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空间范围应该是具体而明确的。它通常由文物保护范围及建筑控制地带范围、历史地段保护范围、城市外围环境控制范围共同组成。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
•核定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准包括:
–不但要看城市的历史,还要着重看当前是否保存有较为丰富完好的文物古迹,是否具有重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现状的格局和风貌应该保留着历史特色,并具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
–文物古迹主要分布在城市市区或郊区,保护和合理使用这些历史文化遗产对该城市的性质、布局和建设方针有重要的影响。
2. 历史名城的保护内容与规划重点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
–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
–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风貌特色;
–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重点
–制订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重点;
–合理确定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制订保持、延续古城格局和传统风貌的总体重力与保护措施;
–合理划定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确认需要保护的传统民居、近现代建筑等历史建筑;
–制订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确定对影响名城历史风貌实施整治的重点地段,包括需要整治、改造的建筑、街巷和地区等。
3. 城市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
•城市布局的适度调整
•城市外围环境控制区是指展示城市外围的自然与人工环境,一般以自然环境为主,其范围应尽可能多地包含城市外围现在的、未被破坏的自然景观地区。
4. 历史城区的建筑高度控制
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1. 历史文化街区的基本特征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历史文化街区的特征
–保留有一定比例的真实历史遗存物,携带着真实的历史信息。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街巷等是历史原物,而不是仿古建造的。
–具有较完整的历史风貌,能反映某历史埋藏某一民族及某个地方的鲜明特色,在该地区的历史文化上占有重要地位。
–历史文化街区应在城镇生活中仍起着重要作用。历史街区不但记载了过去城市的大量文化信息,而且还不断并继续记载着当今城市发展的新信息。
2. 历史文化街区的范围划定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
–应该根据确定历史文化街区的要求来划定
–主要考虑保存相对完整的历史风貌和相对完整的社会生活结构体系,并能够体现城市的历史特征。
•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划定的原则:
–历史真实性
–风貌完整性
–生活延续性
3.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内容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内容包括:
–建筑、街道、巷弄、公共和半公共空间及其界面、私密和半私密院落、围墙、门楼、过街楼、牌坊、植物、铺地、河道和水体等构筑历史地段风貌特色的物质要素。
4. 历史文化街区的整治工程
•建筑物内部的改造
•建筑景观环境的整合
•基础设施的改造
•居住环境的改善
•地段功能的定位与土地使用的调整
•地段交通的重组
三、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
1. 历史建筑的法定要求
•2008年7月1日施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明确要求保护“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历史建筑。
•对文物保护范围,
–绝对保护区
–建设控制地带
–环境协调区
2. 历史建筑的保护方式
修缮、加固和恢复必须以不改变原貌为前提
•修复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
–任何增添部分都必须和原有部分在所区别
3. 历史建筑的利用原则
•利用与维护相结合
•尽可能按其原有功能来利用
•应与恢复周围地段的活力相结合
•应合理利用文物建筑
4. 历史建筑的利用方式
•继续原有的用途
•改变原有的用途
•留任城市的空间标志
5. 其他需要保护的建筑
四、从城市更新走向城市复兴
1. 城市更新产生的背景
2. 城市更新的目标和调查分析
•城市更新的目标是针对解决城市中影响甚至阻碍城市发展的城市问题
3. 城市更新的主要方式
•重建或再开发
•整建
•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