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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拓展资料
一、机械性损伤法医学鉴定的任务
1、确定损伤的类型和形成机制。
2、判断损伤程度,致命伤与非致命伤,确定死亡的原因。
3、推断或认定致伤物。
4、判断损伤是生前伤或是死后伤。如系生前伤,估计死者伤后存活的时间。
5、推断致伤方式或死亡方式(自杀、他杀、灾害)。
6、判断致命伤后行为能力。
7、如有疾病同时存在,应确定伤与病和/或与死亡原因的关系。
二、损伤的检查
对尸体上损伤的检查,是损伤案件鉴定的关键环节,对推测致伤物,确定死亡方式至关重要,稍有疏忽或失误,将对案件的侦破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一)检查尸体损伤的原则
1、仔细观察损伤的形态特征,准确地用文字描述,摄影或绘图记录,妥善保留作为证据。
2、若有多处损伤,应逐一编号,依序逐个地进行仔细检查。每一损伤均应分别记录,避免遗漏。形态一致的多个损伤可以分组描述。
3、防止人为破坏损伤的原始形态,在尸体搬运过程中尤应注意保护,防止新损伤形成。
(二)检查尸体损伤的要求
1、应用体表的解剖学标志,叙述损伤的准确位置和相互关系。记录损伤的数目与分布。描述损伤的形状时应用几何学术语,如圆形、卵圆形、线形、弧形,或用常见物体名称描述。记录损伤形态时要用描述语言,避免用诊断术语。测量损伤的长度,深度等要用国际标准单位,如cm或mm。
2、应在完成文字描述,绘图、照相或摄相之后,才能进行取材。照相时必须安放比例尺。一般要做尸体解剖的尸体,都应在解剖时才取材。
3、仔细检查衣服上留下的痕迹,并与尸体上的损伤相互印证。
4、对开放性损伤,应寻找创内异物,采取血液和指纹。对外表损伤轻微的死者,应特别注意检查心和脑以及颅内有无出血灶。肉眼不能确定者,应取材作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尸体损伤检查的基本步骤
1、在发现尸体的现场,除按现场勘查的一般要求进行外,对损伤的尸体要原位观察尸体位置、姿势与周围物品的关系,绘图和照相以后,解开死者衣服,先检查尸体外表的损伤,并注意损伤与衣服上痕迹的关系及与尸体周围的物体的关系。还要注意损伤与现场血迹分布的关系。
2、脱衣后检查裸露尸体,记录尸体体表的损伤,照相。
3、清洗或抹净血迹后再检查尸体外表,对所有的损伤及瘢痕,予以记录、照相和绘图。
4、应将哆开创口的两创缘合拢检查,了解有无组织缺损,这对致伤物的推断亦有帮助,然后采取创口组织,作组织病理学检查。
5、尸体运到解剖室,在进行解剖前再进行一次体表损伤检查。因为经过了一定时间,有些原先不明显的损伤可能变得更明显。检查、记录、照相后,按正规操作程序进行尸体解剖。
检查尸体损伤应按一定顺序进行,从主要的损伤或致命伤到次要损伤或非致命伤,依次检查。如损伤个数很多,为避免遗漏,应采取从上到下,由前至后的顺序进行。对任何一个损伤都应先作外表检查,记录形态特征,然后再检查深部组织,最后取材。应查明体表损伤与内部器官的关系,有无内部器官损伤等。头部检查前应先剪去头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