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绪论
    • 1.1 法医病理学研究内容
    • 1.2 法医病理学鉴定
    • 1.3 章节测验
  • 2 死亡
    • 2.1 死亡分类及诊断标准
    • 2.2 死因分析
    • 2.3 章节测验
  • 3 死后变化
    • 3.1 早期死后变化
    • 3.2 晚期死后变化
    • 3.3 动物、昆虫等对尸体的毁坏
    • 3.4 死后人为现象
    • 3.5 章节测验
  • 4 死亡时间推断
    • 4.1 死后早期死亡时间的推断
    • 4.2 死后晚期死亡时间的推断
    • 4.3 章节测验
  • 5 机械性损伤概论
    • 5.1 机械性损伤机制
    • 5.2 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
    • 5.3 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 5.4 章节测验
  • 6 钝器损伤
    • 6.1 棍棒伤
    • 6.2 砖石损伤
    • 6.3 斧锤损伤
    • 6.4 徒手伤
    • 6.5 高坠伤
    • 6.6 挤压伤
    • 6.7 章节测验
  • 7 锐器损伤
    • 7.1 刺器及刺创
    • 7.2 切器及切创
    • 7.3 砍器及砍创
    • 7.4 剪器及剪创
    • 7.5 章节测验
  • 8 火器损伤
    • 8.1 枪弹损伤
    • 8.2 爆炸损伤
    • 8.3 章节测验
  • 9 身体各部位损伤
    • 9.1 颅脑损伤
    • 9.2 躯干及四肢损伤
    • 9.3 章节测验
  • 10 交通损伤
    • 10.1 道路交通事故损伤
    • 10.2 铁路、航空与船舶事故损伤
    • 10.3 章节测验
  • 11 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 11.1 致伤物推断和认定
    • 11.2 损伤时间推断
    • 11.3 机械性损伤的死亡原因
    • 11.4 章节测验
  • 12 机械性损伤并发症
    • 12.1 损伤并发症概述
    • 12.2 休克
    • 12.3 栓塞
    • 12.4 挤压综合征
    • 12.5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 12.6 章节测验
  • 13 机械性窒息
    • 13.1 机械性窒息概述
    • 13.2 缢死
    • 13.3 勒死
    • 13.4 扼死
    • 13.5 压迫胸腹部所致窒息
    • 13.6 捂死和闷死
    • 13.7 哽死
    • 13.8 性窒息
    • 13.9 体位性窒息
    • 13.10 溺死
    • 13.11 章节测验
  • 14 高温与低温损伤
    • 14.1 烧伤与烧死
    • 14.2 中暑死
    • 14.3 冻伤与冻死
    • 14.4 章节测验
  • 15 电流损伤
    • 15.1 电流损伤
    • 15.2 雷击死
    • 15.3 章节测验
  • 16 家庭暴力与杀婴
    • 16.1 家庭暴力与虐待
    • 16.2 杀婴
    • 16.3 章节测验
  • 17 猝死
    • 17.1 猝死概述
    • 17.2 心血管疾病猝死
    • 17.3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猝死
    • 17.4 呼吸系统疾病猝死
    • 17.5 消化系统疾病猝死
    • 17.6 生殖系统疾病猝死
    • 17.7 内分泌系统疾病猝死
    • 17.8 免疫系统异常所致猝死
    • 17.9 其它猝死
    • 17.10 章节测验
  • 18 医疗纠纷
    • 18.1 相关概念
    • 18.2 医疗损害的类型和发生原因
    • 18.3 医疗纠纷的法医病理学鉴定
    • 18.4 章节测验
  • 19 法医学尸体检验
    • 19.1 法医学尸体检验规程
    • 19.2 章节测验
道路交通事故损伤
  • 1 课程内容
  • 2 PPT
  • 3 授课视频
  • 4 拓展资料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形成机制

1、交通事故现象与损伤

交通损伤的发生常由一系列的交通事故现象(phenomenonof traffic accident)所构成,即碰撞、碾压、刮擦和拖拉、翻车、坠车、失火、爆炸、跳车等。

