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运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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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运作体系:
–是指围绕着城乡规划工作和行为的过程所建立起来的结构体系,也称为工作体系或运行体系。
–包括:
•规划编制体系
•规划管理体系
•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法定规划
•最基本、必需、重要,各国各地都必须编制的,由《规划法》明确了其主要内容及审批程序的规划。
–非法定规划
•其它类型规划(无统一要求,往往因应地方建设管理实际需要而编)
•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由以下内容构成:
–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镇规划
–乡规划
–村庄规划
–法定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分区规划
•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乡规划程序
•城乡规划编制
•城乡规划制定:城乡规划审批
•城乡规划管理:城乡规划实施
•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
•编制主体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建设部负责组织编制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自治区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要求单独编制(少数单独编制)
–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分区规划——根据需要,由城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详细规划——市政府负责,但一般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来具体动作。
•编制过程
–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规划设计单位
–现场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目标、对策)
–提出多个方案、征询各方意见(政府、专家、社会公众)
–补充调研、修改、深化、完善方案,再次征询意见(多种形式)编制成果,上报待批。
•编制内容和深度
–配套法规明确了基本要求,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鼓励结合实际创新。
•编制成果:
–文本和图件
•相互关系:
–上一层次规划指导下一层次规划,可以有小的调整和反馈
•城乡规划管理(开发控制)体系
–城乡规划的实施组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