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旧住区的更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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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旧住区更新的原则
•城市旧住区的主要问题
–布局混乱
–房屋质量较差
–公共配套设施基础落后
–交通拥挤
–《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二、城市旧住区更新改造的方式
1. 维修改善
2. 更新
3. 整治
4. 改建
三、旧住区的调查研究
•土地使用现状
•建筑现状
•人口构成•
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市政公用设施现状
•工厂的生产情况
•地区内大气被污染情况、噪声状况、原有保留住宅的日照和通风条件等
•建设资金来源
•行政区划现状
四、旧住区更新规划中的几个问题
3. 具有历史价值的住宅、地段和传统居民的保护和保留
4. 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规划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