(1)碰撞伤:指机动车碰撞人体或机动车碰撞其他物体时骤然减速所致的车内人体损伤。

(2)碾压伤:指车轮推碾和轧压人体造成的损伤。通常在碾压发生前都伴有碰撞和刮擦现象。

(3)刮擦与拖擦伤:机动车在行驶中,其侧面或其它突出部件刮擦人体,造成人体接触部位的刮擦伤,多继发摔跌伤或碾压伤。拖擦伤则是机动车刮带人体在路面上拖擦所形成的损伤。

(4)抛掷或摔跌伤:当碰撞、坠车、翻车时,因惯性将人体抛出摔于地面上,造成严重的摔跌伤,表现为皮肤与路面接触形成的挫擦伤,以及深部组织甚至内脏器官的损伤。

(5)挤压伤:指车辆与车辆、车辆与建筑物、车辆与交通环境、以及车辆碰撞后车内部件的变形、滑移对人体挤压形成的损伤。

(6)砸压伤:当翻车、坠车时,车体或其他物体砸压人体形成的损伤,可分为车体的砸压,车上所载物品的砸压,和被撞毁的电杆、建筑物的砸压等。

(7)烧伤:在交通事故发生中由于碰撞和车内电路故障,打火引起汽油燃烧、造成人体的烧伤。

(8)爆炸伤:车内爆炸物品或油箱爆炸造成人体的损伤,受害人多为车内人员。

2、行人的致伤机制与类型

行人与车内人员的致伤机制不同,致伤的典型经过为撞击、摔跌、拖擦或碾压,其中主要方式是撞击和摔跌。轿车和吉普车与成年行人碰撞,车速在30-40km/h时,一般可形成连续的典型碰撞三联伤,即:(1)首次碰撞伤或直撞伤:由车前保险杠撞击人体的腿部,或发动机罩的前端撞击腰部、髂臀部所造成的损伤;(2)抛举性碰撞伤:因人体受撞击部位低于人体重心位置,加之车辆前行的部分能量传递给人体,导致人体以重心为轴心发生翻腾,上半身向车身倾倒靠拢,臀和下肢上扬,整个身体被抛举腾空,随后落下撞击到发动机罩上,造成躯干部的第二次碰撞性挫擦伤,有时可形成皮下撕脱伤;(3)滑动性碰撞伤:由于车辆向前行驶的动能与人体后移惯性力的作用,导致人体在发动机罩上滑动,使人体头部、肩部与车辆前挡风玻璃相撞,造成头、肩部的第三次碰撞损伤。

3、车内人员的致伤机制与类型

车内人员的致伤机制主要是与车内相应部件的碰撞、摔跌、砸压或挤压、车外异物的刺入等。

(1)挥鞭样损伤,见于车辆突然加速或突然减速时,导致人体头颈部、腰椎前后方向的剧烈过伸或过屈所造成。

(2)撞裂创与肢体离断。

(3)分腿式损伤。即后排乘员的两膝部通常贴近于前座位靠背,突然碰撞,身体前移,两膝抵在前排座位靠椅上,而臀部骨盆因惯性继续向前移动,导致大腿剧烈屈曲外展分腿,造成髋关节的骨折,脱臼和关节损伤。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特征

1、行人的损伤特征

(1)撞击伤(impact injury):直接撞击伤占交通损伤的62%,是最常见的损伤类型。①保险杠损伤(bumper injury):保险杠损伤是指车辆保险杠撞击人体时,在距地面1250px左右高处(以小轿车类为例)的人体下肢形成横带状的表皮剥脱性撞痕、皮下出血和骨折。典型保险杠性胫骨损伤,是指小汽车碰撞人体下肢,在距地面约1250px左右高度,出现胫骨楔状骨折,楔形底边既为力的作用点,楔形的尖端指向车辆行驶方向。②承重腿损伤:承重腿是指人体直立时支撑身体并持重的腿。③机动车车头所致的碰撞伤:是指汽车发动机罩,冷却器栅格,车头灯和挡风玻璃等撞击人体造成的损伤。

