与综合的关系也是辩证的,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只有把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对所认识的事物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认识过程。
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在思维活动中,抽象与具体是同分析与综合密切相关的思维方法。这一思维方法是通过从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达到对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在认识过程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具体,一种是感性的具体,另一种是思维的具体。所谓感性的具体,就是人的感觉器官所得到的生动而具体的知觉表象。感性的具体是人的认识的起点,为了实现从感性的具体到思维的具体的过渡,必须首先否定感性的具体。而对感性具体的否定就是抽象。抽象是通过分析把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区分开必然的、本质的方面和偶然的、现象的方面,从中抽取出各个必然的、本质的因素,以达到对具体事物的某一本质方面的认识。这就是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但是要真正达到对具体事物全面深刻的认识,还必须运用综合的方法,把对事物各方面的本质的认识联系起来,形成关于事物整体的统一的认识,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具体中再现出来。这就是从柚象上升到具体。这种具体认识是多样性的统一,是事物自身各方面的矛盾组成的对立统一的整体在思维中的再现。
对辩证思维而言,重要的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是一个以抽象为逻辑起点,通过各种形式的逻辑中介,达到以思维具体为逻辑终点的运行过程。这里重要的是把握好作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出发点的“抽象”。例如,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以商品——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抽象而普遍的规定作为逻辑起点,以从抽象到具体作为叙述方法的。列宁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萌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的总和中、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一般辩证法的阐述(以及研究)方法也应当如此”。这就是从抽象开始,通过逻辑中介展开矛盾,从而走向思维具体的方法。
抽象与具体的方法同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有内在关联。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同时就是以逻辑必然性再现对象的历史发展的过程,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内在要求。辩证思维中的历史范畴,一是指客观实在自身的历史,二是指反映客观实在的认识的历史。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是辩证统一的。辩证法认为,一方面,逻辑与历史是一致的,“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即历史的东西是逻辑的东西的基础,逻辑的东西则是历史的东西在思维中的再现,因此,逻辑的进程和历史的进程具有内在统一性。另一方面,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又包含着差异和对立。历史的东西总是包含有偶然因素、次要因素以及迂回曲折的细节,具体而生动。逻辑的东西则是“修正过”的历史的东西。通过对历史事实的加工改造,抛弃历史细节、抓住主流,抛弃偶然性、抓住必然性,抛弃偏差、抓住基本方向和基本线索,把握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因此,逻辑的东西能更深刻地反映历史。
(二)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产生了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一个巨大的方法群,包括控制方法、信息方法、系统方法、模型方法和理想化方法等。其中,控制方法是指通过分析和研究数据的分布,揭示规律性、寻找差异性,以便有效实施过程管理;信息方法是指把系统的运动过程看作信息传递和信息转换的过程,通过对信息流程的分析和处理,获得对某一复杂系统运动过程的规律性认识;系统方法是指以对系统的基本认识为依据,用以指导人们研究和处理科学技术问题;模型方法是指通过建构研究模型,以简化和理想化的形式去揭示原型的形态、特征和本质;理想化方法是指用与研究对象有差别的、便于处理的简化形式,代替研究对象进行研究。这些方法对科学研究均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有着方法论上的共同性,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一方面,辩证思维是现代科学思维的方法论前提,辩证思维方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贯穿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之中。现代科学思维方法要自觉地以辩证思维方法为指导,以创新自己的方法系统。另一方面,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又丰富了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从联系和发展的角度揭示事物的关系,侧重于人与世界的整体关系。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在确认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前提下,深入研究世界的某些关系。辩证思维方法应该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中汲取营养,以丰富自身的方法系统。
知识点十:学习唯物辩证法,不断增强思维能力
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思维方法,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增强
思维能力,特别是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历史思维能力、系统思维能力、
战略思维能力、底线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一)辩证思维能力
辩证思维能力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是科学思维能力的根本要求和集中体现,增强思维能力首先要提高辩证思维能力。
辩证思维能力具有丰富内涵,它是用批判的和革命的精神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用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范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用辩证思维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简单地说,就是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发现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把握本质、遵循规律、推动工作的能力。
提高辩证思维能力,要求我们客观地而不是主观地、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观察事物,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尤其要以问题为导向,善千正确分析矛盾,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克服极端化、片面化,善千运用辩证思维谋划事业发展。
提高辩证思维能力,要善于运用多种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并在这种综合运用中体现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辩证智慧。比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统一、顶层设计与摸石过河相统一、一般号召与分类指导相统一、全面推进与重点把握相统一等,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和政策,把各项工作做得有声有色,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集中体现了辩证思维能力的威力。
