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量变质变规律
事物包括质、量、度三方面的规定性。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事物的量和质是统一的,量和质的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超出度的范围,此物就转化为他物。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原则。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构成了事物的发展过程。量变质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一图了解

我们把以上内容梳理一遍:
量变质变规律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一方面,当事物的发展处在量变阶段时,要踏踏实实做好日常工作,为未来重大改变作准备;另一方面,当质变来临的时候,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抓住机遇,促成质变,使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其内在矛盾运动以自我否定的方式而实现的。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的方面与否定的方面,由于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当否定的方面上升至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会由肯定走向对自身的否定,再由否定进一步走向更高阶段的肯定,即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规律就是要揭示事物自已发展自己的完整过程及本质。
事物内部都存在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科学揭示了否定的深刻内涵。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自我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事物的辩证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要经历事物自我发展的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一否定一否定之否定”的有规律过程。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根本解决。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仿佛是向原来出发点的“回复",但这是在更高阶段的“回复"。事物的发展呈现出周期性,不同周期的交替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
一图了解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是质变,都把事物推进到新阶段;每一个周期都是开放的,前一个周期的终点是下一个周期的起点,不存在不被否定的终点。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有暂时的停顿甚至是倒退。这表明,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对千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办事,就要求我们树立辩证的否定观,反对形而上学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要对事物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使实践活动符合事物自我否定的辩证本性。同时,又要求我们正确看待事物发展的过程,既要看到道路的曲折,更要看到前途的光明。
思考:唯物辩证法是怎样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进行革命的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