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发展战略的含义
城市发展战略指“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作的全局性、长远性和纲领性的谋划”。
一般从较大范围(跨行政区域)思考城市的发展
2. 城市发展战略的内容
城市发展战略的核心是要解决一定时期的城市发展目标和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
城市发展战略的内容一般包括:
•战略目标
•战略重点
•战略措施
3. 城市的主导产业
–主导产业:是城市经济的支柱部门,也是城市地区的专业化部门。是城市经济的核心,是左右城市经济发展规模、带动城市经济结构成长、推动城市经济增长的主要产业部门。
•主导产业的特征
–主导产业所生产的产品主要是供应城市以外地区的
–在城市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配城市经济的发展
–是新兴的产业部门,能广泛吸收新技术,并促进新技术发展,在一定时期内能维持较高的增长率
–与其他产业部门有较高的关联度
4. 可持续发展战略
•核心思想:健康的经济发展应建立在生态可持续能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上。
–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 发展委员会发表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概念:“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二、城市发展战略的背景研究
1. 国土规划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 区域规划
三、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1. 城市规划纲要的任务
•研究确立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结合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根据当地自然、历史、现状情况,确立城市化地域发展的战略部署
2. 城市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
•论证城市国民经济发展条件,原则确定城市发展目标
•论证城市在区域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
•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研究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
•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
3. 成果形式
•文本
•图(一般为1:25000万-1:50000万)
四、城市的性质和类型
城市性质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
城市性质代表了城市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方向。
确定城市性质的依据
(1)城市的宏观综合影响范围
(2)城市的主导产业结构
(3)城市的其他主要职能
城市类型
(1)按城市的性质
(2)按人口规模
•2014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超大城市:1000万以上;
–特大城市:500至1000万;
–大城市:100至500万,Ⅰ型大城市300万~500万,Ⅱ型大城市100万~300万;
–中等城市:50至100万;
–小城市:50万以下,Ⅰ型小城市20万~50万,Ⅱ型小城市20万以下
分析确定城市性质的依据和方法
•从城市现有优势、潜在的优势和条件,
•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发展的方向
•根据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城镇分工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分析主要产业部门在全国或地区的地位和作用
•分析主要部门经济结构
•分析用地结构的主次,以用地的所占比重的大小来定量地分析
五、城市的职能
城市职能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
•城市职能是由三方面决定的:
–城市在国家和地区经济中的作用;
–与专门化有关的城市社会经济特殊方面;
–职能与区位关系。
城市职能的类型
•一般职能与特殊职能
•基本职能与非基本职能
•主要职能和辅助职能
六、城市的规模
•城市规模是指“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
–城市人口规模
•城市人口是指那些与城市的活动有密切关系的人口
城市人口的构成和素质
–城市用地规模
七、城市规模分布理论
1. 城市首位律Law of the Primate City
2. 城市金字塔
3. 位序-规模法则Rank-Size Rule
八、城市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1. 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的形成
2.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及其战略意义
3. 生态城市、园林城市的概念
•国家环境保护部
《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
4. 城市环境容量、合理规模和门槛理论
–城市环境容量是环境对于城市规模及人的活动提出的限度。
–即:城市所在地域的环境,在一定的时间、空间范围内,在一定的经济水平和安全卫生条件下,在满足城市生产、生活等各种活动政党进行的前提下,通过城市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文化历史等的共同作用,对城市建设发展规模及人们在城市中各项活动的状况提出的容许限度。
九、结构规划和远景规划
1. 结构规划
•结构规划的内涵
–对发展目标、重大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作结构性的安排。
–是一整套带示意图的城市发展政策文件
2. 远景规划
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十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应当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
–远景规划是对扩展阶段中的城市做出全面的轮廓性、结构性的布置,它是一个空间结构的安排。
远景规划的规划原则和内容
–规划原则
•必须研究经济、社会的发展,并使它的时空上具体化•远景的空间结构性布署•远景的结构安排要相对稳定,而战术的处理要留以足够的灵活性。•远景规划宜粗不宜细,重点是把握城市发展的大方向、大结构
–规划内容
•从区域的范围进行人口、资源、经济、社会、环境等分析,预见城市可能发展的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发展方向、空间结构、整体控制、政策措施及法律保障体系•对总体的重大基础设施、大类土地作用作出纲要性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