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2024-2025学年)

高丽霞王丽花赵军芳郑济孝张照琳

目录

  • 1 第一章 税法概述
    • 1.1 第一节  税法常识
    • 1.2 第二节 税法的原则
    • 1.3 第三节 税法要素
    • 1.4 第四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 1.5 第五节 税收执法
  • 2 第二章 增值税法
    • 2.1 第一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 2.2 第二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 2.3 第三节 增值税的税率与征收率
    • 2.4 第四节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 2.5 第五节 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
    • 2.6 第六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
    • 2.7 第七节 进口货物的计税方法
    • 2.8 第八节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 2.9 第九节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 2.10 第十节 增值税发票的使用与管理
  • 3 第三章 消费税法
    • 3.1 第一节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 3.2 第二节 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 3.3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 3.4 第四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3.5 第五节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 4 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 4.1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4.2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4.3 第三节 烟叶税法
  • 5 第五章 关税法
    • 5.1 第一节 关税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义务人
    • 5.2 第二节 关税税率
    • 5.3 第三节 关税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 5.4 第四节 关税的征收管理
    • 5.5 第五节 船舶吨税法
  • 6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法
    • 6.1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 6.2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6.3 第三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 6.4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 6.5 第五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6.6 第六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 7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法
    • 7.1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 7.2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7.3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 7.4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 8 第八章 财产和行为类税法
    • 8.1 第一节 房产税法
    • 8.2 第二节 车船税法
    • 8.3 第三节 印花税法
    • 8.4 第四节 契税法
  • 9 第九章 资源类税法
    • 9.1 第一节 资源税法
    • 9.2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 9.3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法
  • 10 第十章 特定目的税类税法
    • 10.1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
    • 10.2 第二节 耕地占用税法
    • 10.3 第三节 环境保护税法
  • 11 第十一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 11.1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 11.2 第二节 税务管理
    • 11.3 第三节 税款征收
    • 11.4 第四节 税务检查
    • 11.5 第五节 法律责任
  • 12 第十二章 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 12.1 第一节 税务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 12.2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 12.3 第三节 税务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第二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理解)

1.认定标准2.办理的条件

【拓展思维】1年、12个月、经营期等时间概念有何区别?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会计分期,由此形成会计期间的概念。《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最基本的会计期间是1年,采用公历计算,每年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止,就是公历会计年度,称之为历年制。但现实生活中,企业的生产经营并不都是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的,还有一些行业如远洋捕捞、高科技核武器、航空航天、大型建筑行业、地铁施工等企业甚至会跨经多个会计期间(公历年度)进行生产经营业务,这就会在理论上产生会计期间如何确定的问题。我国会计年度和财政年度都是使用历年制。正是考虑到这些因素,会计准则和税法都使用了12个月的概念,而不再使用传统“年”的概念。西方很多发达国家都允许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周期,自行选择使用会计期间。

财政年度是指某个国家(或地区)用来确认计算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年度划分,有历年制和跨年制之分。某些宗教国家还可能采取宗教的教历年度。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理解)

三、增值税纳税人认定的特殊问题(理解)

1.无需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纳税3.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拓展思维】如何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理解纳税人身份的区分?

会计上的“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非常重要,税法上的“实质课税”原则也很关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形式要求”是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这是从金额方面的要求;“实质性条件”是会计核算健全,这是从性质上的要求。为了加强税收征管,保证国家税收不受损失,对于销售额没有达到规定标准以上要求,但实质性会计核算健全,可以准确计算纳税的,可以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要求报送有关资料,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之所以对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一些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主要是为防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其有临时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这样就可以加强管理,保证税收源泉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