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与预防

邵祖峰 尹晨 刘桥等

目录

  • 1 开篇的话:课程说明与学习方法
    • 1.1 课程说明与学习方法
    • 1.2 课程脉络知识框架与思维导图
    • 1.3 教学进度表与教学大纲
    • 1.4 章节教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国规划教材2015版编写》
    • 1.5 直播课堂 开篇序语
  • 2 绪论
    • 2.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概述
    • 2.2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管辖、主体资格
    • 2.3 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 2.4 yc-道路交通事故概述
    • 2.5 yc-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概述(程序)
  • 3 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与现场处置
    • 3.1 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与处警
    • 3.2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 3.3 yc-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与现场处置
  • 4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 4.1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概述课件
    • 4.2 交通事故现场现场勘查步骤与方法
    • 4.3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
    • 4.4 yc-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 5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和利用
    • 5.1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痕迹物证勘验概述课件
    • 5.2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
    • 5.3 道路交通事故微量物证
    • 5.4 道路交通事故物证检验与鉴定
    • 5.5 yc-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勘查
  • 6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照相与摄像
    • 6.1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照相
    • 6.2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摄像
    • 6.3 yc-事故现场照相
  • 7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
    • 7.1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概述课件
    • 7.2 现场定位
    • 7.3 现场丈量
    • 7.4 现场图的绘制
    • 7.5 yc-事故现场图绘制
  • 8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调查与审核
    • 8.1 道路交通事故询问与讯问 课件
    • 8.2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的审查与应用
    • 8.3 道路交通事故检验与鉴定
    • 8.4 yc-事故检验鉴定
  • 9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与复核
    • 9.1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概述课件
    • 9.2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与当事人责任
    • 9.3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程序与方法
    • 9.4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
    • 9.5 yc-事故认定与复核
  • 10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 10.1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概述
    • 10.2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计算方法
    • 10.3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
    • 10.4 yc-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 11 道路交通事故行政与刑事处罚
    • 11.1 道路交通事故法律责任概述课件
    • 11.2 道路交通事故行政处罚
    • 11.3 道路交通事故刑事处罚
    • 11.4 yc-事故法律责任
  • 12 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整理与统计分析
    • 12.1 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整理
    • 12.2 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
  • 13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特殊问题与前沿动态
    • 13.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特殊问题
    • 13.2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前沿动态
    • 13.3 yc-事故预防
  • 14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训
    • 14.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训方案一
    • 14.2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训方案二
  • 15 我的讲座与体会
    • 15.1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保护与安全
    • 15.2 交通事故处理与认定
    • 15.3 车辆保险事故查勘培训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痕迹物证勘验概述课件

课程导入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种类很多,需要逐个仔细发现、识别与提取,这里涉及诸多技术细节,要有一定的刑事技术科学基础,同事还有有一定的物证的相关法律规则意识,建议同学们好好看一看相关条文,试着回顾一下刑事科学技术所学的内容,万一忘了,可以通过本章的自学与实践逐步想起来。切记要抱着学习的心态,由此及彼,由表入里。

1. 证据有哪些种类,刑诉法、行政法、民诉法有何规定?区别在哪里?

2. 物证是什么,他与书证、言词证据、视听录像有何区别,行车记录仪的数据属于哪一类型?

3. 物证勘验的原则有哪些?

痕迹物证百科

所谓痕迹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表结构,物体增减、位置变动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痕迹。其属性是以其表面结构变化或形态改变而反应出的具体特征。其实,痕迹物证是为区分与文件物证、人身物证和物品物证等而出现的名词。

折叠编辑本段种类和形成

痕迹物证从宏观结构上可分为立体痕迹物证和平面痕迹物证,从造痕体不同可以分为人体痕迹物证(手印、足迹、唇纹、耳廓痕迹和牙齿痕迹等)、器械痕迹物证(工具痕迹、枪弹痕迹、车辆痕迹、纺织品痕迹和开破锁痕迹等)、动物痕迹。

由于各种痕迹物证的形态结构不同、形成痕迹物证的条件的不同,因而形成痕迹物证的因素也有区别。但是,主要是有造痕体、承痕体、作用力三个因素(平面痕迹还有中介质因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

折叠编辑本段作用

痕迹物证在现场勘查中的意义:

1.提供有关犯罪事实的信息;

2.提供作案方式的信息;

3.提供某人与犯罪现场之间联系的信息;

4.提供犯罪分子个人情况的信息。


一、什么是物证

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这些物品和痕迹包括作案的工具、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与物品,以及其他能够揭露和证明案件发生的物品和痕迹等等。物证在整个证据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可谓举足轻重。由于其客观性和直观性的特点,同各种言词证据相比,特别是同可变性较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相比,其证明力更强于各种言词证据。

二、物证包括哪些?

