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绪论
    • 1.1 法医病理学研究内容
    • 1.2 法医病理学鉴定
    • 1.3 章节测验
  • 2 死亡
    • 2.1 死亡分类及诊断标准
    • 2.2 死因分析
    • 2.3 章节测验
  • 3 死后变化
    • 3.1 早期死后变化
    • 3.2 晚期死后变化
    • 3.3 动物、昆虫等对尸体的毁坏
    • 3.4 死后人为现象
    • 3.5 章节测验
  • 4 死亡时间推断
    • 4.1 死后早期死亡时间的推断
    • 4.2 死后晚期死亡时间的推断
    • 4.3 章节测验
  • 5 机械性损伤概论
    • 5.1 机械性损伤机制
    • 5.2 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
    • 5.3 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 5.4 章节测验
  • 6 钝器损伤
    • 6.1 棍棒伤
    • 6.2 砖石损伤
    • 6.3 斧锤损伤
    • 6.4 徒手伤
    • 6.5 高坠伤
    • 6.6 挤压伤
    • 6.7 章节测验
  • 7 锐器损伤
    • 7.1 刺器及刺创
    • 7.2 切器及切创
    • 7.3 砍器及砍创
    • 7.4 剪器及剪创
    • 7.5 章节测验
  • 8 火器损伤
    • 8.1 枪弹损伤
    • 8.2 爆炸损伤
    • 8.3 章节测验
  • 9 身体各部位损伤
    • 9.1 颅脑损伤
    • 9.2 躯干及四肢损伤
    • 9.3 章节测验
  • 10 交通损伤
    • 10.1 道路交通事故损伤
    • 10.2 铁路、航空与船舶事故损伤
    • 10.3 章节测验
  • 11 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 11.1 致伤物推断和认定
    • 11.2 损伤时间推断
    • 11.3 机械性损伤的死亡原因
    • 11.4 章节测验
  • 12 机械性损伤并发症
    • 12.1 损伤并发症概述
    • 12.2 休克
    • 12.3 栓塞
    • 12.4 挤压综合征
    • 12.5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 12.6 章节测验
  • 13 机械性窒息
    • 13.1 机械性窒息概述
    • 13.2 缢死
    • 13.3 勒死
    • 13.4 扼死
    • 13.5 压迫胸腹部所致窒息
    • 13.6 捂死和闷死
    • 13.7 哽死
    • 13.8 性窒息
    • 13.9 体位性窒息
    • 13.10 溺死
    • 13.11 章节测验
  • 14 高温与低温损伤
    • 14.1 烧伤与烧死
    • 14.2 中暑死
    • 14.3 冻伤与冻死
    • 14.4 章节测验
  • 15 电流损伤
    • 15.1 电流损伤
    • 15.2 雷击死
    • 15.3 章节测验
  • 16 家庭暴力与杀婴
    • 16.1 家庭暴力与虐待
    • 16.2 杀婴
    • 16.3 章节测验
  • 17 猝死
    • 17.1 猝死概述
    • 17.2 心血管疾病猝死
    • 17.3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猝死
    • 17.4 呼吸系统疾病猝死
    • 17.5 消化系统疾病猝死
    • 17.6 生殖系统疾病猝死
    • 17.7 内分泌系统疾病猝死
    • 17.8 免疫系统异常所致猝死
    • 17.9 其它猝死
    • 17.10 章节测验
  • 18 医疗纠纷
    • 18.1 相关概念
    • 18.2 医疗损害的类型和发生原因
    • 18.3 医疗纠纷的法医病理学鉴定
    • 18.4 章节测验
  • 19 法医学尸体检验
    • 19.1 法医学尸体检验规程
    • 19.2 章节测验
捂死和闷死
  • 1 课程内容
  • 2 PPT
  • 3 授课视频
  • 4 拓展资料

捂死(smothering)是以手或其他柔软物体同时压闭口鼻孔导致通气障碍而窒息死亡。闷死(entrapment/environmental suffocation)是因所处局部环境中缺氧而发生的窒息死亡。它们在法医学实践中并不少见。其致死机制通常较为单一,尸检所见有时也较为相似,均可无特异性改变。

一、捂死

(一)死亡机制

捂死的发生是因为口鼻孔同时被闭塞后肺通气功能障碍而引起窒息,为典型的缺氧性窒息死亡。与缢死、勒死和扼死等相比,致死机制单一,致死过程相对较长。

(二)尸体征象

1.口鼻部改变  用手强行捂压被害人口鼻时,口鼻部可挤压变形,皮肤、黏膜可有擦伤、挫伤或破损,严重者可有牙齿松动或脱落。用柔软的物体捂压口鼻时,面部可不遗留任何痕迹。

2.其他征象  捂死者除婴幼儿、体弱、昏迷外,大多窒息征象明显,颜面青紫肿胀,球睑结膜瘀点性出血,内部器官淤血、水肿、灶性出血。

(三)法医学鉴定

捂死可为意外事故,如夜间婴儿哺乳时口鼻被乳房堵住;也见于他杀案件,如为阻止被害人喊叫,用手或胶带、枕头捂压其口鼻或用塑料袋罩住被害人颜面部而导致窒息,被害人多为婴幼儿、年老体弱者。偶见自杀性捂死,如精神病患者用胶带粘住口鼻致窒息死亡。

捂死的法医学鉴定重点在于查找捂死的确凿证据。健康成人在清醒状态下不易被捂死,除窒息征象显著外,身上常有明显抵抗伤,现场多有搏斗痕迹。婴幼儿在夜间熟睡中被衣物被褥覆盖面部或被乳房堵压口鼻而导致窒息死亡者,常难以发现特异性改变,应注意与婴幼儿猝死综合征加以鉴别。

二、闷死

(一)死亡机制

闷死主要是因局部环境中缺氧而引起窒息,如儿童玩耍时将自己关在箱柜或冰箱内,或者被困于塌陷的矿井坑道内,将被害人强制性关闭在狭窄密闭的空间内等,均可因缺氧导致窒息死亡。氧气浓度为10%~15%时,机体的判断和协调能力受损,8%~10%时意识丧失,低于8%时可导致死亡。在氧气浓度为4%~6%时,可40秒内意识丧失,几分钟内死亡。矿井、坑道、地窖等场所往往因CO2、甲烷等浓度高而氧气浓度极低,人进入后会很快窒息死亡。有时也可因局部环境中的有毒气体(如CO、SO2)中毒而共同导致死亡。

(二)尸体征象

闷死者体表及内脏器官多没有典型的窒息征象,也无其他特殊形态学改变。

(三)法医学鉴定

闷死大多为意外,也可见于他杀。案情调查和现场勘验至关重要,但要查明死因,必须排除其他暴力和自身疾病,应当及时进行系统解剖和病理学检验,必要时采集现场空气与死者心血等进行毒物分析以排除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