(二)历史思维能力
历史思维能力是辩证思维与历史眼光的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科学历史观的具体表现和实践运用,是以史为鉴、知古鉴今,善于运用历史眼光认识发展规律、把握前进方向、指导现实工作的能力。
历史、现实、未来是相通的,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未来的历史。历史思维能力的培养,能够使人正确理解和掌握历史知识,认识历史发展规律,进而对社会现实问题进行科学的观察与思考。培养并不断提高历史思维能力,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强调,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的教训更应引以为戒“,”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习近平关于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的论述,关于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关系的精辟阐释,关于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点,关于如何评价党的历史和历史人物的深刻论述等,都体现了深邃的历史思维,给我们以深刻的思想启迪。
提高历史思维能力,在鉴往知来中更好地走向未来,就要加强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的系统学习,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汲取祗硕前行的智慧与力量,不断提高我们的认识能力、精神境界和实践水平。提高历史思维能力,还要注重学习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史,厚植文化自信的历史底蕴。
(三)系统思维能力
系统思维能力就是从事物相互联系的各个方面及其结构和功能进行系统思考的能力,就是全面系统地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系统思维能力,就是要坚持系统观念,用系统思维的方法分析和处理问题。
系统是由许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并与周围环境发生关系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思维以确认事物的普遍有机联系为前提,进而具体把握事物的系统存在、系统联系与系统规律,遵循以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和风险性等为基本内容的思维原则,目的是从整体上把握事物并实现事物结构与功能的优化。系统观念是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观点的应有之义,从一定意义上说,普遍联系着的事物本身就是一个系统。恩格斯指出: “关于自然界所有过程都处在一种系统联系中的认识,推动科学到处从个别部分和整体上去证明这种系统联系。”坚持系统观念,就是要把事物放在普遍联系的系统中来把握,在系统与要素、要素与要素、结构与层次、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动态过程中把握事物,力求获得问题的最优解。
习近平明确指出: ”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 坚持系统观念,提高系统思维能力,要立足现实需要,加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根据新的实践需要,形成一系列新布局和新方略。从强调“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到要求“树立‘一盘棋’思想,把自身发展放到协同发展的大局之中“,再到提出“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强调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等,都是系统思维运用的光辉典范。
(四)战略思维能力.
战略思维能力强调思维的整体性、全局性、长期性,是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善千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的能力。
战略思维能力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一种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思维活动,事关社会发展的未来走向与整体谋划,旨在谋求长远的生存与发展。
我们党注重从整体上把握事物发展趋势和方向,体现出恢宏的战略思维。习近平指出: “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要树立大局意识,善千从大局看问题,放眼世界,放眼未来;善于观大势、谋大事,把握工作主动权;既有雷厉风行的作风,也有闲庭信步的定力。培养和提高战略思维能力,要求我们不断开阔视野,培养博大胸襟,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学会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观察和处理问题,透过纷繁复杂的表面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的规律,做到既抓住重点又统筹兼顾,既立足当前又放眼长远,既熟悉国情又把握世情,在原则性问题上坚定立场不动摇,在整体性、方向性抉择面前冷静观察、谨慎从事、谋定而后动。
(五)底线思维能力
所谓底线,就是不可逾越的界限,是事物发生质变的临界点。底线思维是我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根据我们的需要和客观的条件,划清并坚守底线,尽力化解风险,避免最坏结果,同时争取实现最大期望值的一种积极的思维。把握底线思维,就要“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
底线思维能力体现了我们对事物量变引起质变的"度”的深刻认识和自觉把握,也体现了对矛盾分析方法的自觉运用。习近平指出: “我们要坚持两点论',一分为二看问题,既要看到国际国内形势中有利的一面,也看到不利的一面,从坏处着想,做最充分的准备,争取较好的结果。”只有始终坚持和运用底线思维,才能有效化解风险挑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
坚持和运用好底线思维,培养和提高底线思维能力,一方面,要严守原则,不仅要划清底线,更要坚守底线,不能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比如不能突破主权的底线、法律的底线、清正廉洁的底线、民生保障的底线、环境保护的底线等。总之,要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 “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另一方面,要以积极的态度研判风险、防患未然,牢牢掌握战略主动权,坚定信心,以实际行动化解风险,变挑战为机遇,追求最佳结果。另外,坚持底线思维,要做到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不能安千现状、盲目乐观,不能囿于眼前、轻视长远,不能掩盖矛盾、回避问题,不能贪图享受、攀比阔气。" 要做好应付最坏局面的思想准备,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增强前瞻意识。
(六)创新思维能力
创新思维能力是对常规思维的突破,是破除迷信,超越陈规,善于因时制宜、知难而进、开拓创新的能力。
思维的发展与深化离不开创新。创新思维能力意味着不墨守成规,在求新、求变中创造性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当今世界,知识经济飞速发展,创新巳经成为社会进步的主导力最与重要源泉,只有善于开发和运用创新思维能力,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更好地回应和解决时代发展所提出的问题。
. 习近平指出,“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创新”,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生活从不眷顾因循守旧、满足现状者,从不等待不思进取、坐享其成者,而是将更多机遇留给善于和勇于创新的人。培养和提高创新思维能力,要求我们有敢为人先的锐气,打破迷信经验、迷信本本、迷信权威的惯性思维,摒弃不合时宜的旧观念,以思想认识的新飞跃打开工作的新局面。在不断提高创新思维能力的基础上,坚定不移贯彻包括创新发展理念在内的新发展理念,我们党一定能够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