物证是“实物”或者“痕迹”,但在刑事诉讼中物证不应仅仅是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实物”或者“痕迹”本身。完整的物证应当包括三部分:

一是表明“实物”或者“痕迹”来源的部分,一般表现为“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

二是“实物”或者“痕迹”本身,也是核心部分;

三是表明“实物”或者“痕迹”去向的部分,一般表现为“发还物品清单”(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时返还)、“随案移送物品清单”、“移送它案物品清单”(是其它案件中的主要证据,移送它案)、“移交有关部门清单”(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如淫秽物品等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保存处理)等。

上述三个组成部分构成完整的物证。上述三个组成部分缺一不可,证据的来源如果缺少了,证据的关联系,就必然缺乏,其证明力,就让人怀疑:“实物”或者“痕迹”本身(或照片),更是不可缺乏,缺乏了必定影响证据的真实性,在实际操作中,该部分一般也不宜被忽视;物证的去向如果缺乏,必定影响对证据的质证、认证,影响物证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同样影响证据的证明力。

一、手印 (一)犯罪现场上常见的痕迹之一。泛指手指和手掌皮肤花纹留下的反映形像,包括指印和掌印。人的手指、手掌遍布乳突线,乳突线上有汗孔分泌汗液附在皮肤花纹表面。用手触摸物体,极易留下手印,一般不易为肉眼看出,故称无色汗液手印,又称潜在手印。 

二、脚印 人脚在地面或某种物体上留下的踩踏痕迹,包括赤脚印和穿鞋、穿袜脚印。脚印中反映的脚掌或鞋底、袜底的外表结构特征,是对留下脚印的人或其鞋、袜进行同一认定的依据。人的脚长约为身长的七分之一,根据脚印的长度和宽度,可大致判断人的身高。成趟脚印中的步法特征,如步长、步宽、步角是行走运动习惯的反映。可据以判断犯罪人的年龄阶段、性别、身高、体态和行走姿势。利用脚印还可进行步法追踪。脚印也是警犬嗅认的嗅源之一。对罪犯遗留的脚印可以用照相、复印、静电吸附、制模等方法予以记录和提取。

 三、牙印 人牙在物体上的咬合痕迹。可能留在某些食品上,也可能留在人体上。成年人正常的牙齿是32颗,其中切牙8颗、尖牙4颗、双尖牙8颗、磨牙12颗。上下颔左右对称,排列呈弓形,称齿弓。各齿的形状、大小、齿向、距离以及齿弓的曲度和形状都有其特征,能在痕迹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反映。牙齿痕迹特征可以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条件良好时,也可根据牙痕进行人身同一认定。 

工具痕迹 指罪犯在犯罪活动中使用某种器械所留下的痕迹,可分为打击痕迹、撬压痕迹、擦划痕迹、剪切痕迹、锯锉痕迹、钻刺痕迹等。其中有的是静态痕迹,有的是动态痕迹。工具痕迹能反映工具的种类特征和特定特征,可据以分析犯罪手段、工具种类和罪犯的某些职业特点,还可以解决痕迹是否某一嫌疑工具所造成。

导学视频


教学课件

自我测验


知识扩展


物证勘验三大原理


刑事科学技术三大原理:、物质交换和信息转移原理、同一认定原理、种类认定原理

物质经过交换和转移,但物质成分和结构等特征一般不会发生变化,仍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其原所在客体的本质。因而,为刑事技术的检验认定不同时间、地点出现过的客体是否同一类客体或同一客体。

同一认定是人类认识事物尤其是侦查鉴定中常用的一种认识方法或理论,包含认定概念、方法、步骤、结论,寻找和确定受审查客体、同一认定的准备阶段、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评断,出具鉴定书。

种类认定若是单一客体,需要比较该客体特征与标准参数的异同,若是不同客体,需比较它们各自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