(2)伸展创(extension wound):也称纹状浅表撕裂(striate-likesuperficial tear ),指皮肤组织受到牵拉,当牵拉力超过皮肤的抗拉极限时,皮肤沿皮纹裂开形成浅小的撕裂创。表现在人体四肢与躯干相连部位如腹股沟、腋前、颈部,以及腹部、腘窝等身体屈侧部位,皮肤表面可见多数微小撕裂群,各个撕裂呈断断续续平行排列,其走行方向多与皮肤纹理一致。

(3)碾压伤 (run-over injury):是人体被机动车轮胎碾压形成的损伤,它是交通损伤中比较严重的一种。

(4)摔跌伤(tumbling injury):指人体在机动车的作用下抛出摔落于地面或地上物体形成的损伤。

(5)拖擦伤(dragging injury):指人体被撞击后未彻底与车分离,被车的某一部件挂带,在路面上拖擦形成大面积的擦伤。拖擦伤的形态表现为大面积擦伤,不伴或伴有挫伤,具有很好的方向指示性。损伤常分布在身体的突出部位,如头面部、躯干的胸部、背部和臀部,在四肢关节部位呈圆形和椭圆形,而在擦伤周边的体表凹陷处,则没有或仅有轻微损伤。擦伤的初始端较重,尾端较轻并呈分叉刷状,故又称刷状擦伤(brush abrasion)。

(6)砸压伤与挤压伤:交通损伤中的砸压伤(tamp injury)是指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因发生翻车,坠车等事故现象时,被车辆或车上其它物体砸压人体造成损伤。

2、车内人员损伤特征

(1)驾驶员损伤:在交通伤亡事故中,驾驶员自身伤亡者占总数的6%左右。驾驶员受伤部位:头部损伤占32.9%,面部损伤占28.8%,上下肢损伤占22.6%,胸腹部损伤占10.2%,其他5.5%。①挡风玻璃或挡风玻璃框碰撞伤:当机动车前方发生撞击时,驾驶员以脚为轴心,在无安全带和安全气囊保护的情况下,臀部抬起、身体前倾,头部碰撞挡风玻璃或其玻璃框,造成驾驶员的前额和发际部位擦伤、挫伤和挫裂创,以及颅前窝和颅中窝的骨折,大脑额、颞部的挫裂伤。②挥鞭样损伤(whiplash injuries):机动车在碰撞时,驾驶员或乘员由于车辆行驶中突然加速(追尾)或减速(正面碰撞),头部急剧加速或减速运动,致颈椎过度伸屈而造成挥鞭样损伤。③方向盘损伤(steering wheel injury ):是急刹车时方向盘对驾驶员胸腹部碰撞挤压的特征性损伤。④四肢反射性损伤:驾驶员正常行驶时,双手握方向盘,当碰撞等事故发生的瞬间,两手本能性地抓紧方向盘或用力撑住身体以避险的动作,常造成手腕和前臂尺挠骨的骨折。⑤安全带损伤(seat belt injury ) :安全带是固定车内人员的束带装置,有腰带式、单斜跨式或双斜跨式肩带、腰带加斜跨式肩带等多种形式。

(2)乘员的损伤:①副驾驶位乘员的损伤:小型客车或轿车的副驾驶位乘员在交通事故时最容易受到损伤,其伤亡率高于驾驶员和后排乘员。②后排乘员损伤:后排乘员位于车的中、后部各座位之间,在车祸发生时形成的损伤,不同于驾驶员和副驾驶位乘员,后排乘员的损伤以四肢损伤多见,且下肢多于上肢,其次是头面部,再其次是胸颈和躯干部。

