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税款追征的权限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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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追征的权限与方法主要涉及责令限期缴纳、税收优先权、纳税担保、离境清税制度、代位权与撤销权、滞纳金制度等方面。
一、责令限期缴纳
二、税收优先权
三、纳税担保
四、离境清税制度
五、代位权与撤销权
(一)代位权
(二)撤销权
(三)两者的比较
六、滞纳金制度
(一)滞纳金的缴纳
(二)不加收税收滞纳金情形
七、欠税公告
八、破产清税
九、税收继承
十、税务行政强制
(一)税收保全措施
(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