(3)车内人员的其它损伤:车内人员除上述与其乘坐位置邻近的相应部件撞击成伤外,还有以下其它损伤:①被抛出车外的损伤。②异物穿刺创。③车门挤压伤。④烧伤。

(三)摩托车交通事故损伤

1、摩托车损伤的致伤机制

(1)摩托车撞击行人。(2)摩托车被汽车碰撞。(3)摩托车撞击在固定物体上或与汽车相撞。

2、摩托车损伤的特征

(1)特异性损伤:系由摩托车部件撞擦驾驶员身体造成的损伤,主要表现为:①骑跨伤;②皮肤上的车把印迹或后视镜边缘印痕;③挡风罩玻璃切颈;④摩托车乘员由于有前方驾驶员的阻挡,通常不发生上述特异性撞击损伤,但事故发生时如有较大的侧向离心力作用,乘员下肢内侧区域与座位等部件相互作用可出现软组织挫伤或擦挫伤。

(2)非特异性损伤:在非特异性损伤中,摩托车驾驶员更多的是因向前抛出发生撞击性损伤,摩托车乘员多发生摔跌伤和碾压伤。摩托车事故造成的抛掷性摔跌伤,因抛掷力大,常在地面上滑移较长距离,擦伤明显。 

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

在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以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损伤最为多见。自行车事故损伤是指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者和相关行人的损伤。

 1、自行车撞击行人:自行车由于速度不快,质量较轻,能量不高,故碰撞行人所造成的损伤较轻。但车速过快(下坡时)撞击行人,常造成人体下肢碰撞及摔跌性损伤,形成以下肢多见的骨折、内脏破裂,颅脑损伤而死亡。

 2、自行车被其它机动车碰撞:这是自行车事故损伤中最常见和最严重的一种类型。它可分为骑行被撞与推行被撞两种。

(1)骑行被撞:自行车骑行时与机动车相撞有三种情况:①自行车横穿马路或由支路进入主干道,多发生在交叉路口;②汽车与同向行驶的自行车相撞,多发生在道路狭窄地段,碾压是造成死亡的原因;③汽车与逆向而行的自行车相撞,多因占道行驶,刹车失控,骑车人被撞击后摔离自行车,因摔跌伤而死亡。

在这类事故中,机动车接触部位可能留下刮擦碰撞的痕迹,被碾压的自行车变形,撞刮部位往往留有机动车的油漆擦痕或颜色,地面会留有车胎或车轴等擦划的印痕。在骑行被撞中,骑车者因抛落和摔跌,人与自行车分离较远。

(2)推行被撞:推车人受撞击时,易出现下肢擦挫伤和楔形骨折,楔形骨折尖端可指示撞击方向,承重腿损伤较重,足跟部与地面作用导致明显挫伤。鞋底可出现与地面蹭擦产生的搓擦痕迹。人车分离不远。

 3、自行车本身对人体的损伤:在自行车事故损伤过程中,自行车本身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有:①脚蹬管、飞轮、链条对胫骨下端、内踝及足内侧软组织的挫伤;②自行车横梁对大腿股内侧的擦伤,股内收肌离断或形成股骨干、股骨颈的骨折;③自行车车把对人体上、下肢形成挫伤、有时自行车的手把套和车把上螺丝形态可形成相应印痕花纹;④鞍座对会阴部的损伤、可造成阴囊和肛门周围形成擦伤和挫伤;⑤车轮辐条绞挤后座上的小孩足背,形成裂创及皮肉撕脱性损伤。

4、自行车撞击静止物体:其致伤过程类似摩托车与固定物体相撞的情况,但损伤相对较轻。 

三、道路交通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法医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伤亡鉴定时,应回答以下问题:①死亡原因是由交通工具造成的致命伤,还是由其它暴力因素,疾病猝发,醉酒或中毒致死;②死亡性质是交通事故、意外,还是自杀或他杀;③是生前或死后碾压,是单轮碾压或双轮碾压,碾压次数是多少;④根据损伤特征和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检验结果,进行事故经过的重建;⑤收集各种法医物证根据交通事故物证检验结果和损伤特点,提供肇事车辆的特征或认定,为逃逸车辆的侦察提示方向;⑥区分死者为驾驶员、乘客或行人;⑦无名尸身源的确认;⑧驾驶员行为状态与